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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痛苦是怎樣的一種體驗?

人不可以沒有精神生活。一如李銀河曾說過的:人的肉身乏善可陳,吃喝拉撒實在沒什麼意思;相比之下,性稍微有意思一些,但有趣程度也有限,不過是傻頭傻腦的重複衝動而已;精神生活就很不同,這要算人世間最有趣的事情了。

誠如斯言,精神生活確實是極為有趣的。但不得不引起注意的是,這「有趣」的十步之外,便是一路同行的精神痛苦。行筆至此,我想我非常之有必要給我要說的「精神痛苦」圈定一個範圍,這樣討論起來才不至於太離譜。

說到生活,我們不妨粗暴地將其分為現實生活和精神生活。對於你我來說,無論是現實生活還是精神生活,都會帶來與精神有關的痛苦,譬如失業、失戀、失身都可能給精神帶來不小的衝擊。在這兒要明確指出的是,這類由現實生活招惹來的與精神有關的痛苦不是我所要討論的,我所要討論的是由精神生活招惹來的痛苦。

那,為什麼要這樣計較呢?因為,對抗由現實生活招惹來的與精神有關的痛苦,我們通常的做法就是過起精神生活:如果對抗成功了,那痛苦就自然不存在了;如果對抗失敗了,那痛苦也就變性了,變為由精神生活招惹來的痛苦。

可以粗略地把精神痛苦分分類

記得有人曾把精神生活劃分為兩大類:享用和創造。

譬如,人可以享用他人創造出來的美與詩。無論是音樂、美術、文學還是哲學,都是由古往今來一些最美好的心靈創造出來的,令人感動,甚至熱淚盈眶。它們給人帶來的精神上的愉悅是前所未有的,比起美酒佳肴來,它們更能令人感到滿齒留香,回味無窮。

此外,人還可以隨心所欲地去創造美與詩。如果覺著坐享別人的創造已經不過癮了,那我們就可以自行開工,隨心所欲地去創造。毫不誇張地說,對美與詩的創造,是人最高層次的精神生活,這創造的過程能給人帶來排山倒海般的快樂,那一瞬間的快樂或許就是永恆。

在這兒,我們就可以順著這個思路,把精神痛苦劃分為兩大類:享用招惹來的痛苦和創造招惹來的痛苦。

先說說享用招惹來的痛苦。享用他人的創造得有一個前提,那就是你所生存的時空里有足夠多的存貨,若存貨不足,那你離痛苦就不遠了。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非常喜歡讀戲劇的,待我讀遍了我所能找到的戲劇,尤其是讀完莎士比亞之流的經典著作後,我是非常憂傷的,我覺得我再也讀不到這麼好的作品了。當然,我也永遠不會忘,在讀完朱生豪、潘光旦、周克希等大家的譯著後,再翻閱他人的譯作,我心情又是多麼的低落。

再說說創造招惹來的痛苦。相比享用來說,創造對我們自身的要求就高太多了,如果你動了創造的心思,那一旦後勁不足,痛苦就會猛撲上來。

還是拿我來說事兒。也有一段時間了,我一直在試著以自己為原型,仿照盧梭的《懺悔錄》和《愛彌兒》的腔調寫本書,可寫著寫著就寫不下去了——我總覺著我的語言不夠優美,我也覺著我的觀點不夠深邃,我又覺著我的構思不夠新奇,我還覺著我的邏輯不夠嚴謹……

精神痛苦是精神生活的必然選擇

在我看來,能招惹來這兩類精神痛苦,無非是這樣的兩個原因——

首先,我們一旦有了精神上的追求,那就再也無法將就了。試想,在我們飽足的時候,一根香蕉擱面前,多少人會有吞食的衝動呢?可我記得我在跑馬拉松的時候,尤其是到了後半程,若看到補給台上有香蕉,我通常都是剝開就吃的,哪怕香蕉皮發黑了,我也管不了那麼多。

