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國內做音樂不賺錢,是否有國內聽歌多是網路免費下載的因素?相比美韓等,中國音樂人窘境倒地體現在哪裡?
薛之謙等。包括很多歌手都說華語樂壇失望或混亂,請問倒地都是哪些方面的一個怎樣的狀況?謝謝
其實,不介意聽歌花錢,但是非常介意,歌的版權在不同的音樂APP上,有時候心血來潮想聽一首歌,下架了,得去別的APP聽,真的是神煩......支持正版,也支持收費,但是希望不要出現獨家授權這種事,真的是體驗很不好......
就比如我現在吧,自己把上班幾年攢的錢又東拼西借出了專輯,卻沒錢做宣發。我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上面那個老兄還好,再看看我,歌寫好了都錄不了。
音樂播放軟體把重心不是放在改善付費方式和用戶體驗上,而是放在資源競爭上,通過獨家授權來強制用戶來使用,關鍵是聽其他歌時你又沒有,導致的結果就是用戶為了聽歌裝好幾個軟體。
公司的主要投資放在那些有名氣歌手的獨家授權(這種方式拿到的歌估計挺貴),那麼對於未出名的歌手不會放在心上,在版權上也就沒有了話語權,導致的結果就是好的過得更好,差的生存環境更差。
我忘了看的哪個音樂人的採訪了。他說現在出CD不賺錢,還賠錢。一個是因為你說的盜版問題,出名歌手還好說,不出名歌手以及背後的作詞作曲編曲人那才叫一個有苦說不出,碗里叮噹響。還一個是因為現在沒有多少人需要一個實體的佔地面積大的光碟來裝歌,更多的是希望放在手機裡邊走邊聽。說現在做音樂賺錢這塊主要是演唱會,說小點那就是歌友會。前提是你得出過專輯,十幾二十首歌湊夠倆小時的得有吧。然後其中還得有幾首膾炙人口的歌,那就是首先歌本身要吸引人,其次就是宣發要做得好,做宣發做編曲都要錢。所以這是個死循環,如果簽了公司的那就還好一點吧,沒簽的那真是得工作為了賺錢做音樂了。還有就是大家看娛樂節目,就發現越來越多的歌手在跑真人秀,甚至是與音樂無關的真人秀,還有在演戲。一直本分做音樂的沒多少了。主要是因為做真人秀拍戲紅得快,賺錢也快。做音樂那真的是個太慢太磨人的活了。這也不是說什麼錯,確實是大勢所趨。
日本是亞洲乃至全世界音樂產業最發達的國家之一,直到現在Cd專輯在日本都能賣得動。相比數字化,日本民眾更傾向於那些實體的東西,比如我很喜歡的一支日本樂隊:Mr.children,他們在日本就好比香港的Beyond一樣,舉足輕重。83年成立,至今仍然活躍,而發表實體Cd的傳統也一直延續到今天。前段時間他們的精選集都賣出了250萬張,這在今天是很難想像的數字了。曾經我很費解為什麼iTunes日區找不到他們的歌,後來諮詢了日本的朋友才明白他們幾乎不在網路發表音樂。而你會發現竟然可以在網易雲音樂找到他們的全部專輯(手動捂臉)……這一點我在下一段再細說。(實體化也體現在日本的影視行業,各種DVD很受人青睞,當然價格很貴,所以日本人養成了租的習慣)。這些在我們看來好像回到了十年前那個網路不發達的時代,但這恰恰就是如今網路高速發展的日本,因為版權在日本得到很好的保護,通過網路傳播盜版音樂和影像製品是有很大風險的。而我們由於缺少這方面的意識和法律保護,盜版很普遍,甚至被當成了理所當然的事情。蝦米和網易的曲庫很全吧?你真的會相信他們有錢到買了那麼多版權嗎?肯定不是的。基本都是「官不查民不糾」,一旦有的唱片公司強制你「交錢」才下線整頓。最明顯的就是Taylor Swift ,她就是這樣硬氣的人,她要求iTunes、 Spotify等等所有音樂流媒體「只要聽我的歌 就得給我錢!」因此現在主流音樂App聽她的歌都得花錢。