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永年:中國要警惕社會失序的風險
今天,我國社會轉型的方向面臨越來越多的不確定性。從國際經驗看,任何一個處於轉型期的社會都會出現重大的社會問題。但如果越來越多的社會問題積累起來,最終就會造成社會失序的局面。
保衛社會、重建我國社會秩序是唯一的選擇。除此之外,別無選擇。社會建設的目的就是創造一個社會環境,容許不同社會階層和諧共存。基本的社會信任為不同社會群體之間和平共存所必需。一旦基本信任流失,社會就會失去基礎。這不僅適用於社會個體之間,也適用於任何一個組織、任何一個政府。社會信任的缺失可以對整個組織體系的運作產生摧毀性的影響。2011年中國紅十字會因為「郭美美事件」而引發了這個組織的巨大信任危機,直接影響到這個組織的正常運作。政府方面也是如此。同年發生的溫州高鐵事件就是一個簡單的例子。一旦當社會對政府機構失去基本的信任,那麼無論政府機構做最好的政策也會變得無效。很簡單,社會支持什麼,反對什麼,都是建立在對決策機構的基本信任之上。個人也好,組織也好,都必須得到社會的基本信任。沒有這種信任,任何社會秩序成為不可能。中國社會到底是如何失序的呢?
文 | 鄭永年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俠客島」
1失衡
任何一個社會,權力可以分解成為政治權力、經濟權力和社會權力。它們是具有自己的邊界的。無論從西方的歷史還是中國的經驗,政府權力站在哪一方,是資本還是社會,就會產生不同的政體,也會改變經濟和社會領域間的平衡,從而對社會秩序產生影響。所以政府和政治權力很重要,是個平衡器。這三者一旦失去平衡,社會秩序的基礎就會遭到破壞,社會秩序和道德就會解體。
中國社會失序的最主要根源在於經濟領域和社會領域之間沒有邊界。中國經濟奇蹟的創造,政府是其背後的主要推動者。學術界把東亞經濟體(包括早先的日本和後來的「四小龍」)稱為「發展型政府」,即政府主導和引領經濟的發展。
和這些經濟體相比較,中國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更大。要推動經濟發展,政府不得不站在經濟這一邊,也就是和資本、企業家(無論是外來的還是本土的)結成緊密的關係。權勢一體化不僅導致了經濟和社會之間的失衡,而且也導致了政治和社會之間的失衡。
不難看到,我國的早期改革並沒有把經濟領域和社會領域區分開來,導致把經濟政策簡單地應用到社會領域,從而使社會領域過度市場化、貨幣化。在政治權力的扶持下,新自由主義很快就進入了諸多社會領域,包括醫療、教育和住房。在任何國家,這些領域並沒有被視為是純粹的經濟領域,而是社會企業,都是要求政府大量投入的。但在中國,這些被視為單純的經濟企業,成為暴富領域——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醫療部門率先引入經濟政策,醫院成為暴富領域;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為了對付危機,有人建議教育的產業化,實際上中國的教育從此之後走上了激進的產業化道路;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經濟政策導入了另外一個社會性很強的領域,即房地產。在任何國家,如果醫院、教育和房地產等具有高度社會性的領域成為暴富的領域,這個社會肯定是不會穩定的。
GDP主義是巨大的動力機制。
GDP主義就是社會的經濟數據化。政治人物需要GDP數據,企業家需要GDP數據,經濟學家、律師、教授等社會階層需要GDP,就連一般社會成員也需GDP。無論是組織還是個人,缺少了經濟數據,就變得毫無價值。醫生可以因為病人的錢不夠而中止手續、律師可以為了錢而出賣靈魂、普通人因為擔心被索取金錢而不敢扶起倒地老人、教授為了致富而把學術和教育當成了副業,等等,都是各種變相的GDP主義的產物。
但是很顯然,人的價值是不能數據化的,一旦數據化,人的存在就失去了任何意義,也就是「去意義化」。一個「去意義化」的社會便是毫無道德秩序可言的。這就是今天大家經歷著的不信任、恐懼、孤獨的根源。
2關係
歷史地看,有效的社會管理取決於國家和社會的平衡。具體說來,社會管理有兩種方式,一種是社會的自我管理,一種是社會的「被」管理。在我國,大家比較不重視的是前一種。傳統上我們一直是一個家長式社會,歷來強調秩序,但這個秩序往往是自上而下施加的。這種傳統不僅沒有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反而在得到強化。直到今天,一旦提到社會管理,很多政府官員很自然地把它理解成為自上而下的控制。
基本上,國家和社會、政府和人民之間的關係基本上可以歸納為四種情形:(1)強政府、弱社會;(2)強社會、 弱政府;(3)弱政府、 弱社會;(4)強政府、 強社會。很顯然,最差的情況是弱政府和弱社會,而第四種情形即強政府、強社會是最理想的。
