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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應該犧牲人質?

在反恐戰爭中恐怖分子經常會綁架平民來當人體盾牌,從而使得對方不敢發動攻擊,但是恐怖分子卻可以藉機發動大規模襲擊,造成更多的人員傷亡。那麼是否可以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傷害而殺死這些無辜的人質呢?
比如說恐怖分子準備在一處地點發射導彈襲擊一處有眾多人口的目標,要想阻止襲擊就必須轟炸該處地點,但是該處地點有許多被恐怖分子劫持來的人質,一旦轟炸這些人質必死無疑,那麼是否可以轟炸該處地點呢?
再比如說恐怖分子正在用車輛來運送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了避免讓恐怖分子使用這些武器必須炸掉這些車,但是車上有幾名分子綁架來的無辜人質,炸了車人質也活不成了,這時候可以炸車嗎?


問個問題:

當你坐在車裡的時候,你爸可以決定炸還是不炸,你覺得你爸應該怎麼做?

如果你能跟你爸說句話,你會跟他說炸還是不炸?

大多數兩難的問題,其實不是沒的選,只是由於決策者的智商水平和時間關係來不及做出最優解答,只好兩害相權取其輕——換言之,不停搞反恐演習最大的原因就是要在各種危急的情況下做出最優的選擇。

人生中也是如此,大多數聰明人不是急中生智,而是未雨綢繆。

至於題主所問的問題,最後也不過是一句:

兩害相權取其輕,只是這種決策是基於無計可施無可奈何下的壯士斷腕,絕非在這裡坐而論道後給一個書面回答。


建議你看兩部電影,戰略特勤組和天空之眼。

這其實關係到很多人性,倫理的東西,本來就沒有標準答案。但是歷史,是由勝利者書寫的!


這比電車問題好解決多了。

犧牲人質的話,就是決策者殺人。

可不犧牲人質,導致更多平民死亡,不也是決策者殺人么?

所以不管怎麼說,決策者這草菅人命的鍋都得背了?

莫名其妙!

殺人的是恐怖分子好嗎。

所以,既然無辜者的死亡已經避免不了,那需要考慮的,就只有要不要恐怖分子死的問題了。

這個問題,送分題啊。

說細一點哦,就是人的生命是無法比較的,都是無價的,所以無辜平民也好,人質也好,無論人數多少,都可以簡化成一個無辜的生命體來看待。這樣的話,恐怖襲擊中,就無需再區分死的是人質還是無辜平民,是一個人質還是一百個平民了,因為無法比較,同樣珍貴,所以死的,就是無辜的生命體,而且肯定會死(題主的描述里應該沒包含可以人質和民眾都不死的方案可能)。

也就是說,死人這個結果,是肯定的,沒法改變的。

於是我們只能從其他可改變的角度入手了。比如,無辜者死不死無法改變,有辜者,即恐怖分子死不死,能不能改變呢?

答案不言而喻。


這是和電車難題有些類似的因果選擇的分析。

只要記住一點:人質是無辜者,如果正義方可以隨意犧牲人質的話,那麼以後人質就會義無反顧的加入邪惡方,與正義方為敵。犧牲少部分人質而救大多數人的功利主義在這裡是要受到廣泛質疑的,毫無疑問將事態擴大了。
非但人質會叛變,更多的平民無辜者即便沒有成為人質,都很可能認為正義方和邪惡方都在殺人,沒有什麼兩樣。正義的天平會發生嚴重的傾斜。
可以看哈佛大學哲學公開課:公正,該如何去做。

還可以牽涉到其他很多社會問題。比如轉基因的哲學問題。很多人不滿轉基因,是因為他拿無辜者做實驗,卻自己不去嘗試。你自己先吃個十年,確保大數據積累準確無誤了再來推廣吧。

