悶騷地活在這個世上

從小到大,除了長得帥、有才華、身材好、重情重義、多才多藝、器宇軒昂、幽默風趣、裝逼小能手、不要臉以外,身邊人對我的評價還有「悶騷」。

在我身上,淺的悶騷屬性如下:

人少的時候或是與關係親密的人相處時,言談舉止騷氣四溢,近身一米者,無不被籠罩其中,極少有漏網之魚。

人一多,悶的屬性便自動覺醒,有句話叫他人即地獄,一群他人對我而言就是十八層地獄,哪怕有時看熱鬧的球賽和熱鬧的表演,只要置身人群,我都會抱著胳膊,以一種不知自己此時究竟身處何方的憂慮神情杵在原地,無法歡脫。

朋友早說了,在生活中,我不是在裝弱智兒童就是裝四十不惑,不裝的時候,基本沒有。

我碰到好玩的東西時會興高采烈地介紹給身邊人,但我至今沒有特別喜歡的東西和偶像,甚至連最愛的視影、音樂也沒有,因此始終無法理解他人面對某件事物時呈現出來的狂熱。

喜歡乾的事情很多,但都喜歡一個人干,哪怕是兩人乾的事,比如打撞球,有時我也寧願獨自包張桌打,不願跟人拼桿。因為我總覺得他人會影響我享受某一件事情。生平最煩的就是剛低頭準備用心干某件事,身邊人說,這個沒勁,走,換一個。

生活中常以追求快樂和自然為最高目標,但基本不大聲說話、大聲笑,跟聲音大的人同處一室或走在街上,時時刻刻都想找個地洞遁地而逃。

不善於表達太熾熱的情感,像我愛你、我想你這類令人老臉一紅的話,這輩子至今仍未親口對任何人說過,儘管心裡早就愛得要死,想得要死。用其他方式表達倒毫無障礙。

深的悶騷屬性如下:

愛裝大爺,但從小就討厭被人太熱情的對待,生平乾的最沒禮貌的一件事,是走進一家正搞活動的店子,一進門就沖兩邊準備鞠躬喊歡迎光臨的兩排美女迎賓說,全都給我住嘴……吃過一次海底撈,然後那裡的服務讓我這輩子再也不想去。在服裝店買東西,不喜歡被人伺候換衣試鞋,從來不願意接別人倒來的水,更不願意讓人替我擦鞋或是綁鞋帶。

謝絕跟人有不必要的肢體接觸,至今未在髮廊洗過頭,沐足按摩之類的拿錢砸我我也不願意去,實在搞不懂把自己腦袋和腳交給別人像麵粉一樣揉有什麼樂趣。

有時知道爭論無意義,但仍會跟人爭論,有時心裡跑過成千上萬匹草泥馬,也能淡定地看著一群人拿著傻逼的號碼牌上躥下跳,趾高氣昂。

基本能享受孤獨,享受孤獨的方式卻是把自己所處的空間弄熱鬧,製造熱鬧的方法是用有顏色的植物和好玩的動物以及動聽的音樂,但大多數時候癱在床上腦力全開,任其嗡嗡作響。

跟喜歡的姑娘待在一起,起初總會嬌羞如林黛玉,儘管心裡早就上演了各種香艷的情節,但大多數時候都是被推倒的那一個,而且被推倒之前還要掙扎著輕聲說一句,姑娘,你別這樣……但一旦被推倒一次,之後就會如脫韁野馬一樣,滿屋子光屁股亂跑也不害臊。

哪怕再喜歡一個人,在公眾場合也不願做出太親密的舉動,在街上牽個手搭個肩就是極限,無法接受大庭廣眾之下互餵食物,無法接受大庭廣眾之下親吻臉頰或是其他什麼鬼地方,再恩愛也不願秀給任何人看。

深至靈魂的悶騷屬性是:活了二十五年,一半時間想做徹頭徹尾的流氓,一半時間想做傳說中的正人君子,最終流氓不像流氓,正人君子不像正人君子,倒常被人誤認為人渣。

對於悶騷者,心有猛虎,細嗅薔薇是最佳狀態,最差的就是像我這樣,一會心有猛虎,一會心有薔薇,一會想把自己撕了,一會想輕撫自己。

第一次聽人說我悶騷時,我心生不屑,想爾等凡人怎知爺的境界,誰知後來越活越發現這個評價的準確。直到連我自己也開始留意自己的悶騷屬性後,我才猛然發現,表面坦蕩的自己,竟活得如此糾結。

作為一個沒見過什麼大世面,但經歷的事情和人都比較多的老司機,按理說我要麼看透他人,開始悶;要麼看透了自己,開始騷。怎麼也不會讓自己落入如此不舒服的狀態。

悶騷的人確實不好,既沒有悶的人那種看起來似呆萌似深沉的氣質,也沒有騷的人那種八面玲瓏,不管不顧,只要自己活得輕鬆愜意的姿態。最重要的是,悶騷的人常常被人誤認為是虛偽和裝逼。

