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咕起訴閱文,IPO,你還好嗎
事情想必大家都知道了:閱文和咪咕撕逼了,並且撕逼的時間點選的非常不友好,剛好趕在閱文拆分IPO的路上。
撕逼起因是咪咕閱讀推出了9.9元包月暢讀全站的活動,也就是說,除了有聲書和境外原版書之外,用戶只要花9.9元一個月,就可以通看咪咕閱讀里的所有書,為此咪咕閱讀不但在最新版App的icon上加上9塊9看全站的標識,還在首頁等資源位大力去推動,然而就在7月初和合作方完成溝通之後,閱文旋即暫停了合作書目的更新,包括像《太古神王》這樣的作品都停止更新,身體力行地抵制了這次9.9元包月暢讀全站的活動。
8月7日,咪咕數字傳媒有限公司(咪咕閱讀)正式向杭州市中級法院起訴閱文集團合同違約。
然而讀者是不認賬的,對於很多已經付費花錢的用戶來說,「你憑什麼不更新」、 「抵制咪咕」的聲音開始蔓延,我隨便截取幾張應用商店的評論(有時候應用商店作為輿情風向標真的比新浪微博還好用)。
所以簡單來說,咪咕先和閱文簽訂了版權上的合作,然後一下子推出了9.9元包場的活動,閱文覺得這個活動損害了自己的利益,因此果斷停更,然後咪咕也不示弱,果斷起訴。
還原幾個事實
我們簡單理解一下閱文和咪咕之間的關係。閱文是國內最大的網路文學內容生產平台,佔據了網路文學一大半的市場份額,地位已經是一家獨大,雖然也有自己的閱讀平台如QQ閱讀,也就是存在競爭關係,但並不妨礙閱文將自己的內容拿出去和別的平台合作。比如咪咕上有不少內容就是來源於閱文,事實上,雙方和合作從09年就已經開始了,而付費在線閱讀業務,正是閱文集團的目前最主要的收入來源。
2016年,該項收入為19.7億元,同比增長103%,占其總收入的77.1%。閱文集團在IPO招股書也曾寫道:「在線閱讀收入占我們收入的大部分,有關收入如減少,可能會對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首先,閱文單方面違約這件事沒跑。
事實上,咪咕閱讀與閱文旗下多家子公司早就簽署了《內容合作協議》,將閱文旗下相關作品的授權給咪咕使用,然後咪咕閱讀向閱文結算收益。
合同中明確約定:1、雙方開展包月合作的模式,咪咕閱讀有對閱文提供的作品進行包月使用的權利;咪咕閱讀也有權將閱文提供的作品與其他第三方的授權作品打包成包月產品向用戶推廣。2、閱文有及時更新向咪咕閱讀所提供作品的合同義務。
此外,在9.9元包月套餐正式推廣前,咪咕閱讀就召集合作夥伴就此事進行了現場溝通,閱文也在列,其當時並未提出任何異議。隨後,閱文卻在技術上採取了斷更行為。為此咪咕閱讀相關負責人專程赴上海與閱文溝通,請其恢復更新,然而並沒有結果。
到目前為止,閱文集團的回應為,「咪咕內容停更問題,需要雙方共同排查解決,希望我們合力,作為平台承擔社會擔當,不損害作者權益,推動網路文學產業的健康發展。」
既然違約,我們就來看違約的動機是什麼。一般來說,網路文學的收入主要來自於付費,相比較視頻和音樂,網路文學的付費意願比較高,原因在於絕大多數作品都是先免費試讀,然後開始按章節收費,很多文筆優秀,劇情吸引人的作品,靠更新就能吸引很多用戶付費。
咪咕閱讀十全十美嗎?很難說,但我覺得,至少「9塊9包月這種模式,會讓版權方利益受損」這個說法不成立。
首先,9.9元包月是一個營銷活動,考慮到隔壁的掌閱的促銷已經把價格降到一毛錢了,所以這個網文平台為了搶用戶,搞優惠活動也很正常,當然,9塊9的意義不在於賺錢,因為網文行業本身毛利很低,主要是為了夠擴大用戶規模,而且可以促進作品的傳播。尤其是一些長尾的,非頭部的作品的活躍度的提升。
9塊9包月賺不賺錢,其實是一個數學問題,比如平台原來有100萬用戶,10萬付費用戶,一個人平均花20塊錢每個月,那麼平台一個月營收就是200萬,現在9.9包月,如果還是原來的用戶數,肯定虧本,所以要麼提高付費用戶比例,比如提高到20%,要麼拿出資源和錢去吸引外部讀者入駐到這個平台,我感覺,9.9塊這個營銷活動,應該兩個都有。
所以,為了提高營收也好,為了提供用戶活躍度也好,平台根本犯不著為了少版權的錢,而故意把自己9.9塊錢的營收拉低,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
所以網上有些用戶讀者的觀點,在我看來,基本上就是無理取鬧。
所以真相是什麼?
那麼說了半天,真相到底是什麼?其實很簡單,我們看一下閱文招股書里的信息就知道了,2016年,閱文集團營業收入為25.57億元,凈利潤為3036萬元。利潤率1.2%,說明網路文學這門生意其實利潤真的不高。
我們再來看閱文集團各項業務收入佔比,在線閱讀佔到了77%,另外和第三方的版權合作(提供內容收取分成),也就是這次和咪咕撕逼的業務,佔了不到10%。
(上圖來自新三板在線)
所以對於閱文來說,真正的根本原因不是9.9元會虧損這種扯淡理由,而是閱文雖然一家獨大,但自己旗下QQ閱讀也推出了包月看的活動,定價比咪咕整整高了五分之一,閱文擔心如果任由咪咕9.9包月這樣搞下去,首先會降低自己在內容領域的定價權,比如除了咪咕,閱文和其他平台之間其實也有合作,繼而導致自己旗下唯一的閱讀產品,QQ閱讀會受到衝擊,用戶流失,數據下滑,最終威脅到自己C端的產品,這才寧願違約,也要堅持停止更新的原因。
閱文本來算盤打得很好,我本來作品就多,我賣我的作品,放到你咪咕的平台上分銷,大家一起賺錢一起美滋滋,搜狗百度都是這麼玩的,結果你來了個9.9元包月,賺不賺錢不要緊,直接比QQ閱讀還便宜還好用,威脅到C端的產品了,那自然要痛下殺手,堅決不給你更新,就是要氣死你,保證我在C端產品上的優勢。
以及……
商業競爭永遠是殘酷和黑暗的,閱文停更,咪咕起訴,都是基於自己自身的位置所做的判斷,但考慮到閱文IPO進行中,這樣一個6億的起訴案,不可能不對閱文的上市產生影響,但願他們能平衡好商業和內容,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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