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的放生才能算佛教意義上的放生?

時常看新聞說人們都會去放生,但是卻對放生的真正意義與方式感到迷糊。希望有大神解答科普一下


有說止殺就是放生,有說吃素就是放生。

單純的放生,就是救命,包含了人及動物之命。

從佛教意義來講,又包含了無畏布施與法布施。

無畏布施是把眾生從死亡與恐懼中解救出來,而法布施是為其念佛皈依,拯救它們的慧命。

還有一個極關鍵的是發心,就是動機。

你為什麼放生?

為自己?為家人?還是不忍見生命受苦?或是因為菩提心·····

而放生的方式,我知道的大概有兩種。

隨緣放生,就是你在偶然見到受苦的動物,把它買下放生。(也有隨緣買下再參與團體的)

還有就是團體放生,這大概也是目前爭議最多的。

一個有經驗的放生者、具智慧的放生組織者,事前會做好攻略,比如什麼動物適合買,適合在哪放,如何減少死亡等等。

放生的過程,首先是為它們念佛誦經皈依,也有人會灑甘露水。(一般有放生的儀軌)

這部分是最重要的,因為救其生命只是這一生,而為它們念佛種下的就是生生世世解脫的種子,希望它們來世也能獲得安樂。(當然這是建立在對佛法相信的基礎上,不求所有人贊同。)

最後就是鳥歸山林,魚回大海了。

當看著一個個鮮活的生命遠離死亡、回家的時候,自己心裡應該是充滿了歡喜的。

有時候,你會遇到捕魚、捉鳥的。

這裡也被很多人摳病,什麼你放他捕都快形成產業鏈了,什麼沒有買賣沒有殺害。

其實放生再多也比不上殺生的數量,如果去過水貨市場,就會知道放的生不過是滄海之一粟,遍地的屍體只會讓人觸目驚心。而真正該被指責的是那些殺戮的人,那些明知放生而去捕捉的人,當然,他們也是可憐人。

至於大家爭論不休的放生的功過,其實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放生本質自然是善的,聰明人肯定不會因為作事的人沒有做好就否定事情本身。

還有人說,要麼不救,要麼全救,只救一部分對其他生命來說是不公平的。

是啊,誰不想全救呢?誰不想這個世界沒有殺戮呢?有時候,你只能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事。

辛德勒沒有救下所有猶太人,難道世人會因此責怪他嗎?

最後,丈夫做事當無愧於心,

套用一句話「你永遠也叫不醒一個裝睡的人」,

「你永遠也說不通一個狹隘的人」。


放生一事,原為感發同人戒殺護生之心,實行自己惻隱不忍之念而已。世人多矣,心行各異,縱不能全皆感動,即感動一人,彼一人一生,即少殺若干生命,況不止一人乎。至謂小魚被大魚所食,即放之長江,亦難免不遭網罟。此種計慮,似乎有理,實則為阻人善念,助人殺業。其人幸得為人,或不至身受殺戮,故作此無理之理,以顯己之智,能折伏放生者。使彼為魚,及諸生命,當受殺時,斷斷不肯起此種想念。唯冀有人救己之命,別無他種「救亦恐或後來又被別物所食,別人所得,唯願甘心受戮,免致後復遭殃」等想。果能當此時,作此想念,尚不足為訓。況萬萬不能當此時作此想念,而於無關痛癢時,作此阻人善念,啟人殺機之語。其人來生,若不自受其報,則日月當東行,天地當易位矣,言可妄發乎。

大魚食小魚,固有此事。放之又遭捕,亦不能無有。若謂小魚被大魚食盡無餘,則無此事理。放者盡被人復捕去,亦無此事理。何得如是過慮?譬如救濟難民,或與一衣,或與一食,亦可不至即死。在彼則當曰:「此一衣一食,何能令彼終身溫飽,與之有何利益?不如令彼凍餓而死,便可不至長受凍餓矣。」又如強盜劫人,有力者為之捍禦。彼將曰:「汝若能捍禦彼一生,則為甚善。唯捍禦一時,究有何益?反不如任彼搶劫一空,後來不至再被搶劫之為愈也。」父母之於子,常常撫育,而慈母不能撫身後之子。彼將謂:「既不能撫育,不如殺之之為愈乎?」君子修德,不以善小而不為,不以惡小而為之。彼必期於萬無一失,方肯行放生,則令世人盡壽皆不行戒殺放生之事矣。其人將來必膺萬無一人能救己於死也,哀哉,痛哉。

