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路 ? 這城市車水馬龍(上)

前言:這是之前寫的一個答案,原問題是在你去過的國家或者地區中,有哪些是你覺得非常值得一去的? - 旅遊,雖然都是些個人體會,但覺得還是值得修改回收到專欄里,哪怕非常片面,但也願意與各位熱愛城市旅行的朋友們分享。

聲明:本文主觀,或有不妥,接受溫柔的指正。本人熱愛舉報,轉載請先私信聯繫。

我不會開車,是嚴重的公共交通和雙腳依賴者。所以我熱愛城市旅行。有一些城市,一生中應該至少造訪一次,也許是因為建築,也許是因為美食,也許是因為歷史,也許是因為風景。但還有一些城市,一生中應該至少有機會長住一次,這樣的城市對我的吸引力,在於它的人文環境。除了歷史積累和沉澱,還有它不斷吐故納新,包容生長。這樣的城市會讓你有放開自己去接受新鮮事物的慾望,有基於互相信任與其它個體交流的機會,也有讓自己思考,讓行為習慣和思維模式產生質變的機會。

所以,我的旅行路上有八座城市,至今仍讓我念念不忘。儘管我只是在其中一座,住了一段不長不短的時間。

一、倫敦

給我半塊土豆,一條炸魚,一包番茄醬,我能把它做成Fish and Chips,但英國人把它做成了文化輸出,哪怕只是在倫敦住了一年半,我還是成了這輸出的」受害者「。

有人說英國是英國,倫敦是倫敦,在英國各城市的往返周轉間,我慢慢認同了這概念。這個城市可能可以代表龐大的殖民史,可以體會到君主立憲制那種微妙的國家人格化,它包容了範圍廣闊的多元文化,在城市的各個角落讓新與舊融合。在我看來,世界上很難找到另一個相似的城市。

你說它文藝,它是當仁不讓的歐洲金融中心。你說它有銅臭味,它又有極其強大的文藝體育產業。比肩百老匯的倫敦西區,讓你只能感嘆包里銀子不夠用,大大小小上百座博物館,覆蓋了你想學習的方方面面,雕塑,繪畫,音樂,考古,自然歷史,人類學等等。更不用說一百多年形成的足球文化,有些紅的、藍的、或是和翔一樣的球隊,更是讓全世界幾億人如痴如醉,為其瘋狂。更不用說網球,拳擊,飛鏢,一級方程式,斯諾克這些運動了,只要你有錢有時間,沒有看不到的。在國內,盼星星盼月亮,盼來一場流行演唱會,提前三個月就購票等待。但在倫敦,情況似乎反過來了,你需要糾結的是今天去看誰的表演,你說得出名字的大牌想在倫敦的知名場館開演唱會,還得提前預約和排隊。

它對世界文化的貢獻,與其用「影響」,不如用「滲透」二字更為合適。Abbey Road上那條斑馬線,走過了多少懷揣音樂夢的少年。東倫敦孟加拉區算是另類「潮人"的聚集地,復古和朋克的氣氛也是耳濡目染。遠的不說,近的有蘇打綠的」韋瓦第計劃「,其中的《夏?狂熱》,有著倫敦式的古典和噪動,再或是周杰倫的《夜的第七章》,聽到的是夏洛克福爾摩斯那些故事裡的推理和想像。 倫敦完全排得上文藝青年的聖地。書籍電影電視的產業亦然,我這個看足球多過於看電影的門外漢,也能隨口說出J.K. 羅琳,哈利波特,福爾摩斯,憨豆,凱拉奈特利,奧蘭多布魯姆,抖森,卷福,馬丁福瑞曼這些名字來。記得那年英國首相開了微博,留言全是催劇的,再說離譜一點,連國內的八卦產業,都把」去倫敦喂鴿子「這件事渲染成了高大上。

當然,雖然我在那住得特別愉快,但從未想過要留下,是因為有個中國胃,還有個中國心。所以我把時間都花在了看博物館,看畫,看球賽上,而關於機遇,創業,奮鬥這一塊,我沒什麼實質性的內容。所以當我每次清早走在Bank區附近,看到這個城市不一樣的節奏,仍然會覺得這城市好陌生。

薩繆爾約翰遜都說了,當一個人厭倦了倫敦,那就是他厭倦了人生。這是個永遠不會讓你感到無聊的城市,對,」那裡有你人生所能賦予的一切「。

二、紐約

好多人覺得蝙蝠俠里的哥譚鎮是芝加哥,但是它最早是紐約的外號,哥,是Goat(山羊,俚語是色鬼)的音譯,而譚就是Town(鎮)。哥譚鎮藉由「羊圈」的表意,來暗喻這個城市裡聚集的一些怪誕思維的人或者燈紅酒綠下的陰暗面。但是當下大多數人還是叫它「大蘋果」,聽起來又鮮活,又甜美,但也請別忘了蘋果暗指的那種禁忌誘惑。

