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互聯網+了嗎?

我有一個idea,離改變世界,就差一個程序員。

每次看到法學生們就「互聯網法律」的前景侃侃而談,我都會想起魔都一個連續創業的朋友,從網站到app,從公眾號到AI,從整合法律諮詢到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服務再到給律師推銷小程序,折騰好幾年了,屢戰屢敗的速度,比聲稱要顛覆行業的理想,快得多。說實話,挺佩服的,倒不是什麼膜拜技術大牛,而是他每次轉型都能拉(pian)到投資(qian)。

律師的本質其實是中介,連接法律和當事人,「人工智慧取代律師」這個口號看起來很美好,可惜是泡沫,一戳就破,只要信息不對稱一直存在,中介就不可能消失。以最基本的法律諮詢為例,AI在技術上存在幾個痛點:

第一,事實判斷存在問題。當事人陳述事實時,會無意識地撒謊,人工智慧以其回答為後續判斷基礎,大前提錯了,結論自然不準確。譬如離婚析產,當事人說「我有一套房」,並不代表他確確實實擁有一套房屋的物權,可能只是居住在其中。在律師的思考範疇內,後續的問題一連串,是「佔有還是所有?房權證上寫的誰的名字?份額比例多少?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房屋什麼性質?單位集資房?商品房?農村宅基地?…」、「何時取得?由誰出資?還貸情況如何?是否設置抵押?…」,而非AI「婚前還是婚後取得」作為單一的判斷標準,不加交互地進行劃分。

第二,法律適用存在問題。拋開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可能存在的效力衝突和各地司法實踐的異同不談,說說法律選擇的事,「上班路上被撞了」,是走工傷程序還是第三人侵權程序?兩者能支持的訴求不同、期限不同、鑒定傷殘等級適用的標準不同…「買到假貨怎麼辦?」,是走消費者維權程序還是產品質量糾紛程序?兩者的賠償數額不同、責任承擔方式不同、訴訟主體不同…人工智慧或許能給你某種程序的結果,卻無法告訴你利益的比較與取捨,更不能提供全面的訴訟方案。

第三,證明存在問題。客觀真相和法律事實是兩回事,訴訟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是證據的攻防戰,人工智慧「一問一答」的模式,完全以當事人意志作為結果的判斷依據,是失實的。訴訟程序不同,舉證責任也就不同,案由不同,責任的承擔也有區別。遺產繼承,你信誓旦旦地說,乾爹在病床上or床上,答應要把房產留給你,上了法庭,他第一順位的繼承人、拿著自書遺囑、做了公證遺囑的人,兩手空空的你該如何面對?AI可不會對自己的判斷負責。

說到這,可能會有人反駁,就算你們這些泥腿子訴訟律師,AI取代不了,讓那些非訴小助理下崗還是綽綽有餘的,合同模版啊法律翻譯啊輕輕鬆鬆搞定。

坦白說,入行幾年,我其實不認可訴訟和非訴的劃分,某段時間內,合同的審閱和草擬遠高於接案的收入,可能是至今仍沒接觸什麼高大上的IPO、PPP、P2P(亂入),只說兩個看法:

1.合同是談出來的,商業利益優於法律風險,即便某些格式合同,裡面的風險點,有經驗的律師也是門清,可模版化的合同,沒有請律師的必要,也不存在。

2.法律翻譯…好吧,這本來就是可以外包出去的工作,懂法的人更能理解名詞而已。就像現在吹得厲害的法律服務流程化,再怎麼流水線分工作業,也需要律師參與,而且模式極易複製。

在魚龍混雜的「互聯網法律」產品亂象里,我想到了湖南省司法廳聯合律所、法援研發的「如法網」,免費的,基本上涵蓋了所有的功能,可惜仍舊胎死腹中,全靠官方強制推廣加buff續命。縱觀各種法律類產品,面向當事人端的,大多變成了律師的案源推廣地,靠百度的流量苟延殘喘,面向律師端的,基本成了辦案工具,也就無訟算做的不錯,確實解決了一些專業上的需求,在一個成文法國家以案例檢索出名,不知該喜該憂。

最後,我又想起了在法援前台,那些過來諮詢的底層老百姓們,通俗易懂的普法小書冊擺在面前,基本不翻,或許不識字,或許沒耐心,或許他們需要的,只是馬上能回答他們問題的人。基層的生態遠沒想像中的那麼高大上,請腳踏實地,理解市場,有頭腦比有危機感更重要,感受下真實的法治土壤到底是怎樣的,以後會如何開花結果,全靠在座的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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