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名27歲美女博士來說,和年輕有錢的男朋友按如題所述條件同居幾年後分手,應該不算太吃虧吧?
02-04
看到第三條。。。呵呵
我說你這學歷也算是受過教育有文化了吧,新時代有獨立人格和自尊的女性能覺得男方給房子給青春費就能隨時隨地給他生孩子你也是沒誰了,這條件你能覺得划算那你就跟他同居唄,看你文字覺得你也確實適合干這個。問了這麼多 估計你只是想當網紅 博關注
卧槽。我可以罵他嗎?你真是個傻逼啊。。。。腦子進屎了吧。那個美女說不定在想那天把你甩掉讓你可憐的自尊心不收傷,你他媽在這yy的有完沒完???也不照照鏡子。笑了,真的。
這和被包養有什麼區別
必嫖還貴
好難算
女方遇上這種傻逼給她多少都是吃虧
包養的話27是不是老了點兒?
題主請匿名,實在不想看到你這種噁心的嘴臉了
這樣的人都能當上博士?
既然是包養合同,那就索性再明確一點兒。四環附近……南四環和東四環的區別可大了去了。附近,又是多近的範圍內?±500米,還是±10km?
明顯是包養情婦情人關係,說的還男女朋友,真好聽
買的不如賣的精
如果能把感情當做一門生意真是極好的,但是不知道出賣的是什麼。。。
我也不謝邀了,為啥又問這樣的問題呢?有啥意思?想要討論出什麼結果?願意不願意,吃虧不吃虧自己心裡明白。
有文化,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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