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的基礎包括心理學嗎?——兼駁彭凱平教授

這是本專欄的第 44 篇日記

讀到彭凱平教授的文章《從塞勒獲獎談起:為何經濟學的基礎應包括心理學》,感到不吐不快。雖然在清華期間就對彭教授多有耳聞,彭教授在經管學院開設的《心理學概論》課程也很受歡迎(遺憾我並未有機會聽過),但是對於彭教授在本文中所表達的部分觀點,作為一個將行為經濟學作為研究興趣的經濟學博士生,我實在難以認同。

彭教授在本文中的主要觀點,簡要複述如下:

首先,彭教授認為,心理學對經濟學兩大假設——「經濟人」和「理性人」——進行了修正。「經濟人」假設認為人「最大限度地追求經濟利益的滿足」;「理性人」假設認為人「選擇判斷的邏輯性很強也很理性」,「力圖以最小的經濟代價去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

其次,彭教授指出,經濟學在人類選擇方面「起碼有三個假設在心理學上無法立足」,分別是「完全性功利假設」、「貪婪性功利假設」、「選擇的可轉換性假設」。

再次,彭教授以Thaler教授的研究課題為例,包括「價值與效用」(主要是「心理賬戶」)、「沉沒成本」、「機會成本」和「幸福與生活質量」,具體說明心理學的發現如何幫助我們更好地了解經濟學概念。

最後,彭教授提出了對「有些主流經濟學家對行為經濟學,特別是心理學不以為然的原因是過分迷信市場的作用。他們認為,市場能消滅那些不符合理性假設的行為」這一現象的批評。

(斜體字部分為直接引述原文內容,下同)

對應彭教授的原文,我的反駁也按照上述順序分列四點:

首先,彭教授對於「經濟人」和「理性人」的理解基本是錯誤的

當彭教授寫下「日常生活中經濟利益用金錢來表達,即通過獲得金錢來滿足個體的需求」以及「心理學的實證研究表明……人的經濟利益實質上是心理利益」這樣的說法時,恐怕沒有意識到,經濟學家從來沒有說過「經濟人」在最大化經濟收益,特別是以金錢衡量的經濟收益;恰恰相反,「經濟人」試圖最大化的是「效用」

「效用」概念最早由Daniel Bernoulli提出以解決「聖彼得堡悖論」:這個「悖論」的核心矛盾就在於,人們在參與一個期望金錢收益為正無窮的賭博時,所願意付出的參與費用卻十分有限;Daniel Bernoulli在1738年的論文中通過「邊際效用遞減原理」「最大化期望效用而非期望(金錢)收益」解決了這一悖論。換言之,「效用」這一概念的提出,就是為了突破「人追求金錢收益」這一思維桎梏的。

隨著經濟學的發展,對於「效用」的概念也越來越抽象化,特別是Hicks嘗試用「序數效用」代替「基數效用」之後,經濟學家發現其實「效用」的相對大小比絕對大小更有意義,此時「效用」與「金錢」就更是遠遠地脫鉤了。

為了方便理解,我們常常會使用「效用就是對幸福程度的一種衡量」或者「效用可以等價地用一定的金錢價值(Monetary Value)表示」這樣的說法(也許這就是彭教授誤解「效用」的原因);但是,一個負責任的教授在講授博士階段的高級微觀經濟學時,一定會向博士生強調:當我們對一系列商品組合的「偏好」滿足一定條件時,存在一個從這一系列商品組合到實數集的映射,我們稱之為「效用函數」(不妨記為u(·)),且該函數滿足「偏好A勝過B當且僅當u(A)>u(B)」。可以看出,此時「效用」已經抽象成一個無單位的量了,更談不上什麼「金錢」不「金錢」的了。

所以,彭教授認為心理學糾正了「經濟人」的假設,是犯了典型的「稻草人謬誤」。特別地,明明在下一段講「理性人」假設的中間彭教授已經寫到「效用最大化」,緊跟著的一句話卻又是「力圖以最小的經濟代價去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真是讓我不知道該說什麼好。

至於對「理性人」的理解,我曾經多次舉過一個非常極端的例子:如果一個人的偏好是死得越快越好,那麼他選擇立刻找幢最高的樓跳下去的行為,也仍然可以是「理性」的——儘管這顯然不是「理智」的。

經濟學對於「理性」(Rational)的假設只有兩條,「偏好」具有完備性和傳遞性,在微觀經濟學經典教材MWG的第一章第一條定義(Definition 1.B.1)白紙黑字地印著這句話。(此處引用 @劉銳 的回答)

如果說行為經濟學的興起對「理性」假設造成了挑戰,這句話並沒有問題:Herbert Simon提出的「有限理性」,挑戰的是「完備性」——人們在做出決策時,並沒有也不可能比較所有可行的選擇;許多心理學和行為經濟學實驗的結果,挑戰的是「傳遞性」——在不同的情境下,人們表現出了Preference Reversal。

