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金融工作會議解讀:一次決定新金融命運的會議

作者:董雲峰

來源:新金融琅琊榜(id:finrank)

舉世矚目的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結束了。一大波解讀在路上。新金融琅琊榜關注的是,此次會議,對新金融/互聯網金融/金融科技傳遞了什麼信號?

這次會議的一個特殊之處在於,互聯網金融第一次被納入議題。事實上,2012年初,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召開的時候,互聯網金融這個詞尚未誕生,整個行業處於萌芽狀態。

過去這幾年,正是中國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幾年。從早期的互聯網理財、P2P借貸和眾籌,到移動支付狂突飛猛進,再到去年以來火熱異常的消費金融,其監管基調也從鼓勵發展走向了規範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在7月15日舉行的朗迪峰會 上,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指出了金融科技領域出現「五個失衡」——金融科技公司之間發展失衡、數據分布和數據使用失衡、金融科技公司與金融機構之間發展的失衡、Fintech(金融科技)和RegTech(監管科技)發展的失衡、金融消費發展和金融消費者保護之間的失衡。

聯想北京大學教授黃益平上周關於成立數字金融監管委員會的呼籲,新金融監管的加強,很可能山雨欲來。

接下來,根據此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新聞稿,新金融琅琊榜摘取一些細節,並嘗試進行解讀,僅供參考。

一、規範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

官方新聞稿通篇,僅有一處直接提到了互聯網金融:

要堅決整治嚴重干擾金融市場秩序的行為,嚴格規範金融市場交易行為,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強化金融機構防範風險主體責任。

從去年開始,對於互聯網金融的政策基調,已經從促進發展走向規範發展,規範在前,發展在後。此次會議提出的「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延續了這一基調。

這句話的前面一句,「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同樣值得關注。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了「積極穩妥推進綜合經營試點工作」,此次態度有所收緊,並且加上了規範產融結合。

近年來,以螞蟻金服、蘇寧金融為代表,一些互聯網公司幾乎實現了金融全牌照,走上了金融綜合經營之路。

而且,很多人都忽略了,互聯網公司的金融化,正是典型的產融結合。或者說,互聯網金融這個詞,本身就自帶產融結合的色彩。

正如孫國峰提到的,金融機構和金融科技公司面臨著不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主要表現在商業銀行受制於《商業銀行法》第43條的規定,不能持有科技公司的股份。但反過來,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在滿足監管規定的條件下獲得金融牌照並從事相關業務。

如果把新聞稿中「規範金融綜合經營和產融結合,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放在一起,是否有什麼深意呢?

二、金穩會落地,會有專門的新金融監管部門嗎?

此次會議的一大亮點是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在此姑且簡稱為「金穩會」。按照新聞稿的表述:

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範職責。地方政府要在堅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金融管理部門要努力培育恪盡職守、敢於監管、精於監管、嚴格問責的監管精神,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要健全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和監管信息共享。

對此,新金融琅琊榜認為:

1、在國務院層面設立金穩會,行政級別高於一行三會,且各界預期國務院領導將出任金穩會負責人。這意味著,因分業監管造成的監管漏洞與套利空間,有望得到遏制。

2、新聞稿多次提到強化地方政府的監管責任。除了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總理亦強調「要堅持中央統一規則,壓實地方監管責任,加強金融監管問責」。聯想到目前P2P網貸行業的屬地監管,以及對地方場外交易所的整治,區域性的監管套利空間,也將不斷收窄。

3、「形成有風險沒有及時發現就是失職、發現風險沒有及時提示和處置就是瀆職的嚴肅監管氛圍」。這樣的表態,也是前所未有的。

4、在金穩會的框架下, 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機制將更具可行性,並且金融基礎設施的統籌監管和互聯互通,以及綜合統計和監管信息共享,也有望進一步落實。

有意思的是,黃益平在兩年多前,曾經公開提出設立國家金融穩定委員會的建議;一周前,黃益平在上海新金融年會上又提出「建立一個橫跨一行三會的數字金融監管委員會」,他的這個構想會再次成為現實嗎?(參見《拿什麼監管螞蟻金服們?》)

三、強調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

此次會議指出:

要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增強金融監管協調的權威性有效性,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及時有效識別和化解風險。

裡面提到了五個「性」:權威性、有效性、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與第四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的表述相比,多了一個「穿透性」。

對此,央行副行長潘功勝曾經多次呼籲:對於互聯網金融應該實施穿透式監管,即透過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表面形態看清業務實質,將資金來源、中間環節與最終投向穿透聯接起來,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甄別業務性質,根據業務功能和法律屬性明確監管規則;要實施功能監管,按照業務性質明確監管責任,堵塞監管漏洞,消除監管空白,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

至於「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一句,看起來也是第一次公開提出,語氣堅定、強硬。還有,「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

互聯網金融也好,或是金融科技,又或者科技金融,到底該不該納入監管呢?答案不言自明。

四、開口子:民營金融、普惠金融、綠色金融

要改善間接融資結構,推動國有大銀行戰略轉型,發展中小銀行和民營金融機構。要建設普惠金融體系,加強對小微企業、「三農」和偏遠地區的金融服務,推進金融精準扶貧,鼓勵發展綠色金融。

要積極發展普惠金融,大力支持小微企業、「三農」和精準脫貧等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著力解決融資難融資貴問題。要優化金融資源空間配置和金融機構布局,大力發展中小金融機構。

新金融琅琊榜認為,在目前金融監管整體趨嚴的背景下,中央政府還是留出了幾個口子,包括民營金融、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等。

當前的新金融業態,如果能夠在堅持風險底線的前提下,圍繞上述政策方向做文章,依然有著較大的發展空間。

儘管這些方向相對政治化,但在當下,已經很難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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