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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談] 為什麼賣產品的比做產品的掙得多

昨天有個同學提醒我曾經答應他一篇文章。翻開我記錄的讀者留言,發現我的確是在三周前記錄了這麼個寫作線索。原文很長,就不在此粘貼,大意是他們公司里程序員的工作非常辛苦,項目組忙的時候加班很多;而公司的銷售整天弔兒郎當的,獎金卻很高,感覺自己的血汗都成了銷售買房換車的墊腳石,很不公平。

於是今天我和做Business operation的朋友探討了她們公司銷售人員的收入組成,花點時間談談為什麼賣產品的(銷售)要比做產品的(研發)掙得多。

讀過『黑客與畫家』的同學應該對Graham提出的「財富守恆定律」有印象:「如果你想要要賺100萬美元,那就不得不忍受相當於100萬美元的痛苦」。你可以將這痛苦分散到你接近四十年的職業生涯里慢慢承受,也可以集中在幾年時間裡一起擔當。

相比於安安穩穩坐在公司里的研發人員,銷售人員要經歷相當大且密集的痛苦。

我有個朋友曾經做電話銷售。他告訴我他們的要求是每天必須打夠4小時的電話才能達標 —— 他們有專門的監控設施,精確記錄從客戶接通電話到掛斷之間的時間。你可以大概估算一下,需要花多少時間,打通多少個電話才能湊夠240分鐘的通話時間?而且這些電話都需要在大致七八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內撥出?

如果你看過「當幸福來敲門」,你應該能感受到那種忙碌到讓人抓狂的緊張。

做Sales operation的朋友也跟我講了她們公司的各種sales的故事:有個sales為了挽回一個大客戶,一個多月風雨無阻地守在別人單位門口;她的老闆,以前做sales時去一家競爭對手鎖死的單位時次次被人直接趕出去,就差在門口立個牌子「xx與狗不得入內」。

她們公司可不是個小而無名的公司 —— 她們是一家頂尖的世界五百強。

所以不要矯情於自己的辛苦 —— 做研發的再辛苦也不過是工作時間上的折磨,不會有精神肉體的雙重摺磨。換到戰爭年代,咱們就是在兵工廠里造槍造炮的工人,而銷售是真正拿鮮血換陣地的戰士。

當然,如果這個世界以痛苦的多少來衡量收入的話,那麼估計年輕力壯的都應該去練胸口碎大石了。你的一切付出,包括承受的痛苦與壓力,只是performance的表現形式而已。真正重要的是,你究竟做出了什麼樣的performance?

比做出什麼樣的performance更重要的是:你的performance究竟該怎麼衡量?

對於銷售線上的員工,performance有這些維度衡量:

  1. order: 簽了多少單子
  2. revenue: 銷售額是多少
  3. margin: 利潤是多少
  4. cost: 花了多少錢才賺了這些錢

這些維度都會和當期的任務額對比(是否完成任務),和去年同期對比(同比增長如何)。除此之外,還要看market share的變化。比如說今年市場非常好,整體增長40%,你原來佔市場份額30%,今年只增長了20%,那麼你的市場份額實際縮小到25.7%。即使完成了任務額(這種情況下,任務額制定的有問題),performance也會大打折扣。

這些都是大面上的衡量手段,還有一些更加細節的:

  • revenue/order的轉化率
  • margin/revenue的利潤率
  • cost/revenue的費用收入佔比

等等。所有這些都會在月末,季度末,年中以及年末進行review。所以銷售線上的員工能賺多少錢一目了然,努力提升業績,就會得到按比例提供的獎金。

相反,研發的performance衡量起來很困難。我們可以依葫蘆畫瓢列一些度量手段:

  1. bugs: 解了多少個bug
  2. customer issues: 解決了多少個customer issue
  3. features: 做了多少feature
  4. LOC: 寫了多少行代碼
  5. ...

和銷售的那些度量手段和數據大為不同的是,靠這些來度量研發的performance似乎都可以,但又都不靠譜。首先,所有這些手段都無法清晰地和公司的營收掛鉤;其次,這些手段模稜兩可,有些是度量起來麻煩,有些是絕對值不說明問題。比如說一個kernel的bug和一個UI顯示的customer issue顯然不是一個量級的問題,簡單地認為customer issue地權重大會導致基礎性的,難啃的bug被滯後處理。LoC就更不靠譜了,早年軟體外包紅火的時候大多以LoC來衡量價格,結果接單的公司就拚命地多寫代碼來充業績,能寫10行完成的函數恨不得寫出50行來。

所以研發工作,尤其是個人的performance很難通過客觀的數據清晰地度量。既然無法很好度量,那麼我們就只能拿個相對而言「平均」的薪酬獎金。

還有一個原因是工作的重要性。一個產品的研發可能成百上千,每個研發人員都是裡面的一顆螺絲釘而已;而銷售人員,一個大區也配備不了多少(因公司而異),我記得在神州數碼,一個銷售可能就負責某個產品一個大區的事務。我們出來做事,最怕那種多你不多,少你不少的工作。但很無奈的現實是,研發恰恰是這樣一個工種,尤其在「大」公司。再牛的黑客和數十個平庸的程序員放在一起一平均,performance也就不出彩了。

所以,好的程序員拿不到好的銷售的薪酬的零頭,是非常合理的。

有些事情知道了僅僅是為了自己好受些,相信我,不要因此試圖改行,絕絕絕大多數程序員做不了銷售的。

那該怎麼破?好好讀讀「黑客與畫家」(我已經在好幾篇文章里,包括讀者回復中,都將其列為程序員的入門讀物了)吧,相信你能找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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