還有就是The Beatles,這就更是大爺了,沒幾家公司能買得起他們的版權(具體可以搜索一下Johnny Zhu的回答:披頭士的版權到底有多貴),所以目前在國內這些「有頭有臉」的音樂App中你很難找到披頭士的歌。現在音樂人越來越難做了,有很大部分原因是網路化和音樂數字化,沒人再掏錢買CD,全部都是網路免費下載。少數像李志這樣的音樂人可以通過網路下載掙到錢,但像他這樣級別的肯定有很多音樂App願意為他實現「數字音樂正版化」,大家一起掙錢。那是因為人家有足夠的粉絲基數了,粉絲願意埋單。因此我們也會發現,正版化在中國也是「部分存在」的,如何將這種星星之火發展為燎原之勢,全民正版化,是很艱難浩大的工程。
國內獨立音樂人的窘境體現在如下四點:
1.缺乏盈利模式
在商演,代言為主要收入渠道的當下,獨立音樂人往往由於自身過於小眾(知名度低,粉絲少),而缺乏這類機會,東拼西湊拿到製作經費,出了幾首單曲後,大多也只能繼續遊走在livehouser和眾籌網站,指望著不賠錢的基礎上攢些人氣都很難,並不是每個livehouse老闆都願意扶持新人分票房的.2.曝光率資源分配不足
國內獨立音樂人(尤其是做民謠的那一群)是遊離在主流娛樂圈外的一個獨立的小圈子,這個小圈子擁有著自身獨有的生態,它不像娛樂圈,反而更像cosplay這樣的小眾同好圈.但顯然媒體更熱衷於主流圈子,之前完全不知道是誰的迪瑪希,僅一期"歌手"紅遍全國,趙雷參加歌手後,百度指數暴增116倍趙雷會成為「火一把就死」的現象級產品嗎?-搜狐科技, 但這樣的機會並非每個人都有的.國內獨立音樂人的現狀是:除非做了一些犯大忌的事情,否則主流媒體很少關注舉個例子:比如某說唱組合:
幾年來指數一直是3000-,但在該組合成員吸毒被抓時,指數飆到將近1.8w.獨立音樂人平日里只能從為數不多的幾家原創音樂網站歌單,非主流媒體,線下活動等場景獲得曝光率.(佼佼者除外)
3.僧多粥少
隨著國民生活水平,音樂教育水平的提高,音樂製作越發平民化.甚至投資萬元就能搭建一個配置還算過得去的(能達到demo製作標準)的錄音室,在錄音室單曲(demo)大行其道的當下,僧多粥少已經成為了一個問題以某音樂平台例,網站發展至今已有2w+音樂人,和40w+作品,想0推廣在這樣龐大的基數下出頭,我認為是有一定難度的,很多優秀的音樂,評論早已999,但音樂人仍然名不見經傳的現象比比皆是.
有個朋友把jam稱為"七月奇蹟",但顯然,七月奇蹟並非每天都會發生.4.自身能力問題這裡指的並非風格問題:有些人做音樂為取悅聽眾.有些人則是取悅自己,這是冷暖自知的事情.但是在當下,一部分音樂人的硬實力(創作,編曲,填詞,製作等)嚴重不足的情況下,仍然急功近利的發布作品.且常常自我感覺良好,其結果是:粗製濫造,質量低下的音樂比比皆是,甚至有人美其名曰"實驗音樂"很久沒答題了,謝謝題主對此現狀保有關注同時還開了這個問題。
【面對這樣厚重的問題 必須開啟高考模式 已表重視】
拆分一下問題
一、國內做音樂真的不賺錢嗎?(25分)
答:真的,不。賺。錢。讓我們分兩類看:
1、【已成名的音樂人】
簡單列舉兩位 薛之謙 汪峰。不一樣的時代 或許可以說明點什麼。他們,可能會讓各位認為,都是明星了!這還沒錢?搞笑?額…是的。他們有錢 很有錢。
來,我們先看選薛之謙先生 為了音樂不惜卧薪嘗膽,一直堅持 ,甚至跑各種無厘頭的商演,寫段子,是的,他開了火鍋店,生意還行 總算勉強支撐了自己做音樂。終於段子火了,人火了,歌曲也順帶火了…通告來了 錢自然來了,有了錢又能繼續做好音樂了。他 找了更好的編曲 更好的錄音棚 更好的拍攝團隊。
看薛微博 有兩次印象 尤為深刻:
一次 他還沒火 看到微博里的他 拿著電吉他 跳起來 賣力演出給孩子們看。
像這樣??