但是,我仍然認為彭教授誤解了「理性人」假設,因為他狹隘地把「理性」解釋為了「從事經濟活動的人都是利己的」、「力圖以最小的經濟代價去獲得最大的經濟利益」,這顯然是還陷在對「經濟人」的錯誤理解里呢……

其次,彭教授所介紹的三個假設,初看起來,我還以為分別是在說「完備性」、「顯示性偏好公理」和「傳遞性」,但是仔細一看才發現並非如此……

完全性功利假設」這一段,前半段「消費者或選A或選B,或者都不選」,這並不是什麼「邏輯上的完全律」,而只不過是描述了一種需求模型。真正符合「邏輯上的完全律」的——也就是「完備性」假設——說的是對於任意兩個選擇A和B總能做出比較,要麼A弱優於B,要麼B弱優於A,要麼同時成立(也即A和B一樣好)。

後半段話鋒一轉,說「心理學發現:選擇是不確定的」,這和「完備性」假設又有什麼關係?這明明是對「傳遞性」的反駁——因為人們在面對A和B的時候有時會選A有時會選B,如果我們假定「顯示性偏好公理」成立,那麼就出現了Preference Reversal違反了「傳遞性」。

貪婪性功利假設」這一段,我更是讀得滿頭霧水。

先是說「一種可能是人們不知道哪一個更優」,但是經濟學中的效用和偏好都是主觀的,也就是說,當經濟學家說「A優於B」的時候,我們默認它的意思是「如果(參與者主觀地認為)A優於B」,怎麼可能還有「人們不知道哪一個更優」呢?如果彭教授是想說,有些選擇是客觀上更優或者對社會更優的,人們卻不知道或不選,那不需要行為經濟學指出——博弈論就足以解釋了。

然後又冒出來一個「辯證思維」,也是讓人摸不著頭腦;既然告訴我「A優於B」了,怎麼又「有好的方面和壞的方面」呢?結合最後追女孩這個例子來看,這裡「壞的方面」或許指的是成本?追那個最好的女孩,本來能追上就是有不確定性的,其次追不上是有成本的,之所以不去追就是因為成本太高概率太低。當經濟學家說「A優於B」時,當然是指A帶來的(期望)收益減去A的成本比B帶來的(期望)收益減去B的成本更高,彭教授難道理解為單純的「A的收益比B的收益」高嗎?我想,沒有哪個經濟學家會說「反正A比B好,不管A成本多高、實際達成的概率多小我都要試圖選A」吧?

總之,這一段是最不知所云的……

選擇的可轉換性假設」說的是「傳遞性」假設,這一段並沒有什麼問題;不過,我還是希望彭老師能夠多了解一下經濟學家所使用的術語。作為一個經濟系的博士生,我上學期可是認認真真地跟著一幫本科生一塊兒上了一整學期的認知心理學課的(包括所有的lecture、四次作業、兩次期中考試、一次期末pre……),像什麼availability heuristic / hindsight bias之類的心理學術語我也是知道的……

正如我在上面說的,行為經濟學的興起確實挑戰了「完備性」和「傳遞性」的假設,所以這一部分的內容大方向上來說是沒有問題的。

關於這一部分還有一點補充:「如果A優於B,則人們會選擇A而非B。但實際上人們可能會選擇B」的現象其實是存在的(但我這裡要說的和彭教授說的並不是一回事),而且在行為經濟學研究中很讓人困擾:明明某些理論的預測指出選擇A嚴格優於選擇B,在實際進行實驗時仍然會有人選擇B,往往比例還不低,最後只能以「選A的人比選B的人多」或者「比例變化的趨勢符合預期」為理由認為理論預測正確。

但是實際上這可以用random utility approach來解釋,也即理論預測的部分只是determined utility,人們真正獲得的效用是這個確定的部分加上一個idiosyncratic的preference shock(shock的期望為0,所以determined的部分也可以理解為「期望」效用,只不過這裡的「期望」不是針對選擇本身的uncertainty而言的而是針對shock而言的),如果我們再假設shock服從一定的分布,特別地假設其服從joint extreme value distribution,那麼選擇A或B的概率就可以用conditional logit model來表達,甚至可以做calibration;用這個model的好處是,現在determined utility只是和概率正相關,而不像之前所認為的「只要utility更高就必然被選擇」。

(我很驚訝地是上上周theory seminar上present的一篇behavioral的paper利用了這個想法,Juan教授竟然不知道這種做法——明明他才是在座的教授中做behavioral做得最多的——反而是我這學期先從applied econometrics課上學了一遍,又從IO課上又學了一遍……)

