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誰都可以不相信,卻超級迷信你。」
Chapter.1
看過一段很心酸的話:
上帝說:
把自己弄瘋掉,這樣我就可以不再想你。只是在走過一條馬路,
只是在看見一隻娃娃,只是在發現一張電影海報,只是在吃一種味道的冰激凌,只是在一個人發獃。只是突然在某個瞬間,很想你。
感情中的思維總是沒那麼好控制,
你還來不及反應,
對方就默默地對你攻城略地,
無孔不入,闖進你心中。
手機里編輯了好多條簡訊和消息,
卻遲遲沒有勇氣發出;
上演排練了無數次相遇的場景,
還是會緊張心跳加速。
對方喜歡的服裝品牌,
你也會偷偷買一件一模一樣的,
假裝無意撞衫是情侶裝,
但從不敢大搖大擺地穿出去;
他分享在朋友圈裡的歌,
你會循環播放一整天,
試圖揣測這首歌的歌詞和想表達的心情。
你們之間的聊天對話,
你都會收藏或者截屏,
沒事會看著那個頭像發獃,
不停地看對方有沒有更新狀態,
有沒有修改簽名,
然後一個人各種胡思亂想地加戲。
你會在人群中,
一眼認出TA的後腦勺,
在他回頭的時候,
驚慌失措地盯著其他地方;
你會百度檢索TA的名字,
搜查關於TA星座的所有訊息,
靠著看微信運動步數來猜測TA每天的軌跡,
就連手機輸入法都替你記住了TA。
TA是你隔著屏幕聊天,
都會嘴角泛起笑意的人;
也是你等不到回應,
在心中一萬次掙扎嘆息的人。
也許對方永遠都不會知道,
那麼多次的巧合,
都是你蓄謀已久的結果。
而所謂的巧合,
不過只是因為其中有一個人,
做了太多不巧的事。
在喜歡的人面前,
我們腦容量不足,
智商情商都掉線,
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傻子」。
就算在別人看來,
你做了再多的傻事,
你也依然甘之如飴、樂此不疲。
愛情 是一種怪事
我開始全身不受控制愛情 是一種本事我開始連自己都不是為你我做了太多的傻事
Chapter.2
我們也許從未中過毒,
但是無一例外地,
都中過某一個人的蠱。
那個人對你只是微微一笑,
你覺得全世界的光束都打在了你身上,
就算心裡再難過,
在他面前還是表現得若無其事。
我認識的一個女生,
從高二就開始,
就很喜歡學校里公認的一個男神,
高考不顧自己的高分,
與他填了相同的志願,
進了同一所大學。
因為男生喜歡打籃球,
她買過無數件和他一樣的球衣,
男生喜歡打籃球,
她背地裡下了不少功夫,
去了解這個並不熟知的領域,
只為了跟這個男生走得越來越近。
可是她在他身邊扮演的,
卻始終只是一個朋友角色。
男生心情不好,
她陪他一起抽煙;
男生喝醉酒,
她在一邊會等到他酒醒,
第一時間給他送去他需要的東西。
而她等不到男生的消息,
會傻傻地失眠一個晚上。
甚至男生換過兩個女朋友,
直接出現在她面前。
無數次我們覺得她該放棄時,
她都統統沒有停止的意思,
她不是沒人喜歡,
還拒絕錯過了很多的追求者。
身邊人都為她感到不值,
這麼多年的青春時光,
全耗在了一個等不到結果的人身上。
她卻迷信地解釋:
我小時候我媽給我算命,
說我跟17歲喜歡的人在一起,就一定不會分開。而下一次喜歡一個人就是22歲,跟他在一起會離婚,既然會離婚,幹嘛不堅持17歲真正喜歡上的人。
喜歡一個人無法自拔時,
就像老一輩那些封建思想根深蒂固的人,
寧願迷信到底,也不願停止。
Chapter.3
《怦然心動》裡面有一段台詞:
一幅畫不是眾多物件簡單拼湊而成的。
牛隻是一頭牛,草地也只有青草和鮮花,而穿過樹枝的陽光也僅僅只是一束光。但如果將它們放到一起,就會產生魔一般的魅力。
愛情這個東西,
你永遠不會知道,
它在什麼時候降臨。
也許那天天氣很好,
亦或者很糟糕,
卻只因在茫茫人海中,
彼此多看了一眼,
一瞬間便感覺,就是他了。
大S遇見汪小菲之前,
曾與藍龍戀愛多年,
又和周渝民相戀了兩年,
最後都以分手告終。
而她與汪小菲,
只是在一次生日晚會上偶然相遇,
便迅速陷入了熱戀,
一個月後閃婚,
至今仍恩愛甜蜜。
有的人,
即便相處多年,
都成為不了最後的愛人,
有的人,
匆匆見了一兩面,
便就想與之私定終身。
錢鍾書在寫給楊絳的信里說:
沒遇到你之前,
我沒想過結婚,遇見你,結婚這事我沒想過和別人。
感情神奇而不確定,
彷彿什麼都有可能發生,
又彷彿冥冥之中一切早已註定。
你會遇到什麼樣的人,
你會和誰相伴一生,
彷彿都是天時地利地迷信。
不管你之前對另一半設定了多少個條條框框,
只要眼前這個人一出現,
所有的預想和原則都被打破,
只要是他,就足矣。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我誰都可以不相信,卻單單超級迷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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