【發現了嗎?除了商演還是商演 】
另一次,刷微博發現奇怪的現象,是他火了之後,他發了段子 發了生活狀態 評論點贊幾萬次 而置頂的新歌卻寥寥。
直到後來 他自己也發了這篇長文字 看似招商廣告 實則 調侃自己?
【發現了嗎?賺錢 幾乎和音樂作品沒有關係】
是的,或許這是個例 的確有靠音樂火了 可以通過音樂賺錢的音樂人。
這樣,咱們再來看 半壁江山 汪峰。
【以下內容為汪峰先生在「不能餓死音樂」演講中所述】
在上世紀九十年代,他辭去四五千的公職,做了「鮑家街43號」樂隊,做喜歡的搖滾樂,過想要的人生。當然 緊接的都能猜到,吃不起飯了,日子也沒法過了。
像大多音樂人一樣,汪峰開始了跑場的生活,也就是商演。150一場,還得跑很遠。對於這個階段的音樂人來說,能找到場子已經不錯,在乎錢幹嘛呢。
後來 圈裡有了些名氣,正式簽約京文唱片,第一張專輯分到了8000元,緊接著第二張發行之後,有了些商演,嗯,還是商演…,當然演出費還是不高,分一分就沒了。終於,公司給他賣了海外版權,得了7400元。他20年以來努力的價值,只換來了7400元。
因為版權緣故,終簽約 世界五大唱片公司之一華納,也是如此有了詞曲和版稅收入,而不是一昧的商演了。
2005年,《怒放的生命》專輯發行了,聲譽提高了,收入呢?卻和普通工薪階層沒有太大區別。
網路時代的到來,大家免費下載,更是讓創作者沒辦法通過創作獲得收益,還是只能靠商演。
汪峰談及的一個關於他的數據,也讓人唏噓不已。幾十年里所有通過音樂作品的收益,只有60萬。什麼概念呢?同時期的加拿大搖滾女歌手艾拉妮絲·莫莉塞特,在專輯發行6個月後,她的賬戶里是幾十萬美金。
兩年後,專輯銷量到3500張,她的收入大約是1個多億美元。
歷年來,汪峰的歌曲下載量達到3億次,相當於,一兩架飛機了。
卻,一分沒有拿到。
對了,他的老闆來和他說賣了海外版權的時候,汪峰很興奮的問,「多少?!」 而後對方也是很興奮的回答到,「嗯,7400~」
讓人感到心顫的不是這個數字,而是 一家大唱片公司老闆居然會因版權賣到錢而興奮。更恐怖的是,他,對此數字,表示很滿足。
汪峰當機立斷,離開了這家公司。
【發現了嗎?國內的音樂版權意識多麼匱乏 版權交易市場又那麼初級】
PS:現如今已經開始越來越多大咖企業的介入培養孵化整個音樂市場,比如阿里,騰訊,所以這必將朝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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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是前百分之一的人賺走了百分之九十的錢。
其實其他方面我認可,還有一方面是國外音樂的壓力吧,畢竟那麼多精品放面前,光免費的主打就可以聽好久了。 其實同等條件下,自然選擇國語音樂,但是國內音樂跟老外的差太遠了。
還有一點很奇怪,同樣歌曲的英文版很好聽,但中文就一般般,有時候我真的懷疑是不是中文不利於唱歌。 還有我總覺著華語歌手唱功很不好,那些歐美歌手一開口你能感覺出來他們要厲害很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國內作曲比不上人家
可以通過互聯網發歌,各種唱歌app,b站也可以啊。各大選秀,音樂節目的盛行,也促使了更多的人做音樂,華語樂壇會越來越好的,也謝謝那些堅持做音樂的人。現在靠賣專輯掙錢的有多少?大多數的歌手狀態都是靠話題,曝光率,路人緣,綜藝圈粉,演唱會圈錢,代言,掙錢出專輯,初心是一樣的,但是為了生存,為了迎合市場,改變自己,改變風格,做出符合華語樂壇的音樂,但是那真的適合嗎?人們越老越注重精神享受,接受範圍越來越廣,選擇越來越多,也開始注重版權意識,這也是往好的方面發展啊,音樂市場已經慢慢的發生改變了,音樂人更要趁機推廣自己的音樂,把自己的作品放出去,被發現,被比較,被認可,被欣賞,被進步,良性的競爭才能激發多元化的創作,才能帶動市場的運轉,華語音樂需要百花齊花。 ps:我們這種三線城市音像店都黃了,只有街邊賣車載CD的,正版CD很難很難買到,超市書店賣的都是很久以前的歌,我喜歡的歌手都是通過粉絲站或音悅台買,平時都是在app上花錢下載。所以也可以發展數字專輯掙錢啊,實體專輯成本太大了。
