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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還是貪腐?清朝知府的真實收入驚人

  反腐,是歷朝歷代的重頭戲,百姓也津津樂道於此。如今,一部反腐大戲《人民的名義》,火爆大江南北,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百姓的喜好。據說,公安部的《國家行動》,即將浮出水面。

  談及歷史上的反腐,繞不過去朱元璋和雍正。但在絕大多數人眼裡,認為朱元璋的堵,不如雍正的疏。但實際上,兩者效果差不多。雍正之後,大清依然貪腐更嚴重,甚至流傳出「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

  接下來,就和大家聊聊清朝知府的真實收入,看看歷史上被歌功頌德的雍正反腐智慧,究竟有沒有用?大清官員究竟是清廉還是貪腐?是否自有公論,一切擺在桌面上談。

  值得一提的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所謂的「清」並非清朝的「清」,而是清廉的「清」。就是說,做了三年清廉的知府,官聲非常棒,就有十萬兩銀子收入。這是文學描述,接下來看看真實收入。

  清朝的知府,就相當於現在地級市的一把手,待遇主要有三個組成部分。

  (1)俸銀——基本工資。清朝知府基本年薪是105兩。

  (2)俸米——實物福利。和基本薪水一樣,是105石大米。

  (3)養廉銀——年終獎。姑且算相當於年終獎吧,一年沒有貪腐就給獎勵,知府的年終獎需要根據不同地區而定,但普遍是基本工資的10—50倍,通常在3000兩左右。

  算一下,知府如果拿法定死工資的話,一年收入在3210兩。乾隆年間,1石大米約等於1兩銀子。北京四間瓦房的四合院約合70兩銀子。知府3000多兩的收入,會活的很滋潤。

  但是,知府的幕僚和家庭都要養,算一下大概會有40人。因此,這麼一看的話,知府這個收入就顯得緊巴巴了。但別急,知府還有其他收入。

  (4)規費——灰色收入。在清朝的官場上,有規費這一說法,比如兩江總督的「規費」就高達18萬兩,養廉銀是1.8萬兩,十倍。張仲禮研究表示,規費只要大概在一定範圍之內,皇帝就不會追究。因此,按照養廉銀十倍計算,知府的規費在3萬兩左右。

  (5)吃拿卡要。這就看本事了,比如下屬巴結、賣官、下級送禮、富商孝敬、權錢交易,甚至直接豪取搶奪等。本事大,每年搞幾十萬兩都可能,本事小,也可能搞不到什麼錢,但3萬兩應該不成問題。

  當然,此外還有比如對救災救難款項的雁過拔毛,加征地方稅等,名目很多,只要知府會搞事,來錢很容易。

  清朝知府一年收入63210兩白銀,基本上沒什麼問題。如果清廉的話,會在吃拿卡要上非常自律,但肯定也會收一些,估計每年收入在5萬兩左右。三年15萬兩,去除開銷5萬兩,10萬兩撈回家。難怪清朝很多人願意花錢捐官的,這是因為做官就是一門生意。

  列位看官,對於清朝知府的真實收入,你有什麼高見?在雍正之後,你認為清朝的官員是清廉多,還是貪腐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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