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殺人犯站在你面前,你能做什麼?

《局面》採訪中,劉鑫說到的一些細節在我看來非常扎眼,簡直觸目驚心。

江歌一案中,人們或譴責劉鑫沒有良知,或譴責劉鑫膽小懦弱,一直在逃避。

她有良知嗎?沒有的。她膽小嗎?倒是一點也不膽小,相反她相當膽大心細,以至於成功的多次從殺人犯手中全身而退,並且把殺人犯(連同她自己的閨蜜)推向了一個真正萬劫不復的境地。

《局面》採訪中,劉鑫說到的一些細節在我看來非常扎眼,簡直觸目驚心。

「阿姨,我現在沒有地方去,我也不能做過多的解釋,我想先去你那。」

採訪中,劉鑫稱,她與本案殺人犯、她前男友陳世峰的分手原因是「處不太來」,當她發現陳「性格挺陰鬱,太消極」後,開始自己在外面找房子,陳發現後威脅:「你別以為你搬進來就能走」。這也是整個採訪中劉鑫口中唯一說出的陳世峰威脅自己的具體表述。

陳的「威脅」她到底害不害怕?當不當回事呢?關鍵是看她是怎麼做的。實際上,她最終成功搬離陳宅,並不是她自作主張的結果,而是某次吵架時陳世峰自己說出了「你走」,她就立即順水推舟的收拾東西走,同時,她做了一個很重要的舉動,她給打工的阿姨打求助電話說:「阿姨,我現在沒有地方去,我也不能做過多的解釋,我想先去你那」。

這段求助電話的措辭是很值得注意的。「沒有地方去」證明她被陳威脅後,真的就停止了或至少是還沒找到住所;「我想先去你那」,很急;最重要的一點,是她說得無比謹慎:「我也不能做過多的解釋」。為什麼不能做過多的解釋?

「他以為這件事讓阿姨知道他怕阿姨會報警」

此時陳拖住她不讓她跑,並奪走了她的手機,劉鑫說,這是因為他以為這件事讓阿姨知道怕阿姨報警。顯然,陳很怕「報警」這件事。「報警」似乎是陳的一個引爆點。可是陳為什麼會怕「報警」呢?如果只是如劉鑫所描述的普通男女朋友吵架分手,女方準備搬走?

事到如今,站在劉鑫的立場,她的表述里到底有多少保留我們不得而知。但是能夠讓當時的陳世峰達至於到害怕報警的程度的,一定基於他對劉鑫做過某些讓他心虛的行為吧?

在日本產經新聞的報道中,曾明確指出合住女性和陳姓嫌疑犯是「因為陳的暴力原因而分手」的。

然後劉鑫就跑出去了,打了車去阿姨家,從陳世峰家逃了出來;並且第二天去陳家拿東西的時候是和阿姨一起去的,陳沒有露面,但「門開著」。這是她第一次成功擺脫陳世峰。

在整個過程中,她沒有忤逆陳世峰「你別以為你搬進來就能走」的威脅強行搬走,而是等到陳世峰自己讓她走時見機行事的;她撥出求助電話卻措謹慎避免觸怒陳世峰;她寧願被奪走手機也不糾纏,快速打的離開;再回來取東西時是在阿姨的陪伴下。

心態:ta只會做ta認為有道理的事情

人們玩狼人殺時常常說,說什麼並不重要,關鍵是做了什麼。而且發言類推理遊戲的核心都是兩個字:心態。什麼是心態?心態就是「一個人的心理狀態,是最真實反應出此人想法、感受與目的的事物」。一個有意識的生物,只要不是被動性的行為,統統都是有心態可言的。除了精神錯亂,任何心態也都是可以被解釋的:ta只會做ta認為有道理的事情。餓了,才會吃;累了,才會睡;害怕了,才會臉色發白。

我想,劉鑫該是相當了解陳世峰的性格,也對陳世峰做足了警惕,並且是在逃離陳家之前就有了足夠的警惕心,才會有那次見機行事的出逃,每個言行細節里都隱隱傳達出一種「已知危險」的信號。

所以,當10月12日凌晨陳世峰突然出現在劉鑫打工的地方送禮物,劉鑫承認自己是害怕的。這時的劉鑫已經從阿姨家搬到了江歌家,許久沒有聯繫的陳世峰是怎麼知道自己打工的地點和時間?細思恐極。但是她的表現呢?是相當淡定的。

在《局面》的採訪中,她很清晰的說了她當時擺脫陳世峰的心路歷程:我上電車之後,考慮到這是末班車,而他是來送禮物的,我不想他跟上來,進而知道我住址,於是我收下了禮物,對他說:你下車吧。