很直觀的一點
BigBang正規三輯,QQ音樂八塊錢,微博上很多百度雲分享的……頭像和ID都能看出來是粉絲……忘記從哪看到這樣一段話 大意都說內地音樂市場不好,對不起他們這麼多年的支持,就不自己想想他們的支持就是音樂播放器的免費聽歌下載……恕我直言,許多人一直稱自己的音樂夢,但看下來,實話實說,沒那個天賦。
去音樂學院看看,多少人家裡花了那麼多錢,請這個請那個,最後回家當公務員去了。
你們沒受過訓練,憑自己的感覺瞎搞亂搞,然後說沒伯樂。
不是說沒機會,但概率實在太低了。
你要堅持你隨意,我也希望你成功。
就這樣。
什麼叫有天賦呢?兩歌手去了列儂的故居瞻仰出來,觸景生情有感而發,同時揮手而就各寫了一首歌,傳頌一時。這玩意就這樣,對有的人很容易,有的人一輩子搞不出一首。知乎小透明嘗試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利益相關:十八線唱片公司企宣開始進這行的時候是想做影視的,誤打誤撞就混了音樂圈子,因為是創業型公司,所以今年一整年各種分析會啊平台啊宣發啊簽約藝人啊這些都有參與到。目前這種狀況的話,大概有這麼幾個原因:1.作品不過硬。其實這個是主要原因,現在出名的方式太多了,直播真人秀選秀一大堆,很多歌手的精力都放在了這上面,沒法潛心創作好的音樂。有次跟某音樂公司老闆聊天,他就說過,做藝人比做音樂要重要的多。再有就是對自己的作品認知度不夠高,這一年接觸了好多獨立音樂人,明明毫無名氣作品也一般般卻拿著大牌的標準來簽約合作,本來公司目前的版權共有,宣發免費的,某支朋友介紹的不知名樂隊還在合同上標明了違約的話要賠付100億賠償金……2.版權保護不利。也是好多朋友回答過的一點,而且版權收入真的少的可憐。公司某位歌手把自己的歌曲簽了獨家協議之後,一年大概能拿到歌曲版權分賬一百七十多塊錢……而且專輯上線後,莫名其妙就被其他平台未得到授權的平台上線了……歌手讓我們修改那個平台的歌曲信息的時候,我跟同事們還一臉懵逼。3.宣發不到位。這個作為宣傳人員要自我檢討……但是我也沒辦法啊!!!平台負責人、電台DJ好多都慣壞了啊!天天收到大公司的禮品福利!小透明公司的出頭之路太難走了!每一家都要賠上笑臉好說歹說要個推薦位或者電台節目上播放一下,心好累……暫時先說這麼多,想起來再補充~樓上需要宣發的評論我私信你呀~我慫就先匿了……
不是很清楚。但是聽說最近有歌手不光唱歌,還走私大麻,想必這個更賺錢。
首答,不能回答完所有問題,只能說點知道的
剛上完法律基礎課,老師剛講完藝術法基礎,老師問我們免費下載音樂是否侵犯了音樂人的版權?
「沒有,因為我們是以欣賞音樂為出發點的,並沒有以盈利為目的」但是商場播放的音樂需要得到授權,支付一定版權費嗎?「是需要的,因為商場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播放」所以我覺得免費的音樂app並不是造成國內音樂環境慘淡的主要原因,更多的是版權意識的薄弱,音樂人甚至維權都維不過來,相反樓主提到的音樂app其實更多的是起到了宣傳作用
不久前夏達長文控訴夏天島工作室,我一個朋友就說了一句「作者連版權都得想辦法維護好,國漫談什麼崛起?」
(我不是學法律的,如果我開頭的引用有誤差,指出來後我會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