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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道師:談談自媒體媒體的「有償監督」

  科技自媒體人磐石之心(王斌)又火了,共享單車領導者摩拜給他免費做了一個價值120萬人民幣的廣告!

  在討論這個事件之前,我們先來探討一個話題「媒體有權監督企業嗎」?

  這似乎是一個無需討論的話題,因為媒體監督企業本就是基本的權利之一!但這幾年隨著一大批知名媒體人紛紛因為觸犯法律入獄或者被起訴,我們對這個問題的答案出現了不同的看法。

  比如:

  2014年9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在廣東等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抓獲涉嫌敲詐犯罪的21世紀經濟報道發行人沈某、總經理陳某、主編劉某及相關經營人員等5名犯罪嫌疑人。這起由上海警方破獲的案件,被定性為「以輿論監督為幌子、通過有償新聞非法獲取巨額利益的特大新聞敲詐案件」。

  2013年10月31日,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做出查處決定,給予新快報記者陳永洲吊銷新聞記者證的行政處罰。2014年10月17日,長沙市嶽麓區人民法院以損害商業信譽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審判決原廣州《新快報》記者陳永洲有期徒刑1年10個月。

  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我們很多人醒悟過來,原來現在一些媒體人行駛的是「有償監督」啊!當「有償監督」經過司法部門的打擊後,這幾年減少了很多,從2015年以來,主流媒體人很少有被捕入獄的了。

  媒體環境似乎正在好轉,但我們還不能拍手稱快,因為在今天自媒體人數量遠超傳統媒體人10倍以上,有觀點認為中國有超過2000萬的自媒體人(這簡直比北京欠5套房子的人還多)。中國媒體人,其實主要分兩種,一種是有證的,一種是沒證的自媒體,按照規定有證的媒體人才能製造新聞,但現實狀況是我們在網上看到的信息,90%以上都是沒證的人生產出來的。

  那我們再來探討另外一個話題:自媒體有權監督企業嗎?

  規模龐大的自媒體人,在今天已經形成千億以上的規劃化的產業,他們以更低門檻、更低自審標準創作內容,這些內容有好有壞,既有推動行業進步的諸如「百度魏則西系列文章」(關於這個部分,詳情搜索《丁道師:自媒體成推動中國社會進步重要力量》),也有很多標題黨和無病呻吟的文章,當然也不少行使「自媒體有償監督」的人。

  在摩拜的公開聲明中,稱自媒體人磐石之心為達到吸引公眾眼球、貶低原告社會評價和企業形象、藉此牟取自身不正當利益的目的。簡單來講就是摩拜認為磐石之心行使的是「有床監督」,磐石批判摩拜是為了牟利,而非表達觀點。

  對這個事情我的觀點很簡單,但是需要從兩個方面來分別看。

  第一個方面:假設磐石之心是拿了競爭對手的錢,來監督或者批評摩拜,那應該遭到我們的唾罵和鄙視,並且請磐石之心拿去「互聯網魯迅」的標籤。

  第二個方面:假設磐石之心沒拿錢,那麼他的文章我看過,並沒有主觀作惡,完全上升不到黑稿的地步,那麼請摩拜尊重自媒體人的言論自由,進行撤訴並且道歉。

  7月27日下午磐石之心也發了公開聲明,反訴摩拜。我對比二者公開聲明,摩拜咬定了磐石之心「有償監督」,而磐石也咬定了摩拜「血口噴人」,我沒有拿錢。

  相信磐石之心和摩拜的大戰還將持續下去,同時自媒體對企業有償或者無償的監督還將繼續!

  雖然這樁懸案,真相我們不得而知,同時我們能否可以呼籲:遇到類似的問題,我們在法院之外,公安部門能不能介入進行調查取證?

因為雖然雙方的罵戰看起來沒有發生流血之戰,但此事對於二者的損失不亞於直接拿刀子捅一刀,造成的社會影響也遠比一般的治安事件更大。我想這個問題的系統化解決,將是決定整個中國自媒體生態能否健康發展的關鍵之舉。

  當然,無論如何就算自媒體沒有「證」,就算一部分自媒體「有償監督」,在今天自媒體產業木已成舟的當下,我們企業、政策機構、行業應該積極鼓勵自媒體多樣化的創作,並且鼓勵他們進行企業監督。因為從長遠來看,在市場機制的自我淘汰和進化下,自媒體群體整體愈發的規範,優質、可信、健康的內容將成自媒體主流。

  寫在最後:在任何國家,只要是商業化的媒體,不管是主流媒體還是自媒體,要想完全保證新聞報道和評論分析的客觀性,是不可能的!所以,「有償監督」任何時候都不可能被消滅,只能通過制度的約束減少。

  PS:本文作者丁道師,關於本文所述觀點,歡迎來信探討,微信:dingda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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