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漏水物業不給處理怎麼辦?
02-05
家裡購買的商品房還在保修期內,位於南方城市,如果雨稍微大點,牆體就會出現大面積滲水現象,室內漆面已經開始剝落。找過物業,物業直接把皮球踢給開發商,讓我們自己找開發商,但是開發商不在本地,所以一直拖著,拖了快一整年了。
請問:1、漏水造成的損失我能要求賠償嗎?如果能向物業還是開發商?2、在漏水問題得到修繕之前,我是否有權拒交物業管理費。
3、現在管理小區的物業公司是第二個。第一個物業公司管理後期,小區內垃圾遍地,樓道無人清潔,200多戶業主曾集體拒交物業管理費,後來物業將這200多戶業主集體告上法院,法院判決業主按時繳清欠款及滯納金。此判決是否合理?(期間物業並未盡到相應義務)
謝邀,簡要回答:
1,滲水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賠償多少已經以何種形式賠償,需要業主找物業和開發商協調。應該向開發商進行索賠,因為你買的產品是開發商賣給你的(這其中還涉及到承建單位,施工單位),物業公司必須協助業主與開發商進行溝通。通常物業公司應該代表業主利益。但是現在的開發商一般是一個項目成立一家置業公司,項目開發完畢就在當地註銷公司,以免後期業主的長期問題糾纏。這是開發商基於成本考慮。但是你的物業還在保修期,儘快找開發商。2,按照契約精神你無權拒交物業管理費。除非你能列出物業公司違法合同的證據。顯然在保修期內的漏水,不在拒交範圍。當然你可以強硬拒交,這在任何小區都很常見。這樣說不定你就會被物業公司列入VIP業主了。或者你在這種情況下依舊按時交物業費,同樣你也會被列為VIP業主。當然這倆VIP本質不同。
3,判決是否合理本人認為有待商榷。「小區內垃圾遍地,樓道無人清潔」,這樣的描述顯然違法了物業管理合同,但是不知道業主在應訴階段是否舉出證明這個描述的證據。如果有的話,法院應該不會如此判決。類似案例確實也不少,一般都是物業公司勝訴,這背後可能有其他隱情。馬上就到春節了,物業公司也開始和相關部門溝通感情了。希望能幫到你。1 有權要求賠償,保修期內對象為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有協調義務,但非萬能,可向住建部門投訴,要求督辦,無效情況下,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1.1 查下小區保修金情況,開發建設單位如不盡維修義務,或無正當理由拖延維修,可向保修金收取單位申請動用保修金維修
2 無權拒絕物業費,未盡義務方為開發建設單位,物業未違反物業合同3 法院看證據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