我國屬於哪一種?很多人肯定會說是「強政府、弱社會」。但這僅僅是表象。實際上,在很多方面我國是「弱政府、弱社會」。政府什麼都要管,好像是強政府,但因為很多方面管不好,老百姓又抱怨政策,這就演變成弱政府;社會沒有空間,沒有能力自我管理,這就是弱社會。政府官員經常視社會為自己的對立面,動用政府力量對社會進行管制。
所以,在社會管理上,我國政府的負擔遠遠大於其他很多國家的政府。政府什麼都要管,但政府並不是永遠有能力來管理社會的。
很明顯,在社會管理方面,我們應當爭取的是上述第四種情況,就是強政府和強社會。國家和社會、政府和人民不是一場零和遊戲,可以是雙贏遊戲。我國需要的是一個具有高度自我組織化能力的社會。如果社會自我組織化程度高,那麼建立在這個社會基礎上的政府必然是強政府。
通過改革能夠重建我國社會秩序。從國際經驗看,今天我國社會失序現象並不難理解。大多數西方社會在歷史上的不同階段也經歷過類似的情況。如果西方社會發展和變遷一直很平穩,那麼人們可能難以看到馬克思、狄更斯和雨果那樣的大家了。實際上,歐美社會在轉型過程中所面臨的危機遠比當代中國嚴峻。長時期的大規模工人階級運動就是一個例子。
現在大多數人從橫向比較看中國,就是把中國和其他發達國家相比較,但忘記了一個社會發展的歷史性。這既不科學,也不公平。到目前為止,幾乎所有穩定的社會秩序都是通過改革而建立的。不管我國社會和其他社會有什麼不同,我國也必然要走通過改革而重建社會秩序的道路。
3路徑
如何實現「強政府、強社會」的目標?一條有效的途徑是把行政體制和社會改革結合起來。
政府向社會分權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這裡有幾個重大問題需要釐清:政府應當做什麼、不應當做什麼?什麼權應當留在政府、什麼權應當下放給社會?從各國經驗看,有一些事情必須由政府來做,例如外交、法律、司法、國家安全、社會穩定、暴力壟斷,等等。但在其他很多領域,尤其是社會經濟文化等諸領域的權力可以下放給社會。儘管這些領域政府也可以自己來做,但還是下放給社會更有效。
必須指出,向社會分權的過程中,不能把社會過於理想化。很多人因為對政府行為不滿,往往把社會過度理想化,相信一旦分權給社會,什麼問題都解決了。這樣的想法也不符合實踐。如同政府會犯錯那樣,社會也同樣會犯錯。同時也應當意識到,政府向社會分權並不意味著政府和社會完全不相關了。恰恰相反,政府一方面從直接控制和管理社會退出,另一方面也必須對社會力量和社會組織進行規制,實行法治。
除了向社會分權,另一個重要的層面就是建設大社會。這至少有三方面具有同等重要意義的內容:一是培植新的社會組織;二是改革現存社會組織(主要包括共青團、婦聯和工會等,使其成為真正能夠溝通黨及其政府和社會之間的中介組織,而不是簡單地依附於前者);三是實現社會對政府事務的參與。
社會的參與不僅僅是要實現公民的參政權,而且也是要解決黨及其政府官員和社會的脫節問題。現在社會上的怨氣,很多是社會經濟的轉型給人們帶來了很多的不確定性;也有很多怨氣是沖著政府官員來了,是管理不當引起的。很多地方實行的是「城堡政治」,黨政幹部把自己關在「城堡」裡面,擁有各種特殊的供應管道,不關心「城堡」外面所發生的事情。
怎麼辦?要發揮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作用。我們黨現在有8200多萬黨員(註:現在是8900萬),比世界上很多國家的人口還多。人們不禁要問,這些基層黨員在幹什麼?很顯然,沒有有效的機制來發揮他們的作用。黨不能發揮他們的作用,他們也不清楚到底該去做什麼,感覺被邊緣化了。如果這8000多萬黨員都能成為黨聯繫社會的橋樑,執政黨還有什麼事情做不好呢?
因此,執政黨要打開「城門」,走出去,沉下去,和群眾打成一片。
黨的開放政策也會有助於平衡好政府短期利益和長遠利益之間的關係。現在世界的一個趨勢是政府根據民調(民意調查)來治理社會,結果都造成了弱政府的現象。如果政府跟著民意走,肯定要迷失方向。民意的崛起在中國也已經成為現實,互聯網、微博等已經成為表達民意的有效途徑。中國的官員也面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面對多元化的民意,一些人不敢決策,不敢負責任。
實際上,如毛澤東所說,幹部官員「既不要當人民大老爺,也不要當人民的尾巴」。
怎麼辦?這個問題也可以通過社會的參與來解決。政府實行開門政策,公開透明地傾聽各方面的意見,明了什麼是短期利益,什麼是長遠利益。也就是說,民意不是單方面的。政府必須積极參与民意的形成過程。這樣,一個符合社會長遠利益的決策一旦形成,即使會影響一部分人的眼前利益,導致他們的不滿,政府也要努力執行下去。政府決策不能光是迎合社會的短期利益。
只有開放,政府才能接觸社會;只有開放,社會才能監督政府。社會對政治的參與不僅僅是強社會的體現,而且更是強政府的體現。只有一個得到社會支持的政府才會是強政府;一個只有能夠考量社會利益的政府才會是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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