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連分個手,我都比你豁得出去。

Chapter1//

M前男友跟她吵架分手後,說的第二句話竟然是:

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嗎?

偶爾相互問候的那種親密朋友。

甚至還一臉誠懇地補充道:

在一起這麼久,我也很捨不得。

我們彼此都非常了解,

我身上太多的點只有你才可以Get得到,

在我心裡早已把你當作了自家人。

M氣得咬牙切齒地回答:

EXM?

我很好,就是你不需要?

身邊的家人朋友並不少,不需要你再加進來湊熱鬧。

生活中見過從朋友變戀人再轉為親人的故事很多,可從戀人分手到好朋友的不多,從戀人最後到所謂「親人」的更是屈指可數。

但凡所謂走向「親人」的關係都是相處了很多年的情感關係做支撐。

由朋友發展成戀人再到家人般的存在是一個感情逐漸升溫的過程,朋友可能決裂,戀人可能分手,家人就算走進墳墓也不會脫開關係。

所以分手後說成為「親人」的荒誕的邏輯有些不著調的可笑。

如同在路邊看到一朵艷麗的花,你摘回家,過兩天它焉了,順手扔進垃圾桶時還不忘說一句:

我現在不要你,不是對不起你。

我曾把你放進花瓶里,認真欣賞過你的美。

感情里一方可能為了減輕負罪感,誇大曾有過的愛意和親密相處時的感覺,對另一方說曾經愛你如家人,只是現在不愛了。

我可以接受一段戀愛關係戛然而止,再怎麼痛心也不責怪你,但不能在結束時還冠以「視我為家人」的名義。

對不起,實在沒工夫說服自己欣賞並接受你打算離開還要謝幕的演技。

Chapter2//

喜歡的一個歌手AGA在《吃定我》里唱過:

多黑心都不捨得試煉我

可忍平常人忍不了痛楚

多灰心都知一早吃定我

只得殘骸留一口氣為你祝賀

為何高估了我 期望錯能路過

已是我最好結果 為何低估了我

能為你承受更壞更多

感情原本是兩個人的事,但偏偏太多時候,都成了一個人說了算的結果:

開始的時候,

似乎對方可以不用點頭答應就可以在一起;

結束的時候,

你明確搖頭不情不願不同意也無濟於事。

讀者CC有一個認識了八年,在一起一年半的前男友。分手的原因是那個男生最後喜歡上了遊戲里剛認識幾個月的女生。

CC很愛那個男生,認識這麼多年,分手後也沒刪掉聯繫方式。

後來很匪夷所思的是那個男生竟然隔三差五找CC借錢,有時隔著手機屏幕都能感受到他的理直氣壯:

我工資不夠花,

都沒錢吃飯了;

我TMD感冒了,

還發著高燒,都沒錢去醫院。

CC有時於心不忍,就打些錢過去接濟,可事後錢沒回來,還不禁問自己:

「 都分手了,憑什麼我還這樣對你?」

感情真的是神奇的東西,對方明明已經用「殺傷性武器」置你於死地,你還拚命地為你們曾經愛過的「榮耀」爭最後一口氣。

Chapter3//

很多在感情中陷入死循環的樣子都是:

被某個人傷過哭過後,一顆糖就換回了你屁顛屁顛地回到對方身邊。

你剛不計前嫌,滿心歡喜地剝開糖紙,對方又給了你一巴掌,你認清現實,還不忘安慰自己對方也許不是故意的。

就這樣陷入無止境的循環中,無論如何都早已替對方找足了借口和理由。

也不是沒有在深夜裡暗自發誓要離開,也不是沒有逼自己不再重蹈覆轍,只是每次都會抱著對方曾經給予自己的那一丁點兒好,為他找足了日後傷害你的借口。

很多人都希望分手後,那個人還會對自己念念不忘,也有很多人覺得一定要找一個愛的比自己還要深情放不下的人。

可於我而言,我寧願找一個:

愛我時,會拼盡全力,奮不顧身;

要離開分手走時,也坦蕩乾脆利落,絕不拖泥帶水的人。

遠遠比那些和你在一起心猿意馬,離開還不忘記隨時回來擾亂你平靜生活的人好太多。

愛的時候沒有你用力,分個手也沒你那樣豁得出去,只能說TA愛的不專一,走得也不乾不淨,不徹底。

所以既然要分手,要離開,那就拜託,都乾脆地走,別總回頭。

難過就難過,心痛就心痛,總會有個人來治癒,真的總比和那個沒完沒了的人糾纏好太多。


推薦閱讀:

酒饌已備好,乾杯意如何
怎麼看待小鹿亂撞高估值背後的資本邏輯?
失戀複合相關技術性問題..?
妹子說答應你一個要求(怎麼樣都可以),睿智的回答是什麼?

TAG:情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