這是她第二次擺脫陳世峰,以一種以進為退的方式。

她說這段心路歷程的時候,立即就讓我想起一位朋友跟我說起過的、她大學時擺脫可疑男子的親身經歷。

她讀大學的時候,晚上常常一個人去學校附近的河邊坐著,聽歌背英語。大學城本來就位於郊區,河邊一帶尤其偏僻,幾乎從來沒撞見過別人。有一陣子大學城出現了連環殺人案,但她仍堅持她的習慣。一天晚上,她在河邊坐著,不知什麼時候突然身邊站了一個騎著自行車戴眼鏡的男生,很突兀的說,讓她上車。

「如果是你,你上嗎?」朋友問我。

「不上吧。」

「但我上了。因為當時我想,如果他真的是那個殺人犯的話,我拒絕了他,萬一激怒了他,真要殺我的話,在那麼偏僻的位置,任我大喊大叫也沒用。」

「啊?後來呢?」

「他好像也有點驚訝,就真的載著我騎起來。很沉默的騎了一陣子,然後,他問了我幾個讓我至今記憶猶新問題,讓我覺得他八成就是那個殺人犯。」

「他說了什麼?」

「他問我,你知道最近大學城裡死人了嗎?我說知道。他又說,那麼你知道他們是怎麼死的嗎?我說不知道。他慢慢的說:我知道。」

「太嚇人了……」

「還好這個時候我看到遠遠有個保安亭,就當機立斷跳下車拔腿就跑,就這麼逃走了。」

每次聽朋友講完這個故事之後,大家都冷汗直冒地開始評估換作自己去經歷、能活下來的可能性,並感嘆她膽大心細,智勇雙全。

「不要報警,我不想把事情鬧大」

劉鑫第三次擺脫陳世峰,是命案發生當天下午。陳世峰突然出現在她家門外摁門鈴,她不回應也不開門,同時發信息把情況告訴江歌,讓江歌快點回家。在這個過程中,她很謹慎,連江歌微信語音電話都不接;她拒絕了江歌報警的請求。她說:不要報警,我不想把事情鬧大。

那天如果報警了,江歌和劉鑫的命運會改變嗎?我想會,至少江歌不會當晚死去。但是,陳世峰的危險性會降低嗎?他也許因跟蹤被警告拘留幾天,然而被放出來之後,他會做什麼?

因此劉鑫選擇試圖讓江歌偽裝自己不在家,讓江歌問陳怎麼知道她們家的地址,並威脅陳如果再出現就報警。江歌回家後與陳在樓道中大聲爭執,她的感覺是:「壞了,他一時半會兒走不掉了」。

傍晚劉鑫與江歌攜手出門,陳世峰一路尾隨,路上她一直避免與陳世峰眼神接觸。在這一路上,陳世峰給她發了威脅複合的信息,她沒有答應。

一直到了打工的地方,她對他說:我到點了,你走吧,我明天上午參加學校的文化祭,10點左右會有時間,那時我們聊。陳世峰同意並離開。這是她第三次擺脫陳世峰。還是沒有衝突,還是故技重施。

她在採訪中一再說她心裡其實「不是非常害怕」,但是她發給江歌的求助簡訊都是「我好害怕」,並且在關鍵的時候每次都堅持讓江歌陪伴;

她從來不正面與陳世峰發生衝突,而是讓江歌替自己出頭;

她知道「報警」是陳世峰的一個引爆點,她從不親自說「報警」這句話,而是讓江歌說;

……

總之,江歌死了而劉鑫活著

在江媽媽心中,江歌為劉鑫而死,甚至替江歌而死;

劉鑫卻多次暗示江歌性格衝動,激怒陳世峰,甚至暗指陳世峰是來找江歌的;

剩下的真相恐怕只有兇手陳世峰清楚,而他早已準備好了刀是江歌的說辭。

劉鑫暗示陳跟的人是江歌

劉鑫講述案件的微博文章的封底圖是一張江歌道歉說自己「說話不經過大腦」微信對話截圖

劉鑫對案發當日下午江歌與陳世峰對話的描述,強調大聲

我們只知道,陳世峰當天和劉鑫分手後,自己回家,買了瓶酒喝了,之後帶著一套衣服出了門。他為了躲避地鐵實名制,特意走了兩站買一次性票去江歌和劉鑫居住的公寓。十一點陳世峰最後一次和劉鑫通電話,劉鑫在採訪中未提及這一點。12點06分殺害江歌。殺人後換衣服回家。五天後陳世峰被拘留,罪名是威脅劉鑫,證明劉鑫並未指認陳為兇手。

很多證據指向陳世峰預謀殺人,但我們甚至不能判定他想殺的是劉鑫還是江歌。只能期冀12月11號的開庭能夠給江歌一個公道。

而今天寫這篇文章探討的重點也並不是「劉鑫是否早已知道陳世峰的危險性」(雖然我對此有非常有傾向性的回答),而是更想請大家思考一個情境:當殺人犯站在你面前,你能做什麼?

