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分手了

這一次推送間隔時間很久,一直不知道怎麼下筆去回憶這個過程。

2月19日。

我結束了四年多的感情。這意味著什麼呢?欣喜憂愁無從分享,歡笑落淚不能擁抱。我們高二在一起,想像過無數未來,卻唯獨沒有想過會有走到盡頭的這一天。

每個人都希望陪伴自己一生的人是自己心中的那個人,但現實往往會讓你失望。最開始也會給自己說,要不就等吧。

等得結果無非兩個,他找到了那個對的人,或者他再次找到我,無論哪一種對我而言都是好的結果。

我想要跑到陽光下,我想要感受春天,我想要摸摸黃貓的背,我想要在家門口跳房子,我想要用這些換一個你。

可是最後還是敗給了現實。

難受就說出來吧。

不,

怎麼能讓別人覺得我會為了他難受。

和曾經一見鍾情的男友分手了。

可分手歸分手,我還是放不下。

我總是跟朋友旁敲側擊地打聽他的消息,然後拉著閨蜜說我好想他,我好愛他,我好放不下他,也曾經給他留言說想要複合。毫不誇張地說,分手那年我瘦了20斤。

其實朋友也勸過我,只是我自己放不下,我覺得我應該難過,我覺得我的難過沒人理解。

失戀這件事唯一讓我明白的就是,真的沒有「感同身受」。

如果你問我是否忘了他,我會說沒有。可如果你問我還難過嗎,我會說不。

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覺得真的就是這個人,什麼都對,什麼都搭。

但是到了分手的時候,就變成了什麼都不對,什麼都不搭。

可即使真的分開了,覺得對方千錯萬錯,但還是覺得好難過。總會在不經意時想起,他此時此刻在做什麼,他最近還好嗎,今後他還會不會找我?

兩個人在吵架的時候,總得有一個人先妥協。而我們卻都太倔強,都不願意低頭。

我沒有想你,只是翻到了才分手那時候的心情——「遇到好笑的矯情的微博沒有人可以艾特了,沒有人可以肆無忌憚的理直氣壯地騷擾了,想吃的東西拖不到人一起品嘗,沒有男生說你要多吃點長胖才好,沒有人在吃飯的時候一直給你夾肉,看電影的時候爆米花一直在你懷裡,邊看電影邊給你剝栗子,沒有人記得你愛吃甜食,總記得給你帶吃的來哄你,也沒有人可以讓你熊抱掛在脖子上了……」

雖然分手並不後悔,但也懷念那一年的感情,能讓我更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麼。

分手後真的做不了朋友,雖然已經不再喜歡你了,但又卻真實喜歡過 。

讓我感謝你,贈我空歡喜。

從前有一個人突然闖入我的生活,教會我什麼是愛,然後卻轉身離開。我一生之中最幸運的兩件事情,一件是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天,我遇見你,另一件事是時間終將我對你的愛消耗殆盡。

說不定這世界上最好的感情,就是你喜歡我,我喜歡你,我們卻沒有在一起。

愛情是場夢,而我睡過頭。

失戀對我來說,感覺就像是早上穿襪子的時候少了一隻,怎麼也找不到,然後急急忙忙的光著腳去上班,結果一整天都不舒服。

第二天穿著新買的襪子出門,順手把那隻剩下的襪子丟進垃圾桶。生活繼續,像是什麼也沒有發生,只是換了一雙新襪子。

遇見他是在冬天的王府井路口,我穿著大衣圍著簡單的圍巾,有些冷,他微微搓著手呵著氣。

他看見我揮手,臉上露出笑容化開了夜色。

聽到了初春植物發芽的聲音。

看到了比冬日裡所有霓虹都溫暖的人。

可是後來呢。

我忘了霓虹並沒有溫度。

每當輕軌路過那一站,通訊錄翻到那一頁的時候。心裡還是會微微的失落和微微的不甘。

我記得他發燒時額頭的溫度,我記得他摘我帽子摸我腦袋說我像個小孩時的無奈,我記得每次見面橫穿整個城市的夜景,我也記得看到他的輪廓卻錯當成了自己的整個宇宙。

我是要強的人,離開後也咬牙悶聲一個人哭過,也把自己當作鴕鳥一樣埋在工作里。

後來看日劇追憶潸然,不禁反問自己,你看你喜歡的那麼辛苦,為什麼會喜歡呢。

可總還是一個人過來了,一個人在現在的日子裡,順其自然的生活。

我想我會成為更好的我,你也會成為更好的你。

所有的分離前總有相遇,而相遇又是光明而溫暖的事。

能夠認識你,已經是非常好的事了。

今天早上我5點鐘就醒了。

然後就開始想他。

一直以為拿得起放得下,是我最大的優點,直到失戀了,我過的渾渾噩噩,每天的時間安排的滿滿當當,讓自己忙的完全沒有時間去想其他的事情,以為藉此可以轉移視線,用時間去沖淡記憶。

但是當我元宵節一個人下飛機,獃獃的站在機場出口,不知道去哪裡的時候,我忽然就想起年前他送我到機場的情景,眼眶就不爭氣的進了沙子。

而後一個人扛著箱子提著包,轉車坐地鐵,走了一下午終於找到了住的地方。我終於證明了只靠一個人也依然可以!

