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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運規則·改:圍棋貼目問題的解決方案

前兩天,我在弈客發了一篇討論讓子棋勝負判定的短文,引起了一些爭議。爭議的核心點在於「收後還子」四個字。恰好,我對目前的中國規則,特別是貼目的問題,有一些自己的看法。本文將給出一個針對現行中國圍棋競賽規則的修改方案。此方案在智運圍棋規則的基礎上做了一點細微的調整。之後,我將具體闡述修改的理由,以及解釋棋友對於圍棋規則的常見疑問或誤解。

首先,手動感謝百度圍棋吧 @和奔奔奔跑 大神。這位吧友的文章解釋問題一直非常清晰,讓我理解了一些以前不懂的問題。不過,奔跑大神的文章里跳過了一些細節,我有必要在下文把這些細節做進一步的詮釋。(鏈接【圖片】閑話圍棋規則_圍棋吧_百度貼吧)

一、智運會規則·改(框架)

1、空枰開局。黑先白後。允許虛著。

2、氣盡提子。(允許塊子自盡。)

3、禁止全局同形。

4、計算勝負:

4.1. 子空皆地(效仿應氏規則,本規則將子、空皆記為「點」。)。

4.2. 以「出入法」計算勝負。即分別統計黑白雙方的點數,計算差值。(例:黑184點,白177點,黑棋盤面多7點。)

4.3. 黑貼7點。即計算勝負時,應從黑方原始(即盤面)點數中扣除7點,作為最終分數。白方原始分數不變。

4.4. 棋局中,首先行使虛手權利一方(下稱「首虛者」),有權利在己方棋盒蓋上放置一枚本方棋子。若扣除貼先7點以後,黑白雙方分數相同,則判定首虛者獲勝。簡稱「平點棋局,首虛者勝」。

(例:盤面黑184點,白177點,黑方為首虛方。扣除貼先7點,黑方最終分數為177點,白方最終分數也是177點,平點。黑方首虛,因此黑方獲勝。)

4.5. 首虛權利在一局棋中只能被行使一次。

4.6. 連續兩次虛手即終局,進入勝負判斷流程。

二、貼先(貼目、貼子)問題

中國規則的3.75子略多,幾乎已成為職業棋界的共識。這一點也有統計數據為證。

資料來源https://zhuanlan.zhihu.com/p/25138224

AlphaGo在7.5目的貼目數下,白方勝率76%,也是一個很好的旁證。不過,AlphaGo的表現並非關鍵。人類的圍棋和棋神的圍棋差得很遠,因此競技圍棋的規則,首先應當考察人類之間直接對戰的情況。上表和圖中,7.5(即中國規則貼3.75)的貼目值,黑白勝率相差4.8個百分點。而5.5(中國規則貼2.75,日韓規則貼5.5)更甚,勝率差距達6.8個百分點。而6.5目的規則,黑白勝率僅相差1.2個百分點,完全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該項統計樣本足夠大,具有充分說服力。

有人說,棋神的左右手下出的棋,應該定為和棋,這樣才公平;因此圍棋的最優貼目應該是整數目。職業棋手李喆也說,最優的規則應該是黑貼三子半,允許和棋。我不同意這個觀點。

第一,「最優貼目」是一個極其複雜的問題。即使是AlphaGo,也沒有做到在貼7.5的情況下白方百戰百勝。因此,三子半是否為最優貼目,尚待商榷。

第二,人類競技比賽的貼目不必與「最優貼目」相同。假設一下,萬一圍棋之神哪一天下凡,告訴大家「圍棋的最優貼目是4目」。然而在人類比賽中,貼4目,黑棋的勝率達到70%。請問這樣的貼目公平嗎?換句話說,最優貼目追求的是「正義」,即圍棋的「道」。但對於競技圍棋,「公平」比「正義」更重要。統計上勝率最接近50%,才是最好的貼目值。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不宜允許和棋。現代圍棋比賽的賽制多為淘汰賽。如果規定貼先3子半,可以預見大約會有5%-10%之間的棋局變為和棋。兩位棋手辛辛苦苦比賽一天,和棋。淘汰哪一位?效仿象棋比賽,和棋加賽快棋?再和再加賽超快棋,加賽到分出勝負來為止?這豈不是把人都累壞了。

如果是瑞士制的積分循環(如全運會),允許和棋倒是可行的。只是,現在並沒有贊助商贊助這樣的職業比賽。

三、細化貼先與收後還子

貼目數的爭議引出了本帖的核心問題:細化貼先。

上文提到,貼7.5不合適,貼5.5不合適,貼三子半(即7點),允許和棋也不合適。只有貼6.5是最合適的。問題來了,這裡有個最大的bug,中國規則貼不了6.5目!

