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笨蛋付賬(二):人是個矛盾的集合
問了幾個問題:
- 當初為什麼偷偷離婚?男方在外面做生意,以自己名義給別人做了擔保,為了不影響到家裡,所以離婚並且轉移了財產(擔保這事也確實是真的)。
- 為什麼現在又跑過來?女方要復婚,當初實際上就是假離婚,所以背著所有的親戚偷偷領了證。
- 都過這麼多年了,為什麼現在要復婚?因為突然發現,男方在外面還偷偷買了個房子,並且跟個比她年輕很多的女人不清不楚,要把老公搶回來。
我們問到這,覺得這男方很是狡猾啊,用一件真實的事作為理由,順理成章地促成了離婚這件真正想做的事,還讓女方心甘情願,還心懷感激。但我們再問下去,又覺得莫名其妙。
- 你是怎麼發現後來的事的?離婚後我們實際上還生活在一起,有次用他手機(沒有密碼)發現裡面簡訊有問題,接著又在他保險柜里(男方告訴過女方密碼)發現了房產證。
我們就很納悶了,男方心機深到幾年前就做準備了,那天天跟原配生活在一塊,怎麼回家還不把簡訊刪了?不刪的話怎麼連密碼都不設?在外面都有房子了,怎麼還把房產證放在家裡的保險箱,而且是放在原配知道密碼保險箱?開始我們以為另有隱情,結果之後查實的情況跟女方說得基本一致。
可能整個事件中男方隱藏轉移財產的手段被省略,讓人不覺得有什麼突兀的地方。我們查明整個事情的經過後,都佩服男方的智商。相比而言,電影中的橋段都是些小兒科。但事情暴露得又讓人覺得這男方就是個傻子。
還有很多類似的事情,這個案子沒有其他雜蕪不清的情節,最能抽象出一般人的狀態——人是個矛盾的綜合體,他可以有些時候精得似妖,但也會有蠢得如豬的時候。人並不會像電影或小說中,從頭到尾都縝密無縫地思考和計劃。這也是電影小說中如果把主人公寫得不那麼完美,你會覺得真實的原因。但再好的電影小說也不是真實生活,真實生活更多地就像本案一樣,莫名其妙。
這裡還想到一個小故事,身邊的事。有個朋友特別愛做飯,為了讓做出好的菜不厭其精地準備,我們也得飽口福。不過,有時候也讓人莫名其妙。記得有道菜涉及到豆腐的處理,為了讓豆腐炸出型,專門下樓去買了澱粉。我們開始吃得很爽,但吃到中間,覺得菜里混著了粉狀物,很影響口感。他說,他做完後菜直接就倒在裹澱粉的盤子里了,盤子也沒洗。所以……他到底是想把菜做好吃呢,還是做難吃呢?大家可以回憶下自己的行為,肯定有類似的情況。
鑒於人是個矛盾體,如果你是個注重風險的人,又或者從事注重風險的工作,建議具體事件中不要相信人的光環,也不要打標籤去判斷人,雖然大概率你會是對的,但有時候會讓你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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