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故事的人

說出來可能你會不相信。我第一次寫故事,是在5歲時候。

我看了一部動畫片,具體是什麼不記得了。反正大概是類似聖鬥士星矢或高達那樣,很燃的機甲少年系動畫,那大結局看得我熱血沸騰,但隱隱又總覺得對哪裡不是太滿意。要怎麼辦呢?肯定不可能打電話到電視台去叫他們改結局。5歲的我思前想後,很認真地盤算一番,最終決定問外公要來一疊稿紙,認認真真地,把自己覺得最好的結局寫在上面。

最好的結局是什麼?當然已經忘光光。只記得男主角名字是三個字,中間那個字我不會寫,遂去請教父親 。他給我寫在稿紙最上方,我遂一筆一划,對著抄下去。

人的生命是很奇怪的。有時可能真有天賦一說。我小時候,被認為是在寫作方面有點天賦的神童(90年代最流行這個),雖不確定這說法是否可靠,但不理這些,我自己倒是一直寫得很帶勁。從市裡到全國,作文大獎也拿過不少,然而每每校內宣布作文比賽,我總是鎩羽而歸。是要快畢業時,在校外拿了一個頗有點分量的獎項,傳到老師耳朵里,校內的比賽才終於有我的一席之地;班主任偷偷跟我爸媽說,之前寫得太好,以至於評委老師們一致認為是我抄的——如此含冤數年,我自己並不覺得難過,反而因為這種變相的肯定感到有趣。

上中學後,我認識同樣喜歡寫故事的朋友。如晚晚同學,她堪稱帶我認識武俠世界的第一人,我後來發少女春夢時會幻想自己是俠女而非公主,很大程度上要拜她所賜。此人不僅看,自己還寫 ,並把我安排為她筆下的武俠小說第一女主角。起了個名字叫「葉蕭芸」,是武林中最神秘莫測的「月光派」留下的唯二傳人(另一個是我的師姐,因為種種誤解時時刻刻想害死我),然後果不其然愛上了滅我全門的大仇家武當派的有為青年(別問我男主角對應到現實中是誰,因為當時與我傳緋聞的實在不少,這個人選遂一直在各相關男生之間輪坐)。對這一段,印象最深的是她每每下課了跟我討論情節,一大串的眉飛色舞之後,我便忍不住要站在主演的角度開啟各種吐槽。然而比起情節安排上的不滿,更叫我無力的是她老人家連篇累牘的錯別字——她寫在一個極迷你的黑皮筆記本上,然後拿給我看;一頁不過兩三百字,錯別字幾乎每行都有,巔峰時期可以抓出幾十個。最糟心的是有時她對某字有點印象,但不記得怎麼寫,於是會活生生「造」出一個字……對於在寫字方面有潔癖的我來說,這閱讀體驗實在是差勁到極點。

然而我在別的方面打擊晚晚已經很多,這一條不得不忍下來。且我也確實有對她不起的地方——其一便是這故事開始前,她問我討要小說名字。因她當時最喜歡任盈盈,我有心逗她,便說:叫「哭傲江湖」好啦!——結果課間喧嘩,她聽成「孤傲江湖」,於是也不計較,就這麼很愉快地定了下來。這個梗我後來一直沒敢告訴她。

《孤傲江湖》並沒有寫完。這簡直是必然的。晚晚從日更八百字變為日更八十字,最終連八字都懶得寫,時況逆轉為下課後我們催著她以評書的方式繼續。她向我們口頭交代了一下結局,大概就是葉蕭芸和男主相愛相殺數番之後,終於會心一笑仗劍武林歸隱江湖深處。可歌可泣之處在於,她換了一個新的迷你黑皮本,迅速又開始了第二部的寫作——約莫十八年後江湖上出現一名美女殺手「紫風鈴」,這就是我,不,葉蕭芸那叛逆的女兒……我的後半生於是不得不淪為配角,如射鵰里的黃蓉那般。這一點雖讓我很不爽,但看在「紫風鈴」的角色已被安排給我班另一美少女的份上,我也就半推半就地接受了。

現想來,我們真是一群前衛的少女,晚晚更是挖坑一派的鼻祖達人。《孤傲江湖》《紫風鈴》之外,她還時不時會跳出一些別的腦洞,但沒有一個得以善終。如某次她夢見我們是一群間諜要去外星人那裡截取情報,明明已經成功了結果我聖母病發作要救那裡的一群奴隸,導致在一片混亂中我班另一位男同學壯烈犧牲(她把這一篇命名為《間諜一號》,然而只寫了兩行就沒有然後了);或某個類似《幻城》的平行世界,我是血統並不高貴但卓越非凡的二公主,在層層魔幻宮斗中步步走向血染的皇座(這一部叫《毀滅》,當時本來約好和我合寫,然而我實在太懶也太不夠上心,以至於拖了N年仍然遲遲沒有啟動)……假戲做多了,終歸容易亂真,我自己也忍不住開始相信自己身上有主角光環。而她若見到我在走廊上摳鼻孔,會直接丟來一個大大的白眼:「葉蕭芸怎可以做這種舉動?!」叫我挖也不是,不挖也不是,一隻手到底還是訕訕縮了回去。

