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卡欠她一樽小金人,起底「萬能神醫」背後的套路。
各位套友
早上好
昨天,一位姓劉的大媽徹底火了。她「精湛的演技」征服了很多網友
她一會兒是苗醫傳人,此時她叫劉洪濱,專治咳喘,主推「苗仙咳喘方」。接著,她搖身一變來到了河南某電視頻道,在《唐通5.0》里她是北大專家,專治糖尿病,告誡糖尿病人可以「放心吃喝」。隨後,她又換上蒙古裝,成為高齡的蒙醫後人……
有統計發現,「劉洪斌」在出鏡廣告節目中,先後分別「出任」中華中醫醫學會鎮咳副會長、東方咳嗽研究院副院長、中華中醫醫學會風濕分會委員、某醫院退休老院長等,並先後在六家衛視推銷苗仙咳喘方、天山雪蓮、藥王風痛方、老院長祛斑方、助眠晚餐等多種藥品和保健品。
三年在九個身份之間自如切換,有網友說此等演技,奧斯卡真的欠這位大媽一樽小金人
自從「神醫劉洪斌」(也用「濱」或「彬」)被曝出以各種不同專家身份出現在各種藥物廣告中之後,她的「演藝之路」似乎走到了盡頭。雖然她此前數年在多個電視台廣告中露臉,但其真實身份像個謎。
據悉,有藥品炒作圈內一「知名」導演,多個藥品炒作廣告均出自其手。他曾爆料,「『劉洪斌』就是個老群演,讓哭就哭。她人在北京,退休後,就一直當群演。」另一位已轉行編劇的「導演」稱,「『劉洪斌』並非她的真名。出鏡的『專家』,哪個敢用自己的名字?」
套哥了解到,養生類題材拍攝有節目和廣告之分,養生節目會將一些醫生「包裝」成專家,而養生廣告,絕大部分則是由影視公司找演員扮演「專家」拍攝。據了解,包裝一個專家只需要幾千元,而「節目」腳本,通常都是由編導完成的,內容主要是參考其他養生節目或找一些相關資料進行堆砌,耗時「只需要一天或者半天」。
套哥發現,像劉洪濱一樣的「虛假醫藥廣告表演藝術家」,還有三個,他們被稱為「四大『神醫』」。
先來說說李熾明。
和劉洪濱一樣,李熾明也熱衷於在不同電視台換著頭銜賣葯。
在一檔名為《奇方健康說》的電視節目里,他以「原首都醫科大學附屬醫院院長」的身份,賣減肚子的「一子三葉茶」;
體育頻道:「50年溶栓第一人」;
到了吉林教育,直接喊出了「強力除百病」的口號。
都市頻道進一步升華:「全身疾病都能好!」
作為一個表演藝術家,身份頭銜神馬的當然要不停換了。
賣「裸藻」(一種號稱比冬蟲夏草的功效強幾十倍的神葯)的時候,他是「中華醫學會主任委員、全國方劑學專家」;
推廣「dcr代謝修復療法」(號稱不用胰島素,不吃降糖葯,就能調理糖尿病)的時候,他的頭銜多到閃瞎你的眼:
人家的頭銜已經走向世界了,」留美醫學博士、美國DCR醫學實驗室亞洲區執事「……
推銷」納豆細胞再生療法「(號稱可以治療心腦血管疾病)的時候,他又變成了創始人和「中醫藥科研委員會委員」……
只有你想不到,沒有他不敢賣的,全中國、乃至全世界,都有李老師的醫學傳說。
而李熾明「代言」的可以減肚子的「一子三葉茶」,早在2014年就被濰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列為嚴重違法廣告。
第二位:王志金(今)
一個連名字都在變化的專家。
賣安第斯瑪咖片的時候,他是「中醫養生專家」王志金;
賣冠心病類藥物的時候,他又是「中華中醫藥學會專家」王志今……
他的頭銜厲害了:中醫世家第六代傳人;解放軍465醫院少校軍醫……
他主推的是「波爾特細胞用糖療法」,號稱治療糖尿病有奇效。
他還擅長治療關節炎;
腎虛;
腦血栓;
賣葯時「百病不纏身」的口號再一次出現。
無數網友表示被王志金所謂的「波爾特用糖療法」欺騙;
他在電視里賣的治療心腦疾病、肝腎功能的「九千堂化糖老方」,批准文號為「國葯准字Z22026077」,經查,這是通化吉通葯業有限公司「降糖膠囊」的批准文號,該產品因涉違法廣告,遭到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和曝光。
但直到現在,他還在各個小電視台賣葯,甚至還有百科資料。
第三位:高振宗(忠)
又一個名字會變化的專家。
他是「壯陽補腎專家」高振忠;
也是「京城名醫」高振宗……
等等,「京城名醫」?感覺再一次穿越到了武俠小說里……
高老師還有一個能與之一戰的名號:「祖傳十二代補腎神人」……
作為京城名醫,高老師完美地詮釋了什麼叫做「技多不壓身」。
他會看手紋,是全國著名手診專家;
會看高血壓;
還會看眼病,名號變成了「中國醫學科學院教授」。
腦中風、心血管疾病、脾病、肝病、男性病……沒有高老師搞不定的疾病。
高振宗「代言」的「蒙藥名目二十五味丸」,被河北省葯監局和廣州工商局查處過,原因是宣傳不真實誤導消費者。
這樣包裝出來的神醫效果如何呢?據悉,劉洪斌代言的神葯,仨月就賣了200多萬。花錢買葯的消費者多為老人,在神醫的洗腦以及電視台的推波助瀾下,很多人紛紛上當受騙。
套哥總結了一下,市場上出現最頻繁的虛假廣告有以下幾種:
一是以新聞報告形式發布的廣告;
二是在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廣告中使用消費者、患者、專家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尤其是社會公眾人物在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廣告中以消費者、患者、專家的身份,向觀眾介紹、推薦商品服務或者商品服務的優點、特點、性能、效果等;
三是以保健食品廣告宣傳治療作用或誇大功能;四是以藥品、醫療廣告誇大其功能療效等。
下面是普法時間:
根據《廣告法》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將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製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這些所謂的「神醫」,真是害人不淺。誇大藥品的功效,銷售成分不明甚至無牌無證的藥品,蠱惑老人或者病患以為買到了神葯,實際上達不到任何的效果,嚴重的還有可能耽誤病情治療。這些所謂的「神醫」是怎麼一步步登上神壇的?這除了是這些騙子公司蓄意為之惡意炒作,相關的電視媒體把關不嚴,相關部門對該類騙局的查處執法力度不夠等,都是很重要的因素。
最後,套哥呼籲一下,大家動動手指頭,把這篇文章轉發給咱爸媽,讓更多人認清這些「神醫」的真面目,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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