顯而易見的,精神上的適應性遠沒有肉體上的那麼好。譬如說,我讀了莎士比亞的戲劇之後,你再隨便找本戲劇給我讀,我肯定是沒有好臉色的。我寧可轉移興趣蹲在地上看螞蟻,也不願意將就著讀一本我覺著不夠好的戲劇。

再來,我們一旦開始有了精神生活,那就再也不能回頭了。要說清楚這個問題,我舉一個例子就夠了:我當下還寫不好我想寫的那本書,我所能做的,要麼是繼續挖空心思地寫下去,要麼是乾脆去他媽的不寫了,但無論作何選擇,寫書的念頭既然已經動了,我就再也無法置身事外了。

這也就是說,在精神生活的道路上,你我都是一個過了河的卒子,再無回頭之路,不管你願意或是不願意。

那麼,如此強大的精神就不能自適應出一套生命模式來,在這個模式里,我們可以適當地將就一下,或者偶爾還可以回個頭么?不瞞你說,我認為精神是做不到這一點的。因為,那樣的生活方式壓根是被精神所唾棄的,精神唾棄你我成為它所討厭的那種人。

寫到這兒,我們可以試著下一個結論了:精神痛苦是精神生活的必然選擇。

過精神生活的人註定了孤獨和悲憤

說了這麼多,是時候說說遭受精神痛苦時是怎樣的一種體驗了。

在我的體驗里,精神痛苦大抵有兩種感受,即孤獨和悲憤。這種孤獨好似我遊離於生活之外,生活被我遠遠地甩開了,這時候我往往是有著優越感的。可當我轉了幾個身,就會莫名其妙地覺著,看似是我甩開了生活,而其實呢,壓根就是生活拋棄了我嘛。這光景,抓住我的有孤獨,也有悲憤。

這可如何是好?有時候我會想:真的不行了,我再也不能獨自一人,更不能沉默著。可是同誰講呢?別人不能體會,他們多半裝出悲傷的樣子,在他們悲傷一兩個小時後,又照樣去吃飯,去睡覺。

說到睡覺,我發現不少人同我一樣,常常睡不好,在輾轉不能成眠時,我通常是索性爬起來用文字記錄自己的感受。那時候想想也是哦,除了同兇手,還能同誰談罪惡呢?!

為了對抗孤獨和悲憤,除了把精神痛苦丟還給精神生活之外,很多人能想到的辦法就是「報復性」地折騰肉身。於是呢,不少人開始玩起了平時想都不會去想的運動,譬如長跑、越野、登山、攀岩……

就這樣,我們一邊向上求索精神的邊界,一邊向下探索肉體的極限。運氣好的話,是有可能在沉悶的生活中撐開一絲縫隙,透進一線光芒,給疲累的靈魂捎來平靜,還有靈感。

最後,還是要給你我一點點的安慰!

翻檢西方哲學史,我覺得尼采對精神痛苦的認識最為與眾不同。尼采認為痛苦使人變得深邃,同時呢,促使人去克服自己一味否定的毛病,這樣才有可能變得輕鬆洒脫。在尼采看來,痛苦與歡樂同屬保持人之本性的頭等力量。

或許任何痛苦都令人難堪,但尼采領悟到,沒有痛苦就不可能變得強大。對於任何一個人來說,病患可以成為生命的特效興奮劑,而痛苦是興奮的一種形式,成為促進生命旺盛的刺激物。也就是說,凡有瘋狂之處必有天才和智慧的種子。

有時候睜開眼睛看看,確實能發現,一切出類拔萃者都在不可遏止地要打破任何一種束縛。想必他們原先並非真的瘋了,只是他們除了把自己弄瘋或假裝發瘋之外,已別無出路。

或許吧,或許最富有精神的人,前提為他們是最勇敢的人,也是經歷了最大痛苦的人。我願意相信,相信他們之所以尊敬生命,正是因為生命以最大的敵意同他們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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