每當刷微博、朋友圈,看到搞笑的或者有值得推薦的動態時,都想發給他,但卻沒資格,只好默默的收藏,空閑時打開,自己一個人傻樂,然後想起他。

因為被他的溫柔吸引,所以愛上了他,當分開後,他對我的溫柔卻仍然歷歷在目。

那年的我——沒有男朋友卻比誰都漢子,有男朋友後,我比誰都女人。

我不知道自己要多久才能忘記,但我相信,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我經過的最漫長的失戀,是從喜歡上一個不可能的人開始。我們姑且把它叫做暗戀。

所有關於暗戀的故事似乎都大同小異,在某一個天氣甚好的日子裡邂逅了一個身上發光的少年,然後所有的腦洞少女就開始了一場漫長的單戀。也許在某一次的荷爾蒙刺激下猛然表白,然後,或戀人,或陌路,而還有一部分人莫名其妙變成了好朋友。雖然很不想承認,但還是得說,我就是莫名其妙的那一部分人。大概只是為了一個微乎其微的還會在一起的可能。

於是,一個明明一句話就可以終結聊天的聊天廢物,卻拚命扯話題,收藏一整套表情包只為讓對方覺得自己是個很有趣的人;一個明明很高冷的人,每次恬不知恥地騷擾對方的日常。後來想想,這種人,大概真的是很讓人討厭。再後來啊,似乎幡然醒悟,猛然覺察到自己的讓人厭煩。於是,帶著某種期盼,默默把自己從他的世界裡刪除。

或許看到這裡你會說,婆婆媽媽說這麼多故事該完了吧!然而,並沒有。自動把看過的每一本書,每一部電影,電視劇,代入自己和他,陷入無限漫長的腦洞戀愛。離開之後思念和愛不減反增。後來熬不住自己的某種期待又出現在了他的世界,只是這個時候的他再也不是一個人。某種期待的小火苗被這突如其來的事實大雨刺溜就澆熄了,都不帶一下跳動的喘息。不像自己默默離開時的蒙頭大哭,突然間就死了心,死心的瞬間自己竟然有種莫名的解脫似的喜悅。再再後來啊,我們依然還是朋友。還是喜歡他啊,可是不再那麼愛了呢。

明明從來沒有戀過,卻失戀失了這麼久。可我還是想把它當成一件小事。

其實所有的失戀,差不多都是還沒學會如何去愛。如何去愛對方,如何去愛自己,以及如何去維護這段愛。就像我後來跟他聊起關於表白和喜歡的這個話題,他說你當時如果再堅持哪怕那麼一下下我們就在一起了呀。是啊,表白從來都不是發起進攻的衝鋒號,而是最終勝利時的號角。 於是也漸漸開始懂得要正視自己,先學會跟自己相處,允許自己成為自己而不是別人期盼成為的人。接納自己,生活總會在你最糟糕的時候遇到最好的人,給自己一點勇氣。

所以你看吶,不管當時的你多麼痛苦,難過,後來都能夠一一看開。愛也不過是一念之差,你曾溫柔呼喚,而我恰好有過應答,有時候幸福戛然於此也好。

未來不迎,當時不雜,過往不念。不管遭遇種種,都不過是漫漫人生路上的小事一樁。

如果你問我,還愛嗎?

愛,在一起的四年我需要慢慢走出來。一個人對感情很慢熱,意味著這條路他會走很久很久,可也一定要相信,這條路的盡頭一定會是另一個人更溫暖的擁抱。

有很多一直在乎得要死的東西,最後叫不出名來。當初濃烈到嗆人的感情,也會被時間慢慢稀釋掉。人生就是這樣啊,我唯一能夠控制的,大概就是每一次,都努力做到:喂,不要後悔啊。」

下期預告:

關於熱戀那些事

關於這句話你的看法如何?在後台告訴我們就有可能會出現在下期推送。

期待你的留言~

晚安。

本期主編:佩

Elliot:這期投稿好多,我們都不用寫了kk

一斟:稿子隨便改改就好了kk

佩:不許偷懶!(甩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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