曼哈頓聚集著難以計數的摩天大樓,人口密度奇高,消費堪比倫敦一區,甚至有過之無不及。有一座從衛星圖上看起來甚像神跡的中央公園,承擔著各種社交功能。至於哈德遜河口的自由女神像,記得去看《海上鋼琴師》,開場就告訴你它對世界人民的象徵意義。對大多數中國人來講,這裡是個「千萬里,我追尋著你」的地方,大概不少人一提到紐約,就會想起那句著名的「你愛他,送他去紐約,你恨他,也送他去紐約」吧。

紐約的人文環境,我似乎也沒發現第二個相似的。民族熔爐這個名號不是隨便喊喊,因為當年美國要發展,大量引進歐洲的技術人才,也帶來了非洲奴隸,中國勞工最初在西岸修鐵路,淘金,隨時間發展也逐步也向東岸延伸。各種種族在此融合,如何在這種激烈競爭的環境下生存和生活,是個技術活。

都說這裡歧視問題嚴重,但我紐約停留期間倒也沒有太深刻的感受,我可以和不少白皮膚迅速熟絡,也會用周卡幫地鐵口碰見的黑皮膚刷一次票。總之,我對這個城市還算喜歡。我想像過《紐約我愛你》裡邊那些零零碎碎的生活片段在這城市的無數個角落上演,也想像過自己是個來這裡奮鬥的普通人,在餐廳里做接待,在小隔間里畫賀卡,周末去公園裡拉個二胡——但一切總歸都是想像,而我大概能算個不錯的空想家。

真正讓我覺得想要長住紐約的契機,是在911紀念館裡。不知道你有沒有看過一個陌生男人在眾人面前肆無忌憚的哭泣,然後有陌生人上前勸慰和擁抱,再慢慢平復。那個場景我一直印在腦海里,讓我再遇見一次,我覺得我還是沒有端起相機的勇氣。我從來沒在其它任何一個地方看到過這樣的場景,而我去911紀念館那天,短短一個小時遇到了三次這樣類似的橋段。我在那個水池的長椅邊坐了很久,最後去拍了那個男人給一個名字獻上的一朵小白花。這實實在在的衝擊到了我這個短暫停留的過路人,瞬間感覺被這座城市的人文精神包圍,百聞《人在紐約》的那些故事,絕對不如一見。

作為旅行者,我當然還是去了現代藝術博物館,無畏號,大都會,也去了峭石之巔,中央公園和百老匯。我驚嘆於這個兩百多年歷史的國家,經濟發展勢頭迅猛不說,對文化產業發展的專註真的超乎想像。百老匯的歌劇和音樂劇,文化產業,電影產業,可以說的也不少。真正顛覆我對紐約的認知的電影是《華爾街之狼》——以前我老愛把美國人套上美國精神,就是《當幸福來敲門》里的那種,而在讀過不少認同《華爾街之狼》內容的影評之後,發現事實還是自己太幼稚。有些事情,不去親自感知一下,永遠是個只會聽別人說的遊客。

三、巴黎

巴黎有兩岸,塞納河以南叫左岸,餐廳,咖啡館,書報攤,孕育出屬於巴黎的詩歌,哲學,藝術。塞納河以北叫右岸,商業區,經濟機構,皇權,代表了巴黎的經濟和政治。一條塞納河,生出這麼座文藝的城市。再想想尼羅河之於開羅,是不是突然有點體會到上善若水,水利萬物而不爭的意思?

說到巴黎,第一個指頭扳給鐵塔。第二個指頭扳給盧浮宮。第三個指頭扳給美食。這三個現在都不打算詳述,因為一展開,又是好幾本書的內容。

一個初來乍到又語言不通的遊客,可能很難從當地人與生俱來的自信中直接感受到城市人文。但遊客很少會把自己置於公共環境之外——所以巴黎的地鐵,是我很喜歡的一個空間。在大多數旅行攻略里,巴黎地鐵和火車站都是充滿危險的是非之地,有小偷,強買強賣的吉普賽女郎和黑人,但那也不是巴黎所獨有,所以也不必太濃墨重彩的描述那一層生活。我更感興趣的是看巴黎地鐵里那些妝容精緻的女人。也總能在一群乘客中,一眼注意到那些美得恰到好處的白膚紅唇。姑娘們比起那些美妝廣告模特並不遜色,而且總在自然的聊天,笑起來不僅美,還感覺不到距離,甚至下一秒你就可以自然的與她攀談。比起多數時候用一本書把自己與外界隔絕的倫敦地鐵乘客,那真叫一個賞心悅目。