下文以「出入法」計算貼子。出入法的一子等於歸本法(即現行中國規則)的二子。

舉例說明:

我們定義「正常」情況為,不存在有眼雙活,沒有打劫收後,沒有下文提到的「單方權利單官」等特殊棋型的局面。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棋局都是「正常的」。

在正常情況(下文會提到「反常情況」)下,黑棋盤面6目的棋,總是黑棋收後,最後數子結果是黑184子,白177子,雙方相差7子。如果規定貼6.5,獲勝的一方仍然是黑棋。而盤面7目的棋,總是白棋收後,最後數子結果仍然是黑184子,白177子。也就是說,中國規則無法區分盤6和盤7的局面!

以下引用@和奔奔奔跑 大神的圖和觀點。

【如圖,上面是中國規則,小圓點代表有眼雙活時的半整數盤面,如黑182.5等,其出現概率很小。所以中國規則貼6.5和貼5.5基本沒有區別,貼先只能以2子作為跨度改變。而智運會規則將中國規則無法區分的黑184劃分成黑183.5(184黑收後)和184(184白收後)兩種,提高了區分度。

  目前中國規則貼7.5子,不需要採用收後規則(只會改變黑184.5黑收後的勝負結果,其出現概率很低),一旦希望將貼先改到7.5和5.5之間,一種現實的選擇就是使用收後規則。】

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很簡單,即「收後還子」。

智運圍棋規則第六條第三款:【對局結束時首先提出棄著的對方為收後方。如黑方收後,則黑方收後之1點的價值應視為黑先白後平分,簡稱黑收後減1點】

在前兩天,我弈客文章的評論區,很多棋友也提到了讓子棋中的「收後還子」。但是,我與很多棋友在此問題上的認識有分歧。下面具體討論:

1、「收後還子」讓中國規則和日本規則的結果保持一致。

錯。

「收後還子」在「正常情況」下使中國規則和日本規則的結果一致。但是棋局中可能出現很多「反常」的情況,而且這樣反常情形並不罕見。 比如下圖

棋局到最後,只剩這一個局部。即使黑棋先手,局部也是動彈不得,而白棋可以連落二子,直到落下第三子時,黑棋方可搶下最後一個單官。此處白棋可比黑棋多走兩手,在中國規則下便宜兩目,與收後還子無關。但若用日本規則,白棋在此處做什麼努力都是徒勞的,因為沒有目。

這個局部,即使有「收後還子」,中國規則與日本規則也不可能保持一致。那麼,哪種規則更好呢?我認為,就這個局部而言,毫無疑問是中國規則更優。這裡的單官體現雙方的棋藝高低。一不小心收錯,黑棋會死。同樣,如果白棋收錯,會少收兩個單官。而日本規則,根本沒有給對局雙方展示棋藝高低的機會,也沒有體現這裡白棋可以多佔兩個單官的權利。

小結:中國規則並不與「等手比目」等價。少數棋型下,部分單官是某一方的「單方面權利」。美國規則以「虛手交俘子」的方式實現了「等手比目」。此棋型展示了中國規則和美國規則的區別。

2、「收後還子」的具體表述

要規定「收後還子」,必須先定義什麼是「收後」。棋友可能會說,這很簡單,誰下了最後一招,就是誰收後嘛。那麼我就給各位看一個反例。

比如這個局面,黑△一子走到最後一個單官,也就是黑棋「收後」。隨後白棋虛手。按照正常的腦迴路,黑棋也應該虛手,棋局終止。但是這個時候黑棋想到了收後要還半子。為了避免「收後」,黑棋......

在右上角斷了一手。這是先手,白棋得應。然後黑棋虛手。這下不對了,白棋變成走最後一步的「收後」者,黑棋不用還子了。

白棋可能不甘心,乾脆在自己空里填起了子,黑棋也不甘示弱。於是,好好的一盤圍棋,下成了眼棋。

因此,把下最後一招(實手)的一方定義為「收後」方是不嚴謹的。

有棋友可能會說,那麼說「收最後一個單官」的一方為「收後方」怎麼樣呢?這就又帶來了一個麻煩:什麼是「單官」?準確定義單官,怕是也不簡單。

鑒於這些麻煩的小問題,智運會規則採用了另一種表述。

【對局結束時首先提出棄著的對方為收後方。如黑方收後,則黑方收後之1點的價值應視為黑先白後平分,簡稱黑收後減1點】

說「首先提出棄著」的一方,杜絕了雙方為了填子避免「收後」的可能性,足夠嚴謹。

不過,我覺得這個定義還不夠好。嚴謹有餘,直觀不足。既然都說「首先提出棄著」,何不幹脆擯棄「收後」這一說法呢?因此,我在前文提出「首虛」一方這個說法。

再來看@和奔奔奔跑 棋友的論述

【在數目法之下,收後規則只需要簡單規定不收單官,不需要為了等子而白棋自填即可。但是在數子法之下,收後規則不能表述為:「黑棋走最後一手時,黑棋減一子。」,否則棋手會設法擺脫「走最後一手」的境地。正確的表述方式只能是:「第一個pass的棋手,獲得0.5子的額外獎勵」,或者是「如果白棋第一個pass,獲得1子的額外獎勵」。