其實真不是故意虛偽,也不是故意裝逼,畢竟這兩件事對於我而言,是無需故意也能做到的事。我害羞時是真害羞,不愛說話時是真不愛說話,就像在KTV里,有些人愛嚎,有些人就願意坐在沙發的一角,而我則是一會坐在沙發的一角,一會拚命的嚎,別說旁人,就連我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為何這樣。

至於內心洶湧,表面不動聲色,也並不是因為害怕袒露自己,就是總覺得,跟人保持一定的空間距離彼此都舒服,跟人保持一定的情感間距才能讓彼此進退自如。更始終認為,把情感反饋放在他人對待自己的態度上是一件很傻的事,無論他人對我態度是出於什麼目的,我是否理所應當獲得那種態度。

有段時間我想治療一下自己的悶騷病,想成為那種無論在什麼場合都放得開、在公共廁所隨便蹲個坑都能結交幾個朋友的人。畢竟傳說中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獲得成功,只有這樣的才能在這個赤裸、直接的世界中如魚得水。

但後來我又悶騷的覺得,哥們已經如此完美,有點小缺憾,似乎也無妨。

我確實知道所有讓自己變得更強大的方法,也知道如何屏蔽外界的干擾,無奈天性敏感,對於細節總會格外在意,所以才會時時注意,避免自己被他人刺激,避免自己不小心刺激到他人。

同理心源自敏感,敏感等於脆弱,脆弱又等於矯情,矯情又等於,在這樣一個世界中,你註定成不了干大事者。

可這能怪誰呢,要怪只能怪這世界向來不接受複雜,向來喜歡將一切盡量簡化,只取人身上與之相適應的那部分,讓其他部分顯得冗餘。

我相信每個人初入生活時都有很多不能為人理解的一面,後來很多人之所以變得可以理解,只是因為他們把某一面藏了起來,而不是因為那些東西不存在。當學會隱藏的人多起來以後,那些不知道怎麼切除冗餘一面的人,就開始顯得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直至不可理喻。

多年前我曾說,人的本質就是生命的本質,而生命,是會流動變化的。

就像這個公眾號,每天都有人叫我只寫一類,把一類寫到極致,才會受那一部分人關注。但大爺我真的做不到,我有想裝逼的時刻,有想講段子的時刻,有想給你們帶來點不同角度的看法的時刻,甚至,有時就想任性地說一句,看什麼看,今天沒東西推。

多年以前,網上第一次出現「悶騷男」這個詞時,很多人討論這種人的優缺點、跟這種人相處時的難度。但問題是,所謂的難相處,說到根上在於彼此性格不同,對同樣的事的態度不一樣,而不是誰真的做錯了什麼。

記得之前有一個女孩問我是什麼性格,我真誠地說,悶騷。結果她如吞了蟑螂一樣,大驚失色說,啊?不會吧,我的天吶……可別悶騷了,悶騷男很討厭的。

我當時心裡想,悶騷怎麼了,悶你家狗騷你家貓了?但嘴上說的卻是,姑娘,你就不想嘗嘗這種重口味?

將悶騷屬性發揮得淋漓盡致。

也許是自我安慰,但悶騷了二十多年後,我漸漸發現了悶騷的好處。

一是節省自己的精力,一個討厭被人伺候的人,他絕不會去伺候別人。一個討厭被熱情對待的人,也絕不會去對人太熱情。

二是由於長期處於神經病和正常人之間,對種種情緒的感知總要比不悶騷的人深刻一點,換句話說,悶騷的人更容易念念不忘,也更容易聽到最輕微的迴響。

三是於寫作這件事而言,由於對細節高度敏感,又在某種程度上有極強的同理心,所以我更能發現一些人人都見過但卻又不被人放在心上的東西,每天都有想寫的,想說的,雖然可能價值很低,質量很差,但從不存在要憋出個什麼東西。

四是對於一些傻白甜的姑娘而言,她們常會把悶騷男誤以為有趣和有藝術氣質,然後泥足身陷,將像我這樣的人一手培養成老司機。當然,她們也有收穫,那就是在離開像我這樣的人以後,再遇到其他不悶騷的哥們,她們會覺得生活格外簡單,愛情格外美好。

我曾說被我愛過的姑娘都會很幸運,起初我以為自己的隱藏屬性是個能給姑娘的人生開光的老和尚,後來我發現,這種神奇的現象之所以出現,就只是因為,姑娘在經歷了我這樣的人以後,在全方位領略到男人的複雜以後,再投身其他男人的懷抱,就會像看完文言文再看白話文一樣,瞬間覺得簡單、順暢、舒服。

光憑第四點,就算此生幹不了大事,我也得悶騷地活下去,拖著那些冗餘的部分,以一種不可理喻但偏偏有笨蛋願意嘗試來理喻的姿態,活在這個世上。

謝謝。

本文首發於公眾號:呂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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