報警有用嗎?談判有用嗎?帶防身工具有用嗎?

近期備受好評的犯罪探案類美劇《心靈獵人》也許能為這種迷思提供一點點解答。神劇的開端便是以人質談判專家霍爾登·福特與持槍劫匪的一次失敗談判開場:

劫匪說自己是隱形人,雖然霍爾登是一位有著豐富經驗的談判專家,運用自己所學知識進行溝通,不知為何對方仍說著說著就飲彈自盡。霍爾登發現自己越來越無法理解當下罪犯的想法,自感工作不到位,沒發揮作用,有些意志消沉,領導便將他調到教學崗位。

在教學崗位上他給警員勤勤懇懇地講解「不具威脅性溝通」等原則,雖然他覺得這些知識已不能滿足他。

也許與殺人犯對話的「不具威脅性溝通」準則對於彼時的霍爾頓已經不夠用,但是對普羅大眾來說,掌握一點對「為情為愛,為錢為利」的普通案件適用的基本談判手段就已經很不錯了:

「不具威脅性的溝通:不退讓,不拒絕,只聆聽。聽他們想說什麼,去理解他而不是支配他;尋找共通性,尋找共同點;如果感覺你是在拖延時間,沒有錯,這就是目的。但關鍵是讓任何罪犯感覺到有人在聆聽。我們的目標就是沒有人犧牲。」

假設真的有那麼一天,一位危險的殺人犯已經站在你面前,用這種方法進行溝通,也許多少能提升一點點你存活的幾率。

在這個劇中,霍爾登因為長期與殺人犯共情,無形之中變得偏執、狂妄、多疑。但他也得出了很多有意義的成果,比如這些殺人犯不是每一次殺人都有明確的動機,而是有長期的心理上的徵兆和線索的。掌握這些徵兆和線索,能夠幫助警方在沒有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推斷殺人動因,或反推兇手畫像。

比如一些簡單的規律:一些凌辱女性的殺手,一般在早年都受過一些母權上的迫害,比如班上的女生討厭他,或者遭母親經常打罵;

比如無組織的犯罪的罪犯,犯罪只是臨時起意,時間、地點、對象都沒有經過安排,這樣的罪犯往往有偏執狂、精神分裂症等傾向,精神狀態和行為舉止與常人不同,容易被識別;

而有組織的犯罪者隱蔽性很強,他們擁有周密的計劃,對受害者進行了挑選,日常表現卻和常人無異。他們往往缺乏同理心,對他人生命的價值缺乏足夠感知,他們大多都有過早期創傷經歷,遭受過精神或肉體上的虐待和傷害。他們會覺得自己才是受害者,自己的行為只是別人和社會「調教」出來的……

了解這種種規律,我們能更好的從人群中把這些危險分子識別出來,提高警惕性。

所以在這個沉重的話題最後,想送上一個非常勵志的真實案例,即擁有happy ending的星河灣業主反跟蹤抓綁匪案:

案件的經過是,家住北京星河灣的賓利女車主發現自己最近開車出門後面總有一輛灰色的捷達跟著,把這個情況告訴了丈夫,丈夫曾經提醒她開車要注意後面有沒有車跟蹤。

丈夫木先生聽聞這一情況後,先讓妻子在繁華路口繞圈,以確定是否跟蹤。連續幾個路口拐彎後灰色車子仍然跟著她,他判斷妻子確實被跟蹤。

他經過仔細考慮,認為此時報警不是最佳選擇,因為手頭沒有證據,而且如果驚動跟蹤者,使對方有過激行為,後果不堪設想。

木先生的解決方案是:反跟蹤,撞停對方,弄清對方的目的。事前的準備是充分的,他安排7、8個員工開著四輛安裝著行車記錄儀的車進行反跟蹤;路線的設計是經過精心考慮的,挑選早高峰的擁堵的霄雲路段把犯罪分子撞停。「我上班要經過那裡,那段路窄,也就十來米寬,高峰期非常擁堵,發生事故對方也不好跑。」他們把對方車輛撞停後,報警並將跟蹤者交給警方。

令人震驚的是,警方在跟蹤的車輛內發現驚人數量的藏屍袋、手銬、腳鐐、斧子等作案物品,還發現了一本本子,細細記錄著同一小區數十車輛行蹤信息,可以說是把一起重大的綁架案扼殺在了搖籃里。

當事人木先生在此次事件中的表現可謂是可圈可點,堪稱教科書級別。當時看完新聞,多少女生高呼「想嫁」。

所以當真的面臨危險的罪犯,憑一己之力與其做鬥爭而勝,也並不是天方夜譚。不過當然還是希望大家永遠都不要有這一天啦。

作者:徐漿糊 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八知創始人。目前正在寫《失業往事》系列。更多連載文章可關注微信公眾號八知:baz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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