知乎日報很早以前有一篇讓我印象深刻的「深夜驚奇」,叫做《巴黎愛情故事》。那時我還沒有去過巴黎,只是受雙魚座性格驅使,偶爾會溫習那個故事。現在看來,那其實就是我還沒表達到的巴黎人文。我當然不如故事裡的男主角那樣浪漫,但也會嘗試著融入城市氛圍,練習與陌生遊客迅速破冰,不論是在塞納河上坐船看夕陽也好,還是在鐵塔和盧浮宮長隊間隙也好,很容易就能和陌生人聊起來。旅行過不少城市,依稀有種感覺,巴黎的環境似乎更容易觸動我去這麼做。誰說巴黎人歧視講英語的遊客?每次要交流,前面加個Bonjour,結尾來一句Merci,兩個單詞,輕鬆隔離了傳說中經常會遭遇的高貴冷艷。不知道是個人交流慾望驅動,還是環境氣氛使然,總之,這座城市給我留下還不錯的印象。

也可能是我沒去到傳說中比較的亂的北邊和唐人街區吧。

如果要給我一個在巴黎長住的機會,我想要把《巴黎聖母院》再翻出來讀一遍,在平緩流動的塞納河邊,探尋字裡行間的真善美。當然還得強迫自己學法語,不是只為了搭訕地鐵里的麗人,準備好造訪非洲大陸為數不少的法語國家才是正經事。

四、巴塞羅那

有一支舉世聞名的足球隊就在這城市西邊腹地,但是比起球隊而言,我更喜歡的是城市本身。

它和溫哥華有些像,有山有海,溫暖濕潤,綠地花園,但是它比溫哥華多就多在人文上。這一切,只是因為那個叫做安東尼奧·高迪的建築師。他的建築里有生命,有靈魂,有光,有森林。所以到巴塞羅那,除了不可錯過的米拉之家,哪怕是排著讓人絕望的長隊,也要去看一眼聖家堂。這種立柱如樹木生長般自然,屋頂如大海般壯闊起伏的建築,我幾乎沒在其它地方再遇見。這是不可複製的人文,也是我想要推薦這座城市的最直接原因。

有著專屬語言的加泰羅尼亞地區,一直保持著緣起於中世紀的獨立精神,這是所有意圖探尋這座城市歷史的遊客們,不能忽略的篇章。至於社會和文化生活,這個很容易滿足了「飽」和「暖」的地方,「思淫慾" 並不是一件多複雜的事。弗朗明戈,畢加索,米羅,都是這城市藝術文化的符號。

這裡的酒吧里的Tapas(餐前小菜),正適合我這樣無肉不歡的旅行者。旅行途中那些食而無味又棄之可惜的漢堡三明治雞肉卷,在櫥窗中豐富多樣的Tapas面前全部黯然失色。吃什麼固然重要,怎麼吃更有意思。酒吧里的酒保在任何情況下都是你最好的當地朋友,會不厭其煩的告訴你這是什麼,那是什麼,以及地道的吃法,點完餐後,切得規規整整的肉片,香腸或海鮮,幾片麵包加一杯啤酒,再配上電視里荷爾蒙亂飛的競技體育比賽,是地道的享受。你的好朋友還會隨時關注著你麵包吃完了沒,隨時準備好給你再來一盤。

巴塞羅那逗留的幾天,我天天逛到晚上就去鑽酒吧。挨個鑽,看店裡的Tapas夠不夠誘人,如果有吸引我的肉,必須要留下來大快朵頤,一天晚上換三四家吃,吃到腦滿腸肥,全然忘記體重這件事。曾記得有一次和一個酒吧服務生聊天,發現她就是個典型例子,這個在卡爾加里住了五年的印度尼西亞女人,實在不愛「美麗凍人」的阿爾伯塔,移居到此,只為追逐地中海燦爛的陽光和遍地的美食。正好我那時剛從卡爾加里回來不久,和她聊起另一塊大陸上的往事,相談甚歡。後來她直接送了我一品啤酒,外加一盤肘子切片,算做她請客。旅行路上碰到這樣對味朋友的感覺實在讓人難忘,哪怕只有短短的一個小時。

當然足球文化還是不能省略的。羅納爾多,菲戈,里瓦爾多,羅納爾迪尼奧,埃托奧,哈維,梅西,全都是在世界足球史上留過名的球星。 不管你是流著紅藍血液滿腔真愛的「真球迷」,還是只認識幾個帥哥的「偽球迷」,都應該在諾坎普球場體會一下地道的巴塞羅那足球文化。

對一個標準吃貨而言,巴塞羅那的美食就是我想要長住的理由。

(下篇:羅馬,伊斯坦布爾,香港,里約熱內盧)

——————————我是求賞的小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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