  我們可以看出,數子法的收後規則已經偏離了收後的本來意思,獲得獎勵的棋手,並不一定是走最後一手的對方,只要願意,他甚至可以第一手就pass。這是因為在數目法拋棄等子原則之後,它就不再與數子法嚴格一致了。它們不再僅僅是數棋法,而是成為兩種不同的規則。

  收後規則是對勝負規則的一個修正,其相當於賦予了終局後本失去價值的手權額外的0.5子價值.直觀的看,相當於製造了一個361.5個格點的棋盤,收完單官的對方,可以去收那價值0.5子的格點。】

【不過收後規則將子權價值定為0.5子,導致183.5白收後和184黑收後被視為相同盤面,略有不妥。理論上說,副指標不應該干擾到主要指標。

  如下,假設盤面上已無其他官子,那麼按上圖的方法收束黑可以獲得4.5子,按下圖的方法收束只能獲得4子,上圖的收束方式應該優於下圖才對。但是在智運會規則下,兩種方法是等價的。】

說得好。智運會規則的「還子」,實際上是在主指標(盤面點數+貼先)之外,引入一個副指標(收後/首虛方),判定黑白雙方誰下得更好。奔跑大神已經充分闡述了副指標不應干擾主指標的理由。既然如此,將「首虛」的價值定義為一個無窮小量就是最佳方案了。換句話說,只有當平局出現時,「首虛」才有決定勝負的價值;其它情況下,「首虛」一文不值。

四、「首虛」,作為一個「無窮小量」

【4.3. 黑貼7點。即計算勝負時,應從黑方原始(盤面)分數中扣除7點,作為最終分數。白方原始分數不變。

4.4. 棋局中,首先行使虛手權利一方(下稱「首虛者」),有權在己方棋盒蓋上放置一枚本方棋子。若扣除貼先7點以後,黑白雙方分數相同,則判定首虛者獲勝。簡稱「平點棋局,首虛者勝」。】

回過頭來再看這兩條表述。

那麼,在「正常」情況下:

例1:黑棋盤面6目的棋局。黑184子,白177子。黑棋「收後」,即白棋有權「首虛」,白勝。

例2:黑棋盤面7目的棋局。黑184子,白177子。白棋「收後」,即黑棋有權「首虛」,黑勝。

可以看到,在「正常」情況下,本規則的結果和數目法貼6.5目的結果完全一致。

在「反常」情況下:

例1:

黑棋像這樣的「攪局」毫無意義。因為白棋已經搶到了「首虛」的權利,黑棋再怎麼攪也無法改變棋局結果。

例2:

此局面下。「首虛」權利的歸屬,取決於棋盤其它地方。在此局部,白棋多收兩個單官的權利仍得到保障。

例3:打劫收後。在本規則下,打劫收後便宜2點(目),與中國規則一致;但是可能會因為打劫收後而失去「首虛」的權利;因此實際收益不到2點,但嚴格大於1點。

例4:

上圖:黑得4.5點,白方首虛。下圖:黑得4點,黑方首虛。上圖黑方的結果優於下圖。原智運規則上下兩圖沒有優劣之分。

五、一個有趣的例子

本例來自圍棋吧另一位大神@asmobia 。

【下圖,假設貼先值為0,盤面上雙方各三十四顆棋子,沒有死子。目前輪到黑方走棋,請問在智運會」收後還子」的規則之下,黑方唯一獲勝的招法是甚麼?】

【簡單的說,黑方必須要搶到左下角的A、B兩點,而且同時還不能夠讓白方先棄權(不然收後還子減1目),這要怎麼辦才好呢。。。?】

答案是黑棋立即棄權。

這圖是@asmobia 棋友用於揶揄智運會規則的。確實,智運會規則的表述「收後還子」,和「搶先棄權」的實際操作格格不入,令人很不適應。但是,如果把「搶先棄權」寫入規則,就沒有什麼不協調的地方。黑棋在此局面下搶「首虛」的權利,顯得正義無比,且體現了黑方對於左下特殊棋形、全局劫材的認識,棋藝高超。

六、總結

智運會規則博採眾長,意在統一各國圍棋規則。其中「收後還子」一條高瞻遠矚,在修改貼目問題開始凸顯的當下,顯得尤為重要。如果再適當修正智運會規則,將「收後」改為「首虛」,將「還子」改為一個副指標,可能會更好。

略加修改以後的新規則,繼承了智運會規則的優勢:既保留了中國規則的內核,使邏輯完備;又引入了日韓規則的細化貼先,使得較為公平的貼先6.5能夠實現。更進一步地,其表述也比原智運會規則更加直觀,對於特殊情況處理得略好。

還望各位棋友不吝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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