見人殺生,能救則救。否則發大慈大悲心念,以期殺生者,並所殺之生,各各消除業障,增長善根。而所殺之生,即從此往生西方,了生脫死。豈可不依佛意,妄生瞋自瞋他之煩惱,而通宵不寐也。不觀周安士先生見一切神祠,及一切畜生,皆勸發菩提心,令求生西方乎。(此系依佛言教,非彼自立。)縱彼不領會,而我之悲心已誠摯懇切矣。此實助成凈業之大宗也。

買物放生,若依究竟自愍愍他而論,固當埋之不可仍倒於水中,以死物浮水,究非善策。若謂已死,與家人食,並施與貧人,亦無不可。當令食者多多為彼念佛,以此是放生物,否則食之有罪過。若能為彼念佛,則彼此各有利益。以此相勸,亦能誘彼食者少種善根。

光一向不主張於佛菩薩誕期,及各朔望好日期放生。此事已成鐵案。捕生者特為放生者多捕,則買而放者,亦多有因放而捕來耳。然人情多好名,此各日放生則有名。又人情多以因循了事,若不於此各日放,則便不肯特為買放矣。……放生以志誠為彼念佛持咒為本。所有儀式,亦不過表示法相而已。如有其人,固宜按儀式行。否則但竭誠念佛即已。

買物放生,與布施同。須善設法,勿立定期,勿認定地,勿議定物。隨緣買放,生得實益。若定期、定地、定物,則是促人多捕矣。(印光法師開示)


佛教意義的放生是指通過自己的行動讓受苦、受困或面臨死亡的動物脫離這個境地。如果是家養的食用動物,要買來或化來養著,讓它不要被屠宰,如果是野生動物,要放歸原先的棲息地(旱龜扔在水裡、海魚放進淡水湖裡、叢林動物放在荒漠里,都是殺生,不是放生),如果是被夾住被套住被陷住的野生動物,要開夾解套搭救出來。

本質上,這是救苦救難的意思。行為的發端應該是隨喜,也就是正好遇上了就出手,而不是故意去市場上買菜來放。當然,故意買放也是可以的,也是善舉。

放生是慈悲的一種形式,所以它是發於自然的愛心,不能帶有利己的功利目的,有些人為了讓自己增加功德去放生,客觀上確實有生命因此逃脫厄運,但自己這邊毫無功德可言。達摩到達建康,武帝見後問道:「朕即位以來,造寺、寫經、度僧不可勝數,有何功德?」達摩答道:「並無功德」。武帝驚問道:「何以並無功德?」 達摩答:「這只是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隨形,雖有非實。」說的就是這個出於私利行善沒有功德的道理。

另外,看待放生不可拘泥,哪怕效果不好,只要這個不好的效果不是放生的人有意為之,就是善。

和尚路過市場,看到有人賣活魚,就買下來放歸河中,河的下游有漁夫,把和尚放生的魚打起來又拿到另一個市場上了。

表面上看,和尚的放生沒有意義,但實際上——

1、魚販賣掉了魚,一家人得到了衣食,會很快樂;

2、和尚放生了魚,他的心得到了安寧,會很快樂;

3、漁夫打到了魚,一天的勞作有了回報,會很快樂。

一個行為讓三處的人都快樂,善哉,善哉。


首先講,放生不是單純字面意思上的放歸山林。

或者更通俗說,放生不是放棄。

有些人養個寵物養煩了,放生吧。找個水池河溝或者小花園的就給丟了。美其名曰放生

其實通過馴化養育或者人工飼養的很多動物,是沒有野外生存能力的。

倉鼠、寵物狗、寵物龜、觀賞魚,放到大自然里必死無疑。

這叫放死,不叫放生。

放生是把眾生從死亡的恐怖或者生存的驚懼中解救出來,

人家本身活的好好的,有吃有喝有人鏟屎,有人陪玩兒,過得幸福快樂自在。

非把人家扔到荒郊野嶺去。這是殘暴,這是玩虐,這是沒有智慧地法西斯,將來會有報應的……

作為一個IQ正常的人類,我們誰也不會把自己老公孩子扒個精光然後扔到小樹林里,美其名曰放生,對不對?!

有人為了放生而放生,去預約,去訂貨。

和鳥場訂鳥,和魚塘訂魚,

然後他們肆意地去捕捉和捕撈,完了再拿來放生,

賣家掙了錢,買家放了生,一群無辜的小畜生,成全了兩伙人……

如果某個具有操控力的白痴想拿人放生玩兒,抓了你全家然後再扔野外去,你會爽么?!

刻意地放生,就是拿著布施當作買賣,買平安,買喜樂,買心裡踏實,買惡業,買愚痴,買無明……

把平安喜樂、遠離死亡、遠離驚嚇和殘暴施與對方,就是放生

有人菜市場里買條魚,隨手放到一個乾淨的水域。

有人看到一群小孩在虐小貓小狗,制止這種行為。

有人不去活殺的海鮮店,有人不買現殺的雞……

讓對方更快樂,幸福,遠離煩惱……就是放生!


