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分個手,我都比你豁得出去。
Chapter1//
M前男友跟她吵架分手後,說的第二句話竟然是:
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嗎?
偶爾相互問候的那種親密朋友。
甚至還一臉誠懇地補充道:
在一起這麼久,我也很捨不得。
我們彼此都非常了解,
我身上太多的點只有你才可以Get得到,在我心裡早已把你當作了自家人。
M氣得咬牙切齒地回答:
EXM?
我很好,就是你不需要?身邊的家人朋友並不少,不需要你再加進來湊熱鬧。
生活中見過從朋友變戀人再轉為親人的故事很多,可從戀人分手到好朋友的不多,從戀人最後到所謂「親人」的更是屈指可數。
但凡所謂走向「親人」的關係都是相處了很多年的情感關係做支撐。
由朋友發展成戀人再到家人般的存在是一個感情逐漸升溫的過程,朋友可能決裂,戀人可能分手,家人就算走進墳墓也不會脫開關係。
所以分手後說成為「親人」的荒誕的邏輯有些不著調的可笑。
如同在路邊看到一朵艷麗的花,你摘回家,過兩天它焉了,順手扔進垃圾桶時還不忘說一句:
我現在不要你,不是對不起你。
我曾把你放進花瓶里,認真欣賞過你的美。
感情里一方可能為了減輕負罪感,誇大曾有過的愛意和親密相處時的感覺,對另一方說曾經愛你如家人,只是現在不愛了。
我可以接受一段戀愛關係戛然而止,再怎麼痛心也不責怪你,但不能在結束時還冠以「視我為家人」的名義。
對不起,實在沒工夫說服自己欣賞並接受你打算離開還要謝幕的演技。
Chapter2//
喜歡的一個歌手AGA在《吃定我》里唱過:
多黑心都不捨得試煉我
可忍平常人忍不了痛楚多灰心都知一早吃定我 只得殘骸留一口氣為你祝賀為何高估了我 期望錯能路過
已是我最好結果 為何低估了我 能為你承受更壞更多
感情原本是兩個人的事,但偏偏太多時候,都成了一個人說了算的結果:
開始的時候,
似乎對方可以不用點頭答應就可以在一起;
結束的時候,
你明確搖頭不情不願不同意也無濟於事。
讀者CC有一個認識了八年,在一起一年半的前男友。分手的原因是那個男生最後喜歡上了遊戲里剛認識幾個月的女生。
CC很愛那個男生,認識這麼多年,分手後也沒刪掉聯繫方式。
後來很匪夷所思的是那個男生竟然隔三差五找CC借錢,有時隔著手機屏幕都能感受到他的理直氣壯:
我工資不夠花,
都沒錢吃飯了;我TMD感冒了,還發著高燒,都沒錢去醫院。
CC有時於心不忍,就打些錢過去接濟,可事後錢沒回來,還不禁問自己:
「 都分手了,憑什麼我還這樣對你?」
感情真的是神奇的東西,對方明明已經用「殺傷性武器」置你於死地,你還拚命地為你們曾經愛過的「榮耀」爭最後一口氣。
Chapter3//
很多在感情中陷入死循環的樣子都是:
被某個人傷過哭過後,一顆糖就換回了你屁顛屁顛地回到對方身邊。
你剛不計前嫌,滿心歡喜地剝開糖紙,對方又給了你一巴掌,你認清現實,還不忘安慰自己對方也許不是故意的。
就這樣陷入無止境的循環中,無論如何都早已替對方找足了借口和理由。
也不是沒有在深夜裡暗自發誓要離開,也不是沒有逼自己不再重蹈覆轍,只是每次都會抱著對方曾經給予自己的那一丁點兒好,為他找足了日後傷害你的借口。
很多人都希望分手後,那個人還會對自己念念不忘,也有很多人覺得一定要找一個愛的比自己還要深情放不下的人。
可於我而言,我寧願找一個:
愛我時,會拼盡全力,奮不顧身;
要離開分手走時,也坦蕩乾脆利落,絕不拖泥帶水的人。
遠遠比那些和你在一起心猿意馬,離開還不忘記隨時回來擾亂你平靜生活的人好太多。
愛的時候沒有你用力,分個手也沒你那樣豁得出去,只能說TA愛的不專一,走得也不乾不淨,不徹底。
所以既然要分手,要離開,那就拜託,都乾脆地走,別總回頭。
難過就難過,心痛就心痛,總會有個人來治癒,真的總比和那個沒完沒了的人糾纏好太多。
推薦閱讀:
※酒饌已備好,乾杯意如何
※怎麼看待小鹿亂撞高估值背後的資本邏輯?
※失戀複合相關技術性問題..?
※妹子說答應你一個要求(怎麼樣都可以),睿智的回答是什麼?
TAG: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