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富士康非法用工 學生淪為利益收割下的「替罪羊」
不久前,據《金融時報》報道,有6名學生向其反映稱,蘋果公司的供應商富士康僱傭實習生加班生產來組裝iPhoneX。並有多名在校生被學校「強迫」安排為其工作,採用11小時輪班制,而這些工作與學業本身並無關聯。
蘋果和富士康:學生是自願的
18歲的實習生楊某表示,「我自認為自己加班的時間已經夠多了,但是學校老師卻對我大呼小叫,說我加班太少,」學生透露,學校教師在工廠蹲點,以幫助管理他們。
其中一名18歲的女生表示,她每天要組裝最多1200個iPhoneX的攝像頭。
「我們被學校強迫在這裡(富士康)工作」一位18歲的楊姓女學生表示,「自己在學校接受的培訓是成為一名列車員,但這項工作與我們的學習毫無關係。」
消息還稱,這6名學生來自鄭州城軌交通中等專業學校,今年9月該校有3000名學生被派往富士康工作,年齡17-19歲,被告知要在富士康工廠參加為期三個月的實習,以獲得工作經驗、完成學業。
對此,蘋果和富士康方面承認了僱用行為,但也澄清表示,這些學生均獲得了相應的勞動報酬,工作也是以自願的方式參加的,加班工作確實違反了公司的相關政策。並表示已採取相應行動來確保沒有實習生加班工作,而實習生的工作時間也將會被嚴格限制在每天至多8小時。
蘋果表示:「我們已經確認了這些學生是自願工作的,並且得到了補償和福利,但他們不應該被允許加班。」學生的法定工作上限是每周40小時。蘋果定期對其供應商進行審計,以確保其遵守法律和該公司自己的規則和程序。
此外,在與非網轉載科技說說的一篇報道中,一名富士康的長期員工介紹,鄭州工廠每年在8月至12月的繁忙季節招聘學生。此舉可以將工人數量從10萬人的基數擴大到30萬人以上,每天生產多達2萬部iPhone手機。
另一名富士康員工表示,英國《金融時報》周二刊發關於富士康鄭州工廠的報道後,所有實習生都已被撤下加班名單。
和以往富士康存在的高工作壓力所引發的負面新聞事件相比,此次媒體與社會輿論對此事件的態度,幾乎未將其與「血汗工廠」聯繫在一起。媒體的跟進程度較低,而網友的評論也是五花八門。
而就此事件的社會輿論反應,中國金融智庫研究員、財經評論員楊國英在其博文中表示,富士康被指非法用工,並沒有在網上激發太多的輿論口水,更無人再提「血汗工廠」。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在當前的時代語境下,現實的用工壓力在倒逼富士康表現得更文明——很多年輕人不再去富士康了,而是去當外賣小哥和快遞小哥,技術的牽引力也在驅動富士康著眼長遠優化成本控制,於是大裁員、機器換人乃至美國建廠紛紛排上日程。
校企合作存在隱患
2011年,由北大、清華等高校的師生參與完成,全名為《西進——富士康內遷調查報告》中指出,許多和富士康簽訂了協議的職業技術學校實際上已經變身為勞動中介機構:
「這些學校的學生在匆匆一年或者兩年的學習之後,就被送到了富士康這類工廠,學生們名義上為實習,但基本上已經成為和學校脫離關係的『工人』。而這些學校卻依然收取學費並獲得國家的財政撥款。」
類似的事情早在前幾年就有發生,2013年10月,央視《新聞周刊》曝光了西安工業大學北方信息工程學院的學生,應學校要求前往富士康代工廠實習。雖然實習期間,有兩三千元的工資,但他們需要每日連續工作11小時,有的學生甚至被累到流鼻血。而且學生沒有反抗的餘地,這是由學校與富士康簽訂的協議,並且是學校開設的「社會實踐課」,而且是有著6個學分的必修課。
同年11月,同樣是在英國《金融時報》就有報道過。有學生向媒體反映稱,超過1000名同學曾在山東煙台的富士康工廠從事基礎工作,並表示,該「實習」為學校的必修課。
今年8月25日,一位95後網友「虎誠」在網上發文《富士康實習的生活和工作經驗》,提到了自己和大多數實習生一樣,為了完成學校的實習任務,被安排到山東煙台富士康實習的生活。
並在文章最後呼籲稱:「在富士康工作靠體力賺錢,適合年輕人干,沒有文化沒有技能,只有體力可以干。我寫的是自己在富士康三個月實習的感受,建議學生不要進去,你們還年輕要多學習知識和專業技能,進去就是浪費青春。」
針對此問題,貓妹採訪了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黃樂平,他認為,就其所了解的,事件中校企合作的方式在現實情況中並不少見。某種程度上來說,學校、企業、包括學生本人對於這件事應該都是心知肚明的。學校為什麼這麼做,說白了還是為了利益。學校將學生送去工廠實習,學校可以獲得收益,企業可以降低成本。而年輕的學生由於心智還不成熟,缺乏社會經驗,去企業實習可以獲得工資或補貼因此被誘惑。這也使得很多職業院校淪為輸送廉價勞動力的「勞務工廠」。
事實上這樣的行為對正在學習知識的學生來說是很不利的。此外,由於學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經驗的不足,容易給學生造成職業傷害,也容易對企業造成生產風險,這是不能忽略的。
同時黃樂平也強調,這也說明我國的勞動用工監管方面還是有問題的。利用所謂「實習」的名義來獲取廉價勞動力,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相關規定的。要加強勞動監管,加強違法行為的處理。教育部門也要加強對學校的管理,對於違法的學校要進行處理。對於學生和學生家長來說,也需要了解法律知識,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據貓妹了解,目前我國職教界的校企合作還處於民間狀態,儘管國家已制定了相關政策來支持校企合作,但沒有真正的法律保障措施。無經費保障、勞動准入制度執行難到位。因此,國家應儘快制定相關法律,並切實抓好法規文件的執行,以促進校企合作的良性發展。
校企合作本來是樁好事,卻讓教育險些被利益「淪喪」,既然一切為了學生,就不要讓學生成為利益收割下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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