再次,彭教授舉的幾個Thaler的研究課題:

價值與效用」這一段,首先特別顯眼的「正比例關係」和「反比例關係」這兩個詞,毫無疑問是用錯了。而且,就算是想說「正相關關係」和「負相關關係」也不對,因為無論是傳統經濟學中的期望效用理論還是行為經濟學/心理學中的前景理論(Prospect Theory),效用隨價值遞增這一點總是成立的;

我猜測彭教授想表達的其實是,傳統的期望效用理論認為「邊際效用總是遞減」,前景理論(Prospect Theory)則提出,當我們設置參考點(Reference Point)之後,在增益(gain)部分邊際效用遞減,但在損失(loss)部分反而是邊際效用遞增的,由於在損失部分邊際效用衡量的是「少損失1單位所增加的效用」,所以我們也可以說是「邊際損失降低的效用遞減」,換言之,輸100塊的難過程度並沒有輸50塊的兩倍那麼多。

但是這裡有個小trap:彭教授舉了個例子說,「一個人丟失10元錢與得到10元錢,其心理量是不相等的」;很多人沒有意識到,其實Loss Aversion不需要前景理論來解釋,只需要假設邊際效用遞減就足以得出Loss Aversion的結論;反過來,正是因為前景理論放棄了「邊際效用始終遞減」的假設,所以反而需要額外增加一條假設以確保Loss Aversion。事實上,Thaler最早研究Endowment Effect的實驗所給出的理論解釋,用的就是在邊際效用遞減的曲線下WTA不等於WTP,而並非前景理論。

Mental Accounting部分沒有什麼問題;「經濟利益」這個詞,我就不再討論了……

沉沒成本」部分,各位讀者如果感興趣的話,可以對比一下我的這篇專欄:「沉沒成本謬誤」的理性解釋;特別可以對比一下對演唱會的例子的分析。

「機會成本」部分,我最大的困惑在於……心理學在哪兒?機會成本本來就是經濟學的概念啊……特別是那個受教育女性的例子,跟心理學有什麼關係嗎?本來就沒有經濟學家覺得「受教育女性只考慮生孩子的實際成本而不考慮機會成本」,恰恰相反,大量的發展經濟學文獻都直接或間接地討論了這個問題。

幸福與生活質量」部分說,「生活質量也是一個重要的心理學變數」,但是,這是一個重要的心理學變數,卻並不是一個重要的經濟學變數;反而收入才是重要的經濟學變數,那麼研究收入又有什麼錯呢?

最後一部分關於「過分迷信市場的作用」的批評,我猜測可能針對的是Eugene Fama的有效市場假說?事實上知乎上就有過這個討論:行為經濟學因素會在市場競爭中消失嗎?

我認同市場本身不能解決行為經濟學因素的觀點,但是仍然有必要做一些補充說明:

其一,即使個體都是理性的,市場也可以表現為非理性的或者至少看起來是「混亂」的,比如我之前寫的這篇專欄:一道數學題:個體理性與群體非理性, 再比如我之前翻譯的這篇文章介紹的Santa Fe研究所的工作:Robert Lucas 的理性預期 (rational expectations) 理論是否已經失效?

我們也觀察到另外一種現象,在非均衡研究中同樣常見:不同大小的雪崩式變化(avalanches of change of varying sizes)。這種現象的出現是因為個體非均衡行為不時地調整,引起了整體的變化,隨後又引起了代理們進一步的行為變化。結果是,在這樣的系統中,大大小小的浪潮式的變化如漣漪般在系統中擴散。這種現象也在虛擬市場上出現,隨著代理改變他們的預期(也許是在探索新的預期假說),輕微地改變了市場,隨後引起其它代理相應的改變他們的預期。信念的變化隨之如大大小小的雪崩般(in avalanches of all sizes)擴散到整個市場,導致一段時間內隨機的高低價波動。這種現象出現在真實的金融市場數據中,但在均衡模型中卻不會出現。

其二,市場上出現的問題,不代表一定是個體非理性的問題,也可能是市場結構的問題,比如這個回答 從經濟學的角度,囤積貨物到底有沒有錯?中提到:

涉及到有效市場假說EMH與「食人魚」之辯:對沖基金經理們認為市場不是有效的,存在套利機會(所謂的alpha);而這些尋求套利機會的「食人魚」的存在,則反過來使得市場更加有效——任何套利機會在高頻交易面前幾乎都無處遁形。但是,實體商品不像衍生品那樣,可以任意的「創造」——除非有商品期貨,否則你很難「賣空」糧食,而當糧食都被「囤積」起來的時候,你也很難「買入」糧食;結果是沒有那麼多「食人魚」去維護市場的「秩序」。

兜兜轉轉說了這麼多,讓我們還是回到這個最大的問題上:

經濟學的基礎包括心理學嗎?