再有就是轟動全國的彭宇案。荒謬的判決令全國道德大滑坡。彭宇是無辜者,扶老人被牽連,導致整個社會不敢見義勇為,誠然即便以後再重賞也很難修復。小悅悅的死是其發酵的效果。有因必有果,一個荒謬的決策壞了整個社會。

請不要用功利主義來牽涉無辜者,這會令一個決策者今後寸步難行。誓死也要保衛人質,至少也要讓旁觀者看到,正義的力量在付出極大的代價,甚至是更多生命的代價在保護僅僅哪怕是一個無辜者。


題主,你不妨換個角度思考這個問題

不從決策者去思考。

從人質角度思考。

如果一個人質得知了他獲救意味著數萬人死亡,或數萬人生存而他死亡時。

他會作何選擇。

你們總是在想要維護人質的生命權利,要強調人質和別人的生命沒有高低貴賤,犧牲也不應該看人數而決定。

卻忘記了人質是否能夠承受【我的命是數萬人換來的】這一沉重事實。

生命當然沒有輕重貴賤,每個人都有生存的權利。

決策者在二選一種當然一定會是一個殺人者,這個鍋在歹徒只提供了兩種選擇並且我們都無法再找出第三種選擇時,決策者背定了。

你們在思考決策者是否有權利決定誰人該生誰人該死,決定的內容是否會讓民眾失去對生命的尊敬的時候。

卻沒有發現這一切的源頭是歹徒。

你現在在思考以少換多是否人道,卻沒發現這個怎麼選都不人道的情況是歹徒造成的。

如果我是決策者,我會以少換多,止損。

這不是利己主義,也不是多數對少數的壓迫。

而是被逼到無可奈何時放棄自己人性的決定。對自己也是一種殘忍。

然後我會安排好我能安排好的事情,最後自殺。

但我同時希望所有人都明白:無論是決策者我還是那數萬人還是人質,我們都對生命存有尊敬,我們都不想以少換多,我們都不希望任何犧牲的發生。

但是歹徒把我們帶到了一個必須泯絕人性的境地。是他在不尊重生命。

最後,生命自無輕重。

但生命因犧牲而光輝。

看起來是不是像洗腦?

但是我們的敵人是歹徒,不是決策者。


犧牲人質,是公權暴力破罐子破摔的甩鍋行為。

按照每個人暴力讓度或者暴力禁止的邏輯來說,公權暴力壟斷了每個人的暴力使用,或者禁止了每個人的暴力使用。

因此,邏輯上來說,人質事件是公權暴力失職無能兩次的體現。

首先,公權暴力應該做到禁止私人暴力施加於旁人的自由意志。

其次,公權暴力應該保證每個人的自由意志免於旁人的暴力脅迫。

可以這樣來說,因為公權暴力在限制與保護兩方面的無能,人質事件才得以發生。

所以,公權暴力面對這種情境,應該怎麼來彌補與中止由於公權暴力的失職無能而對人質造成的傷害,這是問題的核心。

這個問題的本質,不是電車軌道問題。


請問,您有什麼權利剝奪人質的性命???


在反恐戰爭中恐怖分子經常會綁架平民來當人體盾牌,從而使得對方不敢發動攻擊,但是恐怖分子卻可以藉機發動大規模襲擊,造成更多的人員傷亡。那麼是否可以為了避免更多的人受傷害而殺死這些無辜的人質呢?

比如說恐怖分子準備在一處地點發射導彈襲擊一處有眾多人口的目標,要想阻止襲擊就必須轟炸該處地點,但是該處地點有許多被恐怖分子劫持來的人質,一旦轟炸這些人質必死無疑,那麼是否可以轟炸該處地點呢?

再比如說恐怖分子正在用車輛來運送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了避免讓恐怖分子使用這些武器必須炸掉這些車,但是車上有幾名分子綁架來的無辜人質,炸了車人質也活不成了,這時候可以炸車嗎?

