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那個曾分屍中國留學生的殺人狂結婚了…獄中生活很悠哉,毫無悔意
距離林俊遇害已經整整5年,1857天。
社交媒體上還是有那麼多的人想念著他們遠去的朋友。
根據新浪國際新聞的報道,當地時間6月26日,本來最應該被自己的罪責懲罰的分屍狂魔,竟然就要在母親的見證下,與同樣是殺人犯的獄友幸福的結婚了。
很諷刺,不是嗎?
我們都以為法律給了他應有的制裁,終身監禁、無期徒刑都應該足夠他去懺悔他犯下的錯。
可是,真的是這樣嗎?
案情回顧
時間回到2012年5月25日,一段血腥殘忍的殺人辱屍視頻在網上傳播開來,後經加拿大警方調查,認定受害人是來自中國武漢的留學生林俊,而這個分屍狂魔也很快被確定為是盧卡·馬尼奧塔(Luka Magnotta)。
他於當天逃離加拿大,並將死者的身體肢解後郵寄給包括加拿大兩大政黨總部在內的至少五個地址。
在加拿大政府發布全球通緝令5天後的6月4號,其在德國柏林被捕。
這起案件之惡劣令全球震驚,事發後有關案件的傳聞也此起彼落,多家媒體不斷報道兇手與受害人的很多個人細節,網友也大力去發掘他們的過去,有報道指兩人是情侶關係,也有人說是針對少數族裔特定群體的報復性犯罪。
一時間,加拿大華人群體人心惶惶。
而隨著2014年12月兇手一級謀殺罪及其他四項罪名成立,被判處無期徒刑,25年內不得假釋。
全世界關注這起案件的人們額手相慶倍感欣慰,大家說,正義終於得到了伸張,罪犯為他的罪惡受到了懲罰。
可是,正如林俊父親當時對採訪記者說的,「我來到這裡是想要向兇手要個說法,問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卻看起來毫無悔意......」
馬尼奧塔雖然被限制了身體的自由,但是他罪惡的靈魂卻從未被真正的懲罰。
從脫衣舞男到分屍狂魔
馬尼奧塔似乎一直是名利的追逐者。
他成長環境複雜,18,19歲開始就做了脫衣舞男,20歲左右下海拍了色情電影。
在犯下林俊案之前,就曾經虐貓視頻遭到動物保護組織的強烈譴責和警方的立案調查,他也曾經主動告訴過警方,下一次,他的虐殺遊戲受害者,將會是人。
這次兇手結婚的新聞也在海內外尤其是國內引起了軒然大波。可是也許這正是馬尼奧塔想要的呢?
他的變性人前女友Barbie Swallows(即在案件發生時曾提及馬尼奧塔對多名殺人狂魔有變態崇拜心理的證人)對當地媒體說:「他只是在試圖再次讓媒體關注他,想讓他的名字重新回到聚光燈下面。這個允許囚犯結婚的制度是個天大的笑話。這是迪士尼童話嘛?」
畢竟如果這只是兩個洗心革面準備重新做人的囚犯相愛還好,可是自從2014年12月馬尼奧塔被捕入獄,他在獄中的生活在他人看來就是風流快活,瀟洒自如。
每天有來自全世界各地迷戀他的人給他寫信向他表達戀慕之情,有人為了爭搶看望他的名額爭得頭破血流,有人給他送來名貴的服裝等禮物,他還時不時的接受了幾家小報媒體的採訪,大談自己的生活。
他在一封給自己戀慕者的回信中提到:「這裡有便利店,你什麼都能買到。可是我在減肥,所以不能亂吃垃圾食品。不過在我朋友(獄友)開披薩派對的時候我也會吃一點。」
「然後再通過跳舞和運動減肥。哦對了,我剛剛買了席琳迪翁的專輯還有其他好多人的唱片......」
看得出來,他很享受監獄裡的生活。
15年就有報道指出,他在加拿大一家專門為囚犯開設的相親網站上刊登自己的交友信息,一周左右的時間,他就聯繫網站的創辦者,要求他們撤下自己的發布信息,因為他「已經找到了意中人」。
奢侈的監獄生活
在這裡,小編不想再單獨談論這心理變態毫無人性的殺人狂魔,小編更想討論的是,在加拿大監獄這樣舒適安逸的環境的終身監禁真的會犯下滔天大罪的殺人犯們改過自新嗎?
