弓箭是否是違禁品?警察可以沒收嗎?
02-05
我道聽途說聽說到,
1,弓不是違禁品,弩才是。2,弓不能在公共場合示眾,只能在適當的場地做體育用途。3,獵箭是管製品。
4,警察沒收弓箭純屬傻逼執法,可以投訴他。以上這幾條是真是假,希望了解相關規定的知友好心告訴一下,最高有理有據,不然只會又多一條道聽途說。我曾經兩次被順豐快遞拒收我的弓,不給寄。看貼吧也有一些去郊外練習完路上被警察收掉之類的消息,請問如果第四條是真的,路上被警察盯上了應該怎麼不帶侵犯地告訴他自己沒有違反規定,怎樣應對。
公安部答覆:非機械的弓箭類器材(反曲弓、複合弓)不屬於公安機關的管理範疇,製造、銷售、購買、持有、使用等環節均不需要向公安機關辦理手續。
但是作為危險運動器材,運輸及在公眾場合對此有明確規定: 1:運輸中必須封裝在包裝中,不得裸露。以運動器材名義辦理航空、鐵路、公路、水路等託運手續,不得攜行。 2:不得在非運動場地、非專業場所展示或示眾。 3:在未取得國家授權的狩獵憑證前嚴禁在國家允許的狩獵區域和狩獵時間內狩獵。【相關手續請與當地森林公安局取得聯繫】 4:使用的箭,在到達運動場地或者專業場所前,箭頭必須拆卸與箭桿分離。箭的運輸過程中必須處於箭頭和箭桿分離狀態。箭頭可攜行,箭桿必須辦理託運手續。
所以 反曲複合是合法的 但是不能在非專業場地以及公眾展示 弓箭的攜帶要把箭頭和桿分離 如此順風是為了少點麻煩所以拒收
明明不懂還覺得自己天下最牛逼的安檢/警察到處都是。
首先讓他和自己局裡的老警察,特別是管過類似事的警察聯繫。讓他給你出示正式的沒收記錄票據,自己平時對器材有個影像記錄,然後拿著這個找監管機構去。
全過程態度平和。當然了,這也看地方,越是小地方,被當成違禁品沒收了去抗議給趕出來然後就漂沒了的事情發生幾率越高。1 攜帶弓箭沒違反法律
2 法制社會不會沒收你合法攜帶的弓箭
3 超級富二代因為合法攜帶弓箭,被帶往派出所綜上所述,你懂的不違禁,但是不要持弓搭箭在公共場所裝逼,那樣就不能怪警察叔叔了,也能帶上動輸工具,但弓和箭最好分開放,俱樂部的人去參加比賽就這麼帶的,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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