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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閱讀

說起來有些可笑。在懵懂無知的年歲,竟然也曾三句不離「城市」。概因機緣巧合,得遇名師,不免人云亦云。「街區」,「文脈」,「開放空間」......言必稱「城市」,否則便無以「高屋建瓴」的做出「有深度」的設計來。

其實對於「城市」二字,幼稚的我在內心深處只有茫然。談論雖多,它卻變得越發抽象,無以模狀。人類最高度密集的居住群落,人類最龐雜而偉大的作品,我雖生長於斯,對個中精妙細節卻漸趨麻木。所有的精彩,到頭來都只化作圖紙屏幕上,一堆生硬數據,機械化的符號。

當然,這個問題也並沒困擾我太久——離開學校與師長之後,這些學術上的追求與宏願,輕而易舉的便消弭在生活的瑣碎凡塵中。

我甚至很難再自稱「建築師」了,畢竟總在做著些離「蓋房子」都還差很遠的工作。幫人設計名片,在寫字樓里倒騰個公司的招牌門面;又或者,設計會所,隔三差五被傳喚去小修小補,疏通廁所等等。說的底,這條路是自己選的,倒也沒啥可怨。

待工作漸有起色,需要會客或者疏通關節的機會也隨之頻密起來。我總喜歡去工作室附近的咖啡館,先來杯最便宜的咖啡舒緩下緊張的神經,再安靜的等待客人的到來。

這個早晨,陽光透過陽傘,落在一窗之隔的戶外的咖啡座上。瞬間的華麗,讓我突然有種記錄下來的衝動。手機拍下,覺得還不過癮,便翻找起書包,拿出久違的紙筆,畫了起來。nn

然而動筆遠不如按下快門那般爽利,客人到來,我也僅僅完成線稿,便不得不收起畫板,趕緊先辦正事兒。這便一直忙到了晚上,等工作室里所有人都走光了,我才敢再次拿出未完成的A4紙,對著手機里的照片,繼續未竟的塗鴉。nn

行n筆所致,思緒翻飛。其實這裡停車並不難,地下車庫很空,但人們總是不耐煩的直接路停,就大咧咧走進店裡,於櫃檯處吆五喝六,再隨便找個硬木座位高談闊論。n各種創業投資計劃,ABC輪股權期權,每日在我耳邊轟鳴。直到店員吆喝一聲:抄牌啦!便會有幾人忙不迭的拋下夥伴,向外衝去.......

屬於這座城市的浮躁,總是如此的鮮活。

然而只看場景,其實很難準確道出,這樣一番故事,具體發生在哪座城市。一樣的陽傘傢具,一樣的餐具,點心,紙巾.......商業社會的品牌文化衝擊下,那些心思縝密的視覺符號和商業標識,悄無聲息的將地域與城市特徵抹平。

其實,作為一枚水平差強人意的設計師,我不也在做著類似的事情嗎?

搖了搖頭,放下畫筆,回家去了。n

陽傘,戶外餐桌.......耗費數小時的紙上作畫,帶給我的震撼遠不止是對於一個場景的重建,更令我在其後的時間不斷的回味與思索。nn

多年以前旅行,行走在一個熱帶城市的街頭。不遠處便是引人入勝的金色沙灘,三兩遊客穿著清涼;街上餐館林立,安逸慵懶。翻找著電腦中的存貨,我終於找到當年那幅照片,匹配著印象中的城市。

我又拿起了筆——nn

邁阿密的午後。離沙灘不遠處的街區。樹影斑駁的人行道。 正在清點陳設的服務生;敲門而入的送貨小生;拿著小冊子悠閑踱步的姑娘;輕倚花架打電話的墨西哥遊客。畫筆下的故事似乎讓我瞬間回到了那一年的夏天。年代略已久遠,所有對於那片街區的短暫記憶,卻再次鮮活起來。n

對於邁阿密的印象,當然並不止於此。很快,我又畫了一幅。

棕櫚樹下,夕陽之中,獨自晚餐。一筆一畫間,重新審視那時候並不曾留意,卻被相機忠實記錄下來,凝固於瞬間的路人們的故事。nn

這些細節,真的很有趣。

我開始不停的翻找當年在各個城市留下的照片。按下快門的電光火石間,吸引我的是那些城市級別的「宏大」;而現在,我沉迷於曾無暇留意的「細枝末節」。

我知道,「它」——城市的精髓——就在那裡;只要藉助紙筆,我便能觸及城市的靈魂,重新解讀發生在城市之中的平凡而又偉大的故事。

哪座城市最有機會填滿我對於繁複細節的欲壑?我首先想到的是芝加哥。

我喜歡畫芝加哥的天橋。天橋之上,天橋之下,熙熙攘攘的人與車。老派帝國都市,百年前現代主義崛起之地,那種濃烈的城市密度所帶來的豐富性,撲面而至。

另一個令我迫不及待想要表現的題材,其實多年以來一直被用作微博背景。那天,我探訪密斯的IIT校園歸來,乘坐城軌重返市中心。列車在城市半空划出一道美麗的弧線,陽光恰到好處的穿過高樓夾縫,照亮了車頭與站台間的軌道。

