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有腔調 | 我排著隊,拿著銅的號碼牌

被塞到手裡傳單時,小明才想起來七夕就要來了。

小學,小明只和男生玩。在那個還沒有「注孤生」的年代,他覺得女孩子瘦弱矮小,又容易害羞,實在無趣。

初中,小明喜歡上了一個姑娘(正常斷句別開車),上課因為她走神,睡覺也會夢見她。

小明覺得這就是愛情,於是就表白了,姑娘十分感動,然後拒絕了小明,理由是「我們太小,戀愛太早」。

小明有些喪氣,但還是說沒關係,他會永遠祝福她的。姑娘又一次感動了,然後跟隔壁班的班草在一起了。

高中時,小明覺得可以談一場轟轟烈烈的戀愛了。

有個叫做C的姑娘對小明很好,無微不至,也不知道出於感動還是什麼,小明和C在一起了,並且看起來還蠻快樂。

被偏愛的有恃無恐,儘管C又當女友又當媽,但小明卻不懂得珍惜,於是姑娘在攢夠失望之後便提出了分手。

小明很不舍,但是他迂腐固執的大男子主義以及一時的憤怒還是佔據了內心。他沒挽留。

分手的時候,C送小明一支五玄土的銅質羽毛書籤,還有一封信:「感情這東西吧,有的時候輕若鴻毛,有的時候重如泰山,強求不來。但我相信我們都會遇到那個對的人的,祝你好。」

到了大學,小明又談了幾場戀愛,但都不了了之,再也沒有過跟C在一起時的那種感覺。

漸漸的,小明算是長大了吧,明白了很多以前自以為明白的事情。

之所以有痛感,是為了提醒你哪裡出了問題,無論生理還是心理。

他覺得有些事兒自己確實做錯了,他很內疚,他想跟當事人道個歉,但是等他打聽到人家消息的時候,發現人家過的很好,比他好。

小明想了想,還是決定算了。

畢業,工作,小明越來越忙,至少看起來。

雖然小明沒想過戀愛這件事兒,但是架不住年齡一天天增大,父母催婚催的他頭皮發麻,終於在父母第143次催他結婚的時候,他妥協了。

那天天氣不錯,小明思考了27分鐘,抽了半包煙,終於將一直放在背包里的那支銅質書籤扔掉,走進了跟相親對象約好的那家餐廳。

要見的那位姑娘還沒到,於是小明便自顧自的在那兒一邊喝茶一邊等著對方。

說來也巧,這家餐廳用的餐具跟C送他的那支書籤是一家的,來自五玄土的「春夏花開」茶器。

好像一切都是安排好的一樣,小明突然覺得有點兒釋然了。

自此始,也從此終吧,該放下了。

正想著,餐廳進來一位英姿颯爽的姑娘。

姑娘款款朝小明走來,用很溫柔的語氣問:「剛才在門口看了你半個小時,不敢確定是不是你,請問這支書籤是你扔的嗎?」

外面陽光正好,餐廳里放著孫燕姿的《遇見》,小明望著姑娘姣好的面容,不禁想起了與C一起度過的那些歡樂時光。

一股不知道哪裡來的甘泉,重新滋潤了他那顆乾涸多年的心。

「啊,是我的,這麼巧,剛好......」

「憋逼逼了,是你就行,老娘養了兩年的魚被TM你扎死了,2000,快點兒的。」

......

生活就像是一本書,不翻到下一頁,你永遠不知道會發生什麼。

帶上這支五玄土的羽毛書籤,與美好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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