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12月11日開庭重點預測

12月11日案件將會開庭審理,但腦袋已經停不下來了,結合現有證據做一份開庭預演。

殺人犯陳世峰(嫌犯)會做出如下辯解

辯解——門劉鑫並未鎖上,他沒衝進門去殺劉鑫。他沒有殺人預謀,他是「激情殺人」,受江歌「激怒」。

推測……如果劉鑫門鎖上,陳進不來,那陳就是殺不了劉鑫遷怒江歌,有犯罪預謀,比上文要判得更重。

辯解——劉鑫想推門出去的時候,是陳關的門,讓門無法打開,之後逃離現場。因為非預謀殺人,所以沒一起殺了劉鑫,沒自首。

推測……總之沒確鑿的證據的話,江歌沒有鎖門。實事真相如何,天知道了。

辯解——刀是劉鑫隨身攜帶,陳沒有殺人預謀。

推測……我非常驚訝,辯方難道有證據證明?這樣辯解無法立證將是很嚴重的,但有證據的話陳就更可能輕判。所以這說法有可能是真的!

想法……如果江真的持刀捍衛閨密,那真的很勇敢。完全是為了喝退江,希望不要輕判陳。

當然檢控方可能會在起訴書中這樣指控:

——陳一開始想殺劉鑫,遇到江歌阻擾就想著一起殺了,殺一個後慫了不敢繼續殺,逃離現場。

……這就惡劣得多了。

——證明江歌和陳有「密切」關係,陳是刻意殺的江而不是「激情殺人」。

……譬如之前視頻提到江歌曾和陳單獨見過?陳認為江作為閨密破壞他們關係,所以故意殺了江。

……案發後沒有道歉,賠償,取得諒解等等,而是一言不發。這是種很強的對策,但也應該從重。

……檢方不可能指出門實際上鎖了,劉鑫作偽證。即使檢方發現了證據也是應該提醒劉鑫改證詞。劉鑫是控方證人,是一條線上的啊!

以上可能是法庭爭論焦點,

辯方有高人坐鎮,一言不發,希望檢控方再狠一點。

逝者安息,江母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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