我的回答是:

如果認為心理學的基礎不包括物理學和化學,那經濟學的基礎就不應該包括心理學。

錢穆曾經評價說,中國傳統哲學體系下的「心理學」實為「心靈學」,而西方現代體系下的「心理學」實為「腦理學」;事實上,神經科學早已經成為現代大學心理學專業的必修課之一了。然而,因為在神經科學中利用了「電信號和化學遞質在神經元之內或之間傳遞信息」這一知識,而電信號或化學遞質又是物理學和化學所研究的範疇,我們是否就能說「心理學的基礎包括物理學和化學」呢?

經濟學中對心理學的應用,和心理學中對物理學與化學的應用,在我看來別無二致。正如同心理學家並不需要知道電信號和化學遞質具體的工作原理,而是可以直接將這一事實應用於自己的學科研究當中一樣,經濟學家,特別是行為經濟學家,既不需要也不應該追求本應由心理學完成的內容。

注意,我並不是說經濟學家不能研究心理學實證研究所發現的現象(事實上他們早就開始研究了),而是經濟學家應該走到哪一步為止。比如說,「前景理論」告訴我們,人們有Loss Aversion,有邊際增益和邊際損失均遞減,人們會有不同的coupling或de-coupling事件的方式,如果我們問「為什麼我們這樣假設」時,經濟學家的回答只需要說「因為這樣假設得出的結論符合現實」,而心理學家的回答則需要更進一步說「不僅這樣假設符合現實,而且我們通過給人們貼電極發現,人們確實是這樣做的」。

再退一步,這種差異的原因,來源於對「元問題」的解答不同:你所在領域的元問題是什麼?

排除掉行為經濟學的「傳統」經濟學家,他們的解答是Homo Economicus(理性經濟人),人的行為是考慮所有信息後用最理性的方式做出的選擇;

與之相對的是心理學家(或許我該說「傳統」心理學家?),他們的解讀是Mental Process,這種解讀在我看來是更加「機械化」的,人在決策中使用各種heuristics來幫助解決問題;

我認為這兩者的區別是,是存在一種通用的決策程序,還是存在許多種特化的決策程序,而行為經濟學在某種程度上可以說是在兩者之間尋求平衡。

經濟學和心理學對這一問題的不同解答,導致了兩點核心差異:

第一,經濟學所假設的模型可以是(且滿足於)黑箱,心理學的目標則是把它變成白箱。如果黑箱變成白箱了,對經濟學當然是有益處的;但是如果變不成白箱,只要這個黑箱足夠好用,對經濟學也沒有損失;行為經濟學的教科書上都會提醒讀者,行為經濟學的模型只要求是「as-if」模型:人們表現得「好像就是」按照模型這樣做。只有真正做出的「選擇」是真實的,其它都是我們的假設,這也是「顯示性偏好原理」的關鍵想法。

第二,也許心理學早就「擁抱」了「有限理性」,但是經濟學從未放棄過追求「完全理性」。的確,作為經濟學諾獎得主的Herbert Simon早早地就提出了Bounded Rationality的問題,經濟學家也做了很多工作來研究有限層次理性的情況(比如信使問題、Level-K Rationality);但是,當行為經濟學試圖解釋個人行為時,人們還是在最大化一個特定的效用函數,只不過我們或是改變了他的效用函數的形狀(因而長得不再像傳統假設的那樣,比如加上了social pressure),或是給了他額外的資源約束或參與激勵(比如cognitive load,比如limited attention),或是將他的決策拆成了多個階段(比如我剛寫過的pre-screener)。特別地,人們仍然正確地最大化了這個效用函數,並因此作出了相應的選擇(這也是我上面所說的「通用的決策程序」中「通用」的含義)。

無論如何,行為經濟學畢竟是經濟學領域的一個子學科,其最終的走向必然還是向主流經濟學靠攏;換言之,如果讓我給行為經濟學的未來發展繪製一個big picture,我的猜想是:將會發展出一個更加完整、更加複雜、但仍然是通用的決策程序,能在特定情況下退化或者近似為目前已知的這些特化的決策程序,又能夠在簡化掉行為因素的情況下兼容傳統經濟學沿用至今的理性經濟人假設。

我將會在近期撰寫以「行為經濟學」為主題的一系列專欄文章,目前計劃有四篇,本文是第一篇。另外幾篇打算探討的內容包括:

1. 行為經濟學實驗(以及更一般的lab experiment)的一些思考;

2. 行為經濟學在不同尺度的表現,以及相應地對「as-if」假設的影響;

3. 對行為經濟學的big picture更深入的想法;

這些文章將主要以平日里所思所想為主,可能(甚至必定)會有大量不嚴謹之處,萬望海涵。

(Photo Credit: Photo via Visualhun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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