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高利貸」賬單
大學同學在上海,半年前買了一套房,最近忙裝修。
前兩天她忽然問我——
夏夏啊,我最近刷信用卡買傢具家電,還付了裝修尾款,刷了大概七萬多,只還了兩萬,剩下的打算慢慢還。
昨天一查賬單,發現上個月光利息就1200元,嚇死了。我在考慮股票割肉還錢了...
我聽了有些奇怪,你這是分了多少期吖,利息怎麼這麼高?
同學發來一個呆萌的表情——
沒有分期啊,就直接還了一部分,沒全還~~
這就難怪了...
一.
我剛寫公眾號時,就提醒過大家,如果你信用卡刷了一大筆錢,又一時半會還不清,盡量去分個期。
千萬別學我同學,先還一部分,剩下的慢慢還。
因為銀行會收罰息,而且特別的「霸王條款」。
一般來說呢,罰息是每天萬分之五,欠一天就收一天的息,直到你還清為止。
有人說,看起來很合理啊,我覺得OK。
naive了吧...有一部分銀行是這樣的,挺厚道。然而大部分的銀行,是這樣收利息的——
你這一期信用卡花了多少錢,就按多少全額收利息,而且是從刷卡那天就開始計息了,沒有免息期。
這意味著什麼?
舉個栗子:
我刷卡刷了五萬塊,然後我按時還了四萬九,剩下一千塊沒還。
按正常思維,銀行應該按一千元收我利息吧,不不不,它是按五萬元來收的,每天萬分之五,從刷卡當天開始算。
一直收到我把一千塊還清為止...
結果就變成了:
我明明只欠著一千塊,但每天要被銀行收50000*0.05%=25塊錢的利息;
就算我寬限期過後一兩天,就把錢還清了,利息也要按幾十天來算(從刷卡那天開始計息);
真是,高利貸也沒這麼狠啊...
但是銀行合同里就敢這麼寫。而且你不是全都打勾同意了么?
合法有效,你能咋滴?
我原以為,幾乎所有人都知道這個陷阱,但現在才發現,像我同學這樣的人,可能才是人群中的大多數...
暈乎乎的就被銀行割了韭菜。
二.
聽我說完這麼一通,同學也是一臉冷汗。
她本來是打算按一年時間,慢慢還清這筆錢的。現在一看,只要錢一天沒還清,她每天都要交近40元的利息。
一年至少要給銀行一萬三千多塊錢吶...
想想就很酸爽了。
同學很憤慨的說——
分期時,一看跳出來的手續費,就知道「好貴啊」,但按全額收的循環利息卻不顯示,這防不勝防啊。
這到底是人性的扭曲,還是道德的淪喪?
沒人能治治銀行了?
還真有人較真。
三.
兩年前,有個央視主持人,也被坑了。
他刷卡刷了一萬八,自動還款時餘額不足,欠著69元沒還清,結果就被銀行收了317塊錢的利息。
主持人是主持法制節目的啊,當場發飆,把建行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取消這個不合理的條款。
我真盼著他贏,但是...過程非常之曲折,他花了兩年多打官司,結果也不是特別如人意。
法院和了一手好稀泥——
兩次打官司,法院都判決——銀行「全額計息」的條款是合法的,有效;
但是呢,欠69要還317元利息,這個有點太嚇人了,所以銀行也要適當減免一些。
最後判決銀行退還250多塊錢,結案了。
我覺得,主持人肯定內心是很遺憾的,自己花了兩年多的時間,壓力重重。
難道就為了這三百多塊嘛?
結果,霸王條款至今未改。
但不管怎麼說...感謝主持人李曉東,至少我們再遇到類似情況,也有現成的案例可循。
可以試著撕一撕了...
我在他微博里看到一句很喜歡,分享一下:
怕什麼真理無窮,進一寸有一寸的歡喜。
共勉共勉~
Ps. 關於逾期幾天會影響徵信這個問題,之前我專門寫過一篇,大家在我公眾號回復逾期兩個字,可以看看。
關於如何消除逾期記錄,回復消除可看。
微信公眾號:越女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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