大學後我們聯繫漸少。我苦陷於抑鬱不能自拔,斷了所有人的聯繫,漸漸疏遠失散。後幾年重逢,她已是牛叉閃閃的互聯網女強人,言笑晏晏間很想問她後來有沒有再寫下去,但終究問不出口。時光荏苒,年少舊事多提亦是感傷。何況我跑路多年,這個女主角,並不算很盡責。

我不同於晚晚。雖然也許寫的還不錯,但十三四歲之後,我便發現自己再寫不出一個像樣的故事來。這項能力似乎在生命中大幅度退化,昔日那些繪聲繪色的情節、活靈活現的角色,突然都開始讓我覺得沒有意思,甚至厭棄。那幾年我讀最多的是《紅樓夢》和《聖經》——極喜歡兩句話:「白茫茫大地真乾淨」和「日光之下,並無新事」。心裡總有種落寞:覺得人世間再怎麼變化,來去無非都是那些事情。縱使做到魯迅那個級別,以為寫作比行醫更能救濟世人,百年後那些醜陋陰暗之處仍無改進。該寫的前人都已寫盡,我再怎麼班門弄斧,也不過是在一個限定死了的小小花園內自得其樂罷了。

何況我並不覺得這有什麼可樂。對最喜歡的事情漸次喪失興趣……現在想來,那已是抑鬱初期的重要表現之一了。

這個BUG困住我多年,個中種種,不足為道。雖然後來死裡逃生,但我對寫故事的激情終究是不可同日而語了。我畢業後做文案,才寫了三兩個月,便有人很曲折地打電話過來,說要請我寫廣告;又過了不到半年,出版合作之類的也漸漸找上門。這才讓我重新相信自己是可以寫的,但關於最本質、最渴望的那部分,始終不敢再度觸及。後來認識一些網友,也會問我:為什麼不寫小說呢?我相信你可以。那言語間的鼓勵溫柔,真是叫人感動。我雖然也想,但每每打開一篇新文檔,糾結再三,最後發現還是不能夠。來去只寫點花花草草,顧左右而言他,倒不是真的不想理睬更多事,只是整個人尚未從疲倦中恢復。故事總要有頭有尾,而我甚至連自己的人生都還做不到自圓其說。

也是會不想打擾到別人。畢竟所有的故事都脫胎於現實,如晚晚筆下那快意恩仇的俠女,程心附體的間諜,大義凜然的公主……雖皆是天馬行空,但要說和我一點關係也無,那是騙人的。我也被別人寫過,他們筆下的我從「自己不想要也不讓別人得到」的綠茶渣女到「眼睛始終清澈明亮」的女神,都有。老實說我不至於耿耿於懷,但事後讀來,芥蒂多少還是有那麼一點:呵,原來在你心裡,我竟是這樣的人。幸好那些故事並未廣為流傳,不然我這原型肯定也要被釘在一個標本架內,由後人大肆評頭品足。那感覺並不好——我相信大部分人,應該都會這麼覺得吧。

有句話說:「Every story has three sides:his,hers,and the truth。」又有另一句話說:「寫文章的人,很難贏得厚道的名聲。他們成天不是忙著出賣自己,就是忙著出賣別人。」一點不假。所以,如果你和我一樣,把這裡面各個環節都多少扮演了一遍——從事不關己的讀者,到置身其中的主角,到機關算盡的作者——你或許也會認同:(1)任何一個故事,折射的往往是作者的心。(2)至於喜不喜歡,都是讀者私人的想法,跟故事好不好,並沒有必然聯繫。(3)這背後的真相,反而往往是最不重要的。在我看來,這三條往往能解答一切在「寫故事」和「看故事」中有爭議的問題。

千年之後,讀者換了無數,主角早已死去。卻仍有人將這一個故事銘記於心。某種程度上有如長生不老。所以寫故事的人,最容易變得貪心。

「每個人都有一段故事。啊,每個人都有一段故事。」


推薦閱讀:

季羨林:每個人都爭取一個完滿的人生
家裡冰箱如何清潔保養?
王路:不要為填充時間找事做
假如生活欺騙了你,你該怎麼辦?
如果生氣時老公讓你滾,想走又捨不得孩子怎麼辦?

TAG:心情 | 生活 | 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