而我一直未曾注意,原來鐵路橋下,還有兩位行人,在那一刻,即將走進陽光之中。

陽光,是能夠讓城市在霎那間轉變性格的神奇元素。沒有它,這張芝加哥街頭的巴士站,應該會上演別樣的故事吧。

但話說回來,即使沒有陽光,對於城市其實也算不得什麼了不得的事情。它的豐富性從不因陽光的缺位而黯然失色。陰晴圓缺,四季變化,只要有人,城市便不會停止產出專屬於它自己的故事。

正如我與紐約的緣分里,一直便沒有陽光。曾經我深以為憾,為何會挑選一個陰雨連綿的季節遊歷這座名城。多年以後,當我在遙遠的廣州,每每加班至午夜,筋疲力竭之中點開往昔的照片庫,那些曾被我認為缺乏吸引力而打入冷宮的場景,忽然又有了不一樣的光彩——

屬於這座城市的靈魂,其實一直就在那裡。

這個城市的混亂與喧鬧,並不因雨水的來襲而有一絲一毫的褪色。反倒是潮濕路面上模糊不清的倒影,昏暗天光中閃爍不定的車燈,讓我讀出了更加豐富的內涵。

那一年,Renzo Piano這座為紐約時報而設計的大廈並未完工,橫七豎八的工棚遮蔽下,我津津有味的花上個把小時,仔細描畫著穿行於廊道中的諸多人物。

細節里,也許真的全是魔鬼,排線與色塊中,潛藏著無數令人怦然心動,浮想聯翩的誘惑。

只有畫過,你才會懂。

自然不能不畫時代廣場。那些穿著雨衣,脫下雨衣,打著雨傘,拎著雨傘,拖家帶口的,獨自趕路的,駐足閑聊的,所有的在那一刻出現在這個紅燈路口的人們,通通被我通過快門封印在硬碟中,輾轉多年,再被拾掇出來,重見天日。

那一刻的我,正處於一種「饑寒交迫」的狀態中,被8月紐約突如其來的寒流打了個措手不及,遊興全無,只想趕緊走馬觀花完成任務,便躲回友人家中溫暖的所在。

很幸運的,我記錄下這個場景,一個平凡的街頭瑣事。每時每刻,在這個令人心生畏懼的龐大都市裡,會有無數條時間線齊頭並進,互相交疊。你永遠不能預料到,城市在下一刻,會給你帶來怎樣的物事人情。

我一直覺得我並不喜歡紐約。親手畫過之後,有了不同。

我能夠明白年少時,為何覺得「城市「是一個令人索然無味的沉重命題,並對之心生厭倦。

它,承載著所有的文明進化史。

尤n記得踏入費城之際,我便幾乎按捺不住想掉頭就走。一是因為天氣的陰沉,令整座城顯得無比壓抑;另一方面則是因為曾經的美國首都,城市的那份驕傲,物化於n形,裹挾著特有的價值觀,鑲嵌在星羅密布的歷史文化紀念地中。這些類似天朝愛國教育主義基地的存在,多少讓我這枚懶惰的異鄉人意興闌珊。

好在並沒有pass掉。

一位黑人女子,將旅行大包隨意的一放,便安靜的坐在道旁的長凳上看書。不遠處是一幢款式古老的羅馬柱式建築。她是否如我一般,只是城市的匆匆過客?或者本就習慣用大旅行包進行著日常起居?

我只覺得,這樣一個場景,實在不需太多的言語去注釋了。

在最開始,我還執拗的覺得,既然是畫城,多少總需費些筆力,去營造」城市的空間「;這一路畫過去,其實是我與「城市」在默默的交流與對話,那些所謂的「標誌性」空間或構築物,對於發掘城市的性格,便顯得越來越不重要了。

不需商標,沒有口號。只要有人,便有了江湖。人的存在,為城市注入了靈魂。

例如,關於西雅圖,並不需要畫庫哈斯的圖書館。只需一棵大樹,一個人,一片海,我便知道,這就是那座城。

應該是我長大了。我不再覺得「城市」抽象而令人無法親近。我並不必指代任何一座特定之城,我敬畏所有的城市。但我終於發自內心的迷戀上「城市」,這樣一件人類最偉大的作品,在密度與豐富性中暢想,邂逅那些永不失望的驚喜。

真的,樂此不疲。

所以,想要閱讀一座城,體會城市之美,我覺得最好的辦法,便是仔細的去觀察。

去看那裡的人。

廣州,街頭木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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