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姓名之外,你會給孩子再起個英文名還是傳統文化中的「字」?
作者:毛志傑
導讀:在姓名之外取「字」,是我國傳統文化,人與人之間互相以「字」相稱呼代表著一種禮儀與尊重。那麼,你願意在自己孩子20歲的時候,用「取字」的形式送給他一個驚喜的成人禮嗎?
首先,我們先來普及以下關於傳統文化中取名、取字方面的知識。
古人在取名方面很有講究,有名有字甚至有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一種禮儀和傳統文化。
舉幾個大家都知道的例子:趙雲字子龍、諸葛亮字孔明、關羽字雲長、白居易字樂天等等,都是詞義互見,相輔相成的。直至民國期間,相互間以「字」相稱也非常常見。
根據古代傳統文化的說法,男子在二十歲前取的是名字,到二十歲成年後才取字,女子十五歲才取字。目的就是作為一種互為尊敬的稱呼,一般朋友間稱對方的「字」是表示友好,如果直呼其名就是不尊重。
隨著時代的發展與觀念的變化,「取字」這樣的傳統文化慢慢被淡化。可以說,「字」的消失,是一種傳統禮儀制度的遠去。
但是,不可否認的是,「字」在人際關係及交往中還是起到了很大的正面作用:通過這樣的習俗文化,使人們更注重禮節,更注重儀式,達到我們現在所提倡的「和諧相處」。
那麼從今天提倡「文化自信」的角度說,為自己孩子取名字的同時,是不是可以將「字」的傳統文化重新發揚光大呢?
也許會有不少反對聲,認為一個名字就夠了,再取字「純屬多餘」。
但是我們也注意到,現在流行起「英文名」的風潮。很多人在已有名字的同時,給自己起個英文名,而相互見以「英文名」相稱,似乎成為了一種禮儀和尊重。仔細想想,和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字」其實有異曲同工之效果。
比如說一些人叫馬云為JACK以示關係很鐵;叫馬化騰是Pony才算親近。更別說像劉德華(Andy)、 梁朝偉(Tony)這樣的處於中西方文化熏陶下長大的香港人了。
如果你能用他們的英文名溝通,那麼恭喜你,你一定是他們很親近的朋友。
所以說,在「名字」之外既然可以多出一個「英文名」,為什麼就不能取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字」呢?
一切都是氛圍、習慣、文化的影響。
在強調「文化自信」的大氛圍下,是不是可以考慮將「取字」的傳統文化提上日程呢?
我孩子在幼兒園時學習英語時,為了適應氛圍起了個英文名字,隨著英文的學習進度也一直沿用到了現在的初中階段。其實,我更想在他20歲生日那天,為他取一個「字」,和名字相映成輝,也希望能加深他對傳統文化的興趣。
你願意在自己孩子20歲的時候,用「取字」的形式送給他一個驚喜的成人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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