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對土地政策有獨到觀點的4位大咖學者
02-05
昨天參加一個農業互聯網金融論壇,遇到黨國英老師,談論了一些土地流轉方面的話題,今天回來特意整理對土地政策有獨特觀點的大咖學者,如下:
周其仁
- 周其仁:當前土地制度嚴重不適應經濟現實
- 周其仁: 土地確權才能把歷史上搞不清的事搞清
- 周其仁:可以禁止農村土地任何形式的流轉
- 周其仁再批華生:「集體土地」是個啥也搞不準 硬傷
賀雪峰
- 賀雪峰:周其仁真不懂中國農村土地問題
- 賀雪峰:周其仁到底有沒有農地問題的常識
- 賀雪峰:土地私有化搞不得
- 賀雪峰:農村發展方向:土地平等使用權+民主合作自治
華生
《華生:土地制度改革六大認識誤區》
- 誤區之一:嚴格區分公益性與非公益性用地,縮小征地範圍。誤區之二:集體土地應與國有土地同地同權同價。
- 誤區之三:集體土地應當允許直接入市,以後城市化發展不必先徵收轉為國有土地,城市中可以既有國有土地,也有集體土地,權利平等地作為城市建設用地交易,形成統一市場。
- 誤區之四:農村土地自由流轉、抵押、交易買賣最符合農民利益。
- 誤區之五:小產權房是農民要求自主城市化的抗爭,有其合理性,應在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後合法化。
- 誤區之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解決了城市用地指標的不足和鄉村建設用地的閑置,是土地改革的重要途徑。
華生:土地確權政策已在逐步走向土地私有化華生:目前的土地流轉方式沒有前途
黨國英
- 黨國英:中國人本來可以都住別墅 要把地權給百姓
- 黨國英:應該允許土地私有制存在
- 黨國英:土地改革不能老是試點
激辯
2014年9月,農村土地制度大辯論《周其仁、華生、賀雪峰過招:近日農村土地制度之爭脈絡始末》:
- 2010年10月 賀雪峰出版《地權的邏輯》批判成都土地改革
- 2011年7月 周其仁發表《給農民更多的土地權利,真會損害農民的利益嗎?——致「成都模式的批判者」》回應賀雪峰
- 2012年3月 賀雪峰寫作《就地權邏輯答周其仁教授》回應周其仁
- 2014年4月 周其仁發表《辯「建築不自由」》、《辯「土地配置靠規劃、不靠市場」》,摘引華生的「建築不自由」、「土地開發使用權是公權力而不是私權力」、「土地開發權與所有權分離」等觀點加以批駁
- 4月 華生髮表《現代社會中的土地開發建築權問題》回應周其仁
- 4月 華生髮表《土地制度改革的焦點分歧(上)》與天則所課題組商榷
- 5月 周其仁發表《「非法」帽子漫天飛》回應華生
- 5月 周其仁發表《允許農地農房入市,真的會天下大亂嗎》、《農房入市早就發生了》
- 6月 華生髮表《小產權房合法化,會不會天下大亂?》回應周其仁
- 6月 周其仁發表《集體土地依法轉讓不會導致天下大亂》
- 7月 華生髮表《農地農房入市:陷阱與跨越》回應周其仁
- 9月 周其仁發表《城市化為什麼離不開農地農房入市》回應華生
- 9月 華生髮表《土地制度改革的實質分歧——答周其仁教授最新的批評》回應周其仁
2015年6月,《周其仁賀雪峰辯論:土地增值歸政府還是農民?》:
第一辯: 土地增值歸政府還是歸農民?
- 周其仁:「 不要都歸政府,或都歸土地所有者,要分成」
- 賀雪峰:「 城市建設用地自然增值來自於政府基礎設施投資後的集聚效應,出讓收入相當於政府成本回收」
第二辯: 農地是否應該入市?
- 周其仁:「 城鎮走向市場被證明是對的, 農村 完全有理由爭取同地同權」
- 賀雪峰:「 國家不允許農地直接入市, 這樣就保持了一個從緊的土地供求關係」
第三辯: 農民是否應該享有更多的土地權利?
- 周其仁:「 如果存在合適的轉讓機會,卻沒有轉讓權,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 賀雪峰:「農戶土地權利越大,集體行動越難」
第四辯: 國外的土地成本比中國低得多嗎?
- 周其仁:「 中國一線城市建築土地成本超過70%,而 澳大利亞只有13%」
- 賀雪峰:「國外 高昂的房地產稅相當於向所有購買房地產者分次收取土地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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