難說。
加拿大的監獄制度和美國、中國的完全不同,甚至在世界監獄排行榜上也是比較靠前。
據多倫多當地報道,政府每天在每個犯人身上的開銷高達300加幣(約1550人民幣),甚至超過了普通人每天的生活預算。
想想看納稅人所交的錢都是在照顧這些囚犯們,小編心裡都有些不甘。
那麼加拿大監獄裡面的環境到底是什麼樣子的呢?
很自由。
特別是對於低設防監獄來講,這種類型的監獄所關押的罪犯們一般是關押者逃跑可能性較小、暴力程度低、對社會危害小、自律性強、有悔改性的犯人。
所以低設防監獄比如說Beaver Creek Institution只有木柵欄圍著監獄。一些即將滿刑的犯人們也會被放進來觀察他們的自律能力,並且引導他們適應之後的自由生活。
百度貼吧就有一個樓主因為和女朋友吵架,女朋友一氣之下報警以家暴為由把他送進了監獄。在監獄裡面,樓主覺得很自由,而且感覺整棟樓像個「養老院」,而且還認為比國內的一些招待所的設施都還要好。
更有甚者,今年加拿大在魁北克省Quebec新建了一個豪華監獄,耗資9100萬加幣。
在裡面,每個犯人都有單獨的房間,並且配有耳機和其他設備防止干擾他人的生活。而且其他的公共區域包括了高檔洗碗機,洗衣機和烘乾機的合適。更令人瞠目結舌的是這個監獄還在罪犯的房間裡面安裝了等離子電視機。
於是納稅人就不開心了,其中一位名叫Carl的人評論道:憑什麼好人要交稅提供這樣」豪華「的監獄設施給壞人?這樣子好的福利是鬧哪樣?
而且這監獄裡還有監獄管理的電影院,而且還有高爾夫球場,網球場,棒球場以及野營地等。這樣好的環境,確定不是度假村?
小編認為,這些監獄裡的罪犯一般都是侵犯了他人的個人權利而進監獄的,而監獄的作用就是讓罪犯改過自新或者就是直接通過法律的制裁還受害者一個公道。可是小編真不能理解為何加拿大的監獄設施這麼好,甚至好過於加拿大居民的生活?
人們經常認為先進國家發達的福利設施,可是這就是我們想要看到的嗎?當監獄變得如此人性化的時候,我們還會認為國家的法律制裁能夠還受害者家人一個說法的嗎?
還記得當時採訪林俊同班同學時,他們都提到他是個「大好人」 ,在老師提問他們「為何來讀書?」時,大家都回答是為了掙錢做生意,只有他一個人回答:「是為了找到真愛」。
可是這個一心追愛的年輕人卻因為一個人性淪喪,為了吸引大眾視線不擇手段的食人魔而永遠失去了這個機會。
(圖為馬尼奧塔寄給一所小學的殘肢包裹中的一首詩)
當然每個人都有愛的權利,但是有些人在奪取了別人的生命後,毫不悔改,甚至在監獄裡面,過得是比受害人家人更舒適的生活,擔心的是自己失去媒體的聚光燈,甚至把結婚這樣莊嚴的承諾當作令人厭惡的炒作手段......
在這個令人心寒的日子裡,我們只祈願故人冥福。
至於那些每個時代都有的臭名昭著的以殺人來吸引別人注意的惡魔們,就讓法律來懲罰他們,用歷史來埋葬他們,讓大眾銘記受害者的痛苦,永久遺忘兇手的醜惡。
寫在最後:
本來,小編不想寫這篇稿子,因為當年這個案子實在是太慘了。
但是,當看到殺人兇手在監獄裡悠哉悠哉的生活,再對比當時遇害的中國留學生的朋友們的句句留言,實在忍不住淚崩......
我們的憤怒,源自法律沒能讓兇手意識到自己的過失。
如果是這樣,誰會保證以後類似情況不會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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