止殺,夏天別沒事故意踩蟲子或者下耗子葯之類的


有一種愛叫放手。

沒開玩笑

這就是放生。

家長不干涉孩子,朋友不要那麼「為你好」,每個人更獨立更自由一些。

即解除攀緣心,又緩和排斥心。

對於小動物,盡量客觀一些,充分了解了解,再說別的。

而真正意義上的放生,是佛教里所說的涅槃。

破除無明的遮蔽,就是佛教真正意義上的放生。


北朝使者出使南朝,梁武帝問:你們那裡放生嗎?

北朝使者答:我們不捉,也不放。

梁武帝大囧


放生本來是件好事,也是長養慈悲心的作為,但是實在不適合以大型集體放生的形態來進行。所以,我們應該要分散各地由個人自手去作,而且是要低調處理、隨緣去作。如果我們以主動、刻意的方式,去找畜養的動物,或者是花大錢去買魚池裡的魚來放生;或是去花大錢來買個農場,把救來的經濟動物由自己來養一輩子,把一生的時間、精神、積蓄都用來照顧這些動物,其實並不是一種最有智慧的作法。

所以,關於放生這個議題,還是要從護生——尊重生命的教育作起。要勸導吃素的好處以及深信殺生的因果報應,這才是解決畜養動物、動物被殺害的根本之道。或者改為幫助弱勢學童,讓他們能感受到社會的溫情,正常的長大成人,回饋社會,因此而減少社會問題;這麼作應該會更有意義的,也更可以展現佛法里慈悲的智慧,對佛法的修行會更有幫助的。

放生應有的正確觀念及做法

再說不殺生,其中值得一提的「放生」,本是慈悲救護眾生性命而有放生之善行,但目前已被部分佛教團體所濫用,當作賺錢的工具了。而新竹鳳山寺的《廣論》團體被藏密達賴喇嘛所蒙蔽,為了希求團體中有些人的病體能早日康復,經常舉行盛大的放生法會,總是向動物供應商訂購野生動物:鳥類以只計價,水族類以公斤計價。供應商為了如期交貨,於是大肆捕捉野生動物,通常捕捉之數量一定要超過訂購量之三倍以上。在捕捉過程中,動物在籠中、在水箱中、在運送過程中,被誤殺而死、相互殘殺而死、相互擠壓而死、勞累而死、恐懼而死、生病而死等等,因此一定會先犧牲三分之二以上的活體(此處稱活體,是因為經銷商已經不把眾生當生命看待);僥倖能存活的三分之一才能賣給《廣論》放生團體,p92然後再被放生到陌生環境中,大部分都會因為生態環境不適應而死、或被其他動物噉食而死,或被預先等候的商人再度捕捉而死……;更甚者造成當地生態大改變、林木作物的毀損、環境污染等等。本來起心動念而作的放生之舉應是善事,但是被邪思邪見所覆,為了個人病體而作的放生,卻直接、間接殺害了更多眾生,造下了一連串的惡業,這是社會大眾所不樂見的。因此,末學在此要奉勸新竹鳳山寺的《廣論》團體及其他信受《廣論》之團體、個人,不要再聽信達賴喇嘛之言,不要再繼續舉辦如此「殺生」之法會,如此才是真正慈悲不殺。達賴喇嘛有兩口,一口宣說要有慈悲心,要發菩提心,另一口卻要吃眾生肉,言行不一;好吃眾生肉的人卻口說「放生」,因此他們所說的「放生」乃是欺誑之語,只是他們用來歛財的藉口,怎能相信呢!新竹鳳山寺的《廣論》同修們及其他信受《廣論》之團體個人,都應三思之。

廣論之平議

南無佛法僧


不建議放生。

如果真的想放生,建議先看一下是否放生的物種符合生態系統,不要為了自己的私心善行,而破壞了生態的平衡,這其實是在造惡業。

如果想行善,茹素不亞於放生。


不忍眾生受苦


《金剛經》中說:「應無所住,行於布施。」

對於放生也一樣,心中應無所住。

有計劃有組織的放生,是求福報還是培養自己的悲憫之心,恐怕最後放生人自己都搞不清了吧。


放生前先給它們三皈依,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然後放生。


有情眾生,苦毒煎熬,以己量他,冷世濟暖。


要盡量把放生的動物放到自然環境里去,不要讓他們再被抓就行了。

放生不是做給別人看,要真有效果。

其他沒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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