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讀《律法書》之一(2012)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題目出自楊腓力的《歡喜讀舊約》。

其實我一直喜歡讀《舊約》,但對記載各樣律法的《利未記》和《民數記》,因為覺得繁文縟節,新約之後又不必死守,總是跳過。

這一次因為跟著聖路易斯華人教會的一年讀經一次的的計劃,整個一個月都在讀那幾章。誰知越讀越喜歡,越讀越覺得神的律法很有愛。在人觀、神觀、以及民事仲裁上不但比它同時代的法典(最早的漢謨拉比法典)先進的多,甚至比今天的民事糾紛法律、宗教法、商業法、婚姻法等等更公義。以至於詩人在《詩篇》119里說:「我時常切慕你的典章,甚至心碎。」

聲明,

1。以下主要是個人讀經感受,不大涉及解經。

2。神的律法顯明神的慈愛和公義,耶穌指責法利賽人不是因其守律法,而是因為他們守律法的文字而廢了律法的實質,就是耶穌說的律法的總綱-愛神和愛人。


十誡篇

神頒布律法主要在《出埃及記》《利未記》和《民數記》。從《出埃及記》第19章以色列到達西奈山,一直到《民數記》第10章以色列離開西奈山。近60章,時間跨度近一年,以色列人哪也沒去,就在西奈山,聽神將他的律法頒布給他們。

具體時間是,從《出埃及記》19章的「以色列人出埃及地以後,滿了三個月的第一天,就來到西奈的曠野」 一直到《民數記》10章11節:「第二年二月二十日。。。以色列人。。。離開西奈的曠野。。。這是他們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初次往前行。」 大約一年。

在那之後,剛領受了神的法典的以色列人一再悖逆神,以至於在曠野里漂流40年,直到除約書亞和迦勒在內的第一代人全部死光,以色列第二代才得以進入迦南。

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有約(covenant),有誡(Commandments),有律法典章(laws and regulations)。

先說誡,就是十誡。

神頒布十誡,是在以色列人最輝煌的時候。那時剛迎來出埃及以後的一系列勝利,伴隨著眾多神跡奇事。

先是過紅海,摩西杖一伸,海水立起成壘,再一伸,海水復原,淹沒法老一切的追兵。然後在以琳,摩西把樹丟在水裡,苦水就變甜了。在汛的曠野,神降下嗎哪和鵪鶉。在利非訂,摩西的手一直舉著,以色列人就大敗亞瑪力人。

在西奈山,神從山上呼喚摩西:「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如今你們若實在聽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做屬我的子民,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一時間,以色列人大大敬畏神,告訴摩西,神所吩咐的,我們都當聽從!然而人的叛逆是轉眼之間。

面對以色列的背叛,神一再的對以色列說,我像鷹一樣把你背在翅膀上,我像母雞聚攏小雞一樣聚攏你們,你被遺棄為孤兒的時候我把你撿回來,用水洗潔凈,我像母親不忘記兒女一樣不忘記你們,縱然世上的母親有忘記自己兒女的,我也決不忘記你們??

神不僅這樣勸說以色列人。今天,聖靈也一再勸誡神的兒女。

《新約》中,彼得在《彼得前書》二章九節引用神對以色列的宣告,說,」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

然而彼得不再指著以色列人說,而是指著凡信基督耶穌的人說的,所以他緊接著加上:」你們從前算不得子民,現在卻作了神的子民;從前未曾蒙憐恤,現在卻蒙了憐恤。「《新約》常常引用《舊約》,但所指卻變了。


神頒布十誡在《出埃及記》20章,第一節卻是以宣告開始: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沒有這一節,下面的所有誡命全都沒有意義。「我是神」,是神的主權,「將你。。。領出來」,是神與以色列救贖的關係,兩者缺一不可。

神首先向以色列表明自己是誰,為他們做了什麼。這點和它同時代的神明和君王很不同,耶和華神強調的他和選民的一對一的唯一的關係是別的神明和君王不曾有的,他把他所揀選的當做自己所愛的,告訴以色列你們要認識我,要知道我們是有關係的,我是領你出來的那位。在舊約多處比喻中,神也常以母親、丈夫自居。

所以當以色列要求立王的時候,撒母兒生氣的告訴他們,好吧,你們到看看是神管理你們愉快,還是人管理你們愉快!然後神對撒母兒說:」隨他們吧,他們不是厭棄你,他們是厭棄我做他們的神啊。「 非常的傷心了。神看重他和以色列的關係到「妒忌」的地步!

接下來,神頒布十誡:

1。「除了我以外,不可有別的神。」

2。「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

3。「不可妄稱耶和華神的名」

這就是神的妒忌。英文里"忌邪",用的就是"jealous"。我們的神是會妒忌的啊,愛一個人才會妒忌不是嗎?

最首先的誡命,是敬拜唯一的神。因為人拜什麼就是什麼。所以保羅在《羅馬書》里一再說:」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你們從前怎樣將肢體獻給不潔、不法作奴僕,以至於不法;現今也要將肢體獻給義(神)作奴僕,以至於成聖。「

誡命第二條,以色列人前一天聽了,齊聲說」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 第二天就製作了金牛犢,還拜那牛犢。

神的形像從來沒有人見過,耶穌的形像也沒有門徒記載過,為的是不要我們拜那些人手造的、又能腐壞的像,又叫我們知道敬拜神,不在這山,也不在那山,乃是用心靈和誠實來拜他。

況且,人手怎麼做的出神的像來呢?我們是照著神的形像被造,並不是照著人的形像造神的。再巧奪天工的作品,還是人的樣子。

這是人的軟弱。如果拜人手做出來的,拜到最後就是拜人了。造神運動即是如此。天主教的大教堂無論多堂皇、聖徒像多精細、壁畫多無懈可擊,仍免不了誤導教徒,看重人過於看重神。所以神說:」不可雕刻偶像!「

4。「當紀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工業革命後期才逐漸有了休息日的概念。然而神在十誡中就設定了安息日。請問有哪位神連哪天休息都安排好了的嗎?還放進最重要的十條誡命里。

以色列人「守安息日」,卻往往遺漏後面一段,」守為聖日「,是向神守安息,不是向人守安息。所以當法利賽人教條的指責耶穌在安息日治病的時候,耶穌說他們完全不懂安息日的意思,並且舉例說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因為那是侍奉神。然後耶穌指著自己說現在有一人比殿更大,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法利賽人不懂,因為他們只知道守規矩,裡面卻失掉了愛神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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