解釋一下:

題主的問題是,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必須犧牲人質生命的情況下

也就是說,沒有可以達到雙保全的可能,那就犧牲一處保全一處。具體犧牲哪裡,以法律規定的緊急避險為原則。

多說一句:生命是有價的


論火車難題的衍生形式。。。。好吧,對於組織來說,賬不是這麼算的。就算撇開情感不說單談紙面數據,確確實實的犧牲人數多寡是一個成本問題,可是這個成本佔有主導地位嗎?實際決策中還要考慮政治正確、社會影響、經濟因素等等。對組織來說,單純的人頭並非決策核心。


道德和法律,說到底不過是在盡量不損害個體正當權益的情況下,實現集體利益的最大化。

少數人的生命權利和多數人的生命權利一樣重要,沒錯。但是當某個選項對集體利益的危害大到一定程度,個體利益毫無疑問會被犧牲。換言之,當遵守道德法律的代價被視為不能承受,談論道德和法律本身沒有意義。二戰時英國為了情報尚且犧牲了考文垂,"區區"幾條生命政府又怎麼會手軟。

我說一句可能有些殘忍的話,陌生人的生命在你的心裡遠沒有想像的那麼重要,一條生命的重要性是無窮大隻存在於理論中。決策者顧忌的,是人質死在自己手裡的愧疚和爭議。民眾擔心的,是下一個犧牲的會不會是自己。

肯定又有人說,如果犧牲的是你你還能說出這種話嗎?那我肯定不願犧牲自己呀。屁股決定腦袋罷了,我做不到犧牲自己的個體利益,但是犧牲別人的可以,危急關頭大家誰也不比誰高尚,犯不著站在道德高地上。

至於你們說的犧牲人質導致的政府公信力的喪失,民眾的不信任,政府在決策之前肯定做了比你們有更多的考量,原因無它,這和政府的利益更相關。


根據題主的問題再擴展一波:

恐怖分子集團脅持了一組精英科學家(10人)躲在一個密閉性良好、有一定氧氣存量的掩體中(能維持較長時間恐怖分子的生理機能),無法正面突破,要消滅恐怖分子只能從外部用大殺傷力武器毀滅掩體,必定會殺害人質。

恐怖分子威脅要炸掉堤壩沖毀城市B(100W人,炸彈已查實,但無法拆除),放棄襲擊的條件是要你殺掉隨機5個平民

恐怖分子只給你15分鐘考慮時間(無法有效疏散B的群眾),當你無法查明恐怖分子們的信用程度時,你會怎麼做?

這個包含了大與小、精英與平民階層的問題,估計更難選擇吧。


任何情況都不可以。不能以數量級的多少思考救助的最大效益~目的是控制暴力~不是交易生命


看了一下你的評論,這麼解釋也許你比較好接受:應該犧牲,但不符合你理解的公平。


這個問題可以參考電車學,是很難抉擇的,不過如果實際出現了這種情況,那恐怕只能尋求功利主義,追求達到盡量好的結果。不過,如果完全不拯救人質的話,恐怖分子只會更加喪心病狂,不保留人質而是直接殺死他們,這樣也有可能斷送更多人的性命。

說到底,由一部分人來決定另一部分人的生死,本身就已經是巨大的道德難題了。


當然應該犧牲,沒有他們哪有你今天的幸福。


如果你是在那個做決策的位置上,你會怎麼做?

1.逃避做決策,不管事。

那你就該殺。臨陣退縮不擔其責,辜負了黨和人民的信任,不自裁不能謝天下。

2.殺伐果斷,不管一切直接轟死。

如果恐怖分子知道你是這樣的人,估計不會主動惹你。但是所有人都會指責你,儘管你保護了他們。

3.同意恐怖分子的要求。造成了更大的損失,所有人都會指責你。

4.儘力解救,不成功就全轟死。

5.題主這樣的人的想法:用愛去擁抱恐怖分子。

我慶幸中國的制度不會讓題主這樣的人坐上要做決策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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