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烹羊且為樂

總參的涮羊肉在南京是個名吃,一入了冬,到了飯點門口排隊的人是斷然少不了的。總參涮羊肉離著學校不遠,步行也就二十多分鐘的樣子。和大學同學去過一次。瞅著下午三點多的光景,太陽下山還早,但是日頭已經有些不暖了,一行七八人,三五個一排,慢慢悠悠地從學校出發,早早地去佔座。一路聊天扯淡,那真是學生時代才有的悠閑。

到了店家,才開門。服務員招呼我們在一旁小坐,我們也不急。一壺熱茶,盡扯閑篇。等天色漸暗,人漸多起來,把我們讓到餐桌,攤開菜單,指點江山。半晌,羊肉羊腿,幾樣蔬菜,擺滿一桌。羊肉很是公道良心,不是那種薄如蟬翼的便宜的凍肉卷、刨花片,肉上沒有冰碴盤裡沒有血水,是稍厚片狀的手切羊肉。便宜的肉卷煮小火鍋還湊合,銅鍋是下不得的。且不說筷子一戳就破,要是沒有賣油翁的技巧,肉粘在鍋壁上,被炭火一催,一片焦褐,真是倒胃口。總參涮羊肉用的地道的銅鍋,我們來的是鴛鴦,半紅半白。按照慣例,嗜辣的我是用紅湯的。推杯換盞,酒還沒過三巡,一琢磨嘴,不對,羊味沒了!羊膻味固然我是不喜歡的,但是失去了羊肉的本味,肉一下子像丟了魂,不管怎麼品味,咀嚼幾口都像嚼蠟。恍然大悟,再換白湯一試,鮮美無比。一會兒,白酒和羊肉羊湯的共同作用,熱力蒸騰,從體內暖向肌膚。

我以前是不懂本味的,重辣重油,什麼食材都得經歷這麼一番折磨才感覺夠味,不知道做了多少焚琴煮鶴的事。清湯才是屬於涮羊肉的,湯得是清澄澄的,兩段蔥三片姜,不需要多少複雜的佐料。多了都是喧賓奪主。

汪曾祺是極為推崇「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塊的羊肉的,認為無與倫比,「吃手把肉過去是不預備佐料的,頂多放一碗鹽水,蘸了吃。現在也有一點佐料,醬油、韭菜花之類」。簡簡單單,不需要別的味道摻和,吃的就是一個鮮嫩。

大冬天的,躲進小樓成一統,兩三個好友對面而坐,支著小鍋,清湯煮著羊肉,稍稍幾盅白酒,不勝酒力的話,來些隔水熱過的清酒之類的米酒也好,這就是冬天最美好的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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