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一百座城市的記憶里,我最喜歡你

想到又斃掉了幾個浮誇的標題,還是回了溫情脈脈。與一百多個城市相遇過又告別的我啊,依舊掩飾不了對這座城市的愛,不是遊客視角露水情緣,而是想定居在此的心情。

北美的小巴黎,有法語區獨特的輕快氣質,比北歐還乾淨;

像澳新那樣貼近自然,又有歐洲般的老城和城市文化;

每個地鐵站都是不同的裝飾風格,每個街區都有塗鴉,每天都能看到街頭藝人;

不大的城市,遍布著5000家餐館和酒吧;

藝術,自然,生活,蒙特利爾,我最喜歡你。

初秋去的加拿大。Amtrak 69號Adirondack,從紐約到蒙特利爾,一開始是沿著哈德遜河開,然後是幾小時的湖景鐵路,一路都是新英格蘭明媚的秋色,12個小時也沒有那麼難熬了。

到站已經天黑,見到的第一景是張大漁網,輕柔美麗地浮在夜空之上,還有是乾淨到不像話的空氣。輕快,優雅,清新,第一眼蒙特利爾。

▲ 漁網是個臨時的裝置藝術,來自藝術家Janet Echelman。

——你的藝術氣息

蒙特利爾的建築之美和藝術痕迹太多,最令人驚喜的——是那些每個都不一樣的地鐵站。

就像莫斯科和斯德哥爾摩一樣,蒙特利爾也將地鐵作為城市的文化名片,五十餘個地鐵站的風格來自比賽和競標,其中不少是蒙特利爾本土藝術家的傑作。不光是站內的一面牆、一個過道,站廳的設計甚至進站口的整幢建築,都風格各異。在Square-Victoria-OACI站還有一個和巴黎地鐵一模一樣的入口——也是巴黎之外唯一一個「巴黎式」的地鐵口。

有文藝復興式的古典風格,也有簡潔現代的馬賽克和幾何圖案,甚至有led做出抽象的未來式站廳。在站廳里就能看的大量的雕塑、壁畫和玻璃藝術,無一不是色彩鮮艷。意外的是,那些看起來十分前衛新穎的設計,有很多是六七十年代就建起來了。

P,s,因為是法語區,地鐵的站名和標識全部是法語。

▲ Champ-de-Mars,蒙特利爾最美的一個站,數百米過道的混凝土牆上澆出彩虹條紋

▲ Place-dArmes的彩色玻璃幕牆

▲ Place-Des-Arts的巨大壁畫牆

▲ Papineau的穹頂畫

▲ Jean-Talon,鮮艷的幾何形地面

▲ Peel,這個站有37個彩色瓷磚拼成的大圈

地底有五光十色的地鐵站,地面有塗鴉,尤其是麥吉爾大學那一帶,十步一面牆,真的不誇張。一個街區像美漫插畫,下一個街區掛著日式的大眼美少女,再來能看到漫無目的的標語和圖形,還有街區盤踞著巨大的怪獸,像要破牆而出。

蒙特利爾無處不在的,除了塗鴉,還有街頭藝人。我在皇家山腳下撞見了當地的非洲鼓團聚會,幾十雙手在鼓面上翻飛,幾十號人跟著節奏一起律動,不斷有成員騎車前來,掏出鼓默契地加入,路人經過也扭得酣暢。在有集市的一個街區,似乎是學生的一個四重奏在演出,小提琴姑娘兼做vocal,水平非常高。在鬧市區,有人拿幾隻油漆桶敲了一個天花亂墜。在入夜聖母教堂前方的小廣場上,有人彈著吉他,唱一首法語小曲。

地鐵站里,彈吉他,吹著單簧管或薩克斯,拉著大提琴的藝人,就更多了。似乎在這城市的時時刻刻,都有音樂相伴。

——你的自然

很難想像,一座城市的最中心,是一個巨大的公園。

除了大到令人驚愕的皇家山公園,蒙特利爾的綠地多而面積可觀。綠蔭蔽日,草坪上長滿了安逸的人,松鼠在地上跳來跳去,抓著人的褲腳討食吃。城市的單純靈魂,藏在一地樹影里。

十月初這時候還有點尷尬,放眼望去楓林還是綠的,偶爾撞上一兩棵樹急躁地變了顏色,倒是有了別緻的漸變效果,最外層已紅,中間金黃,靠近樹榦還是綠油油。如果再晚上半個月來,就能看的漫山遍野的金色,楓葉之國,魅力在此。

——你的生活

蒙特利爾擁有一片300多年歷史的老城區,城內最老的建築群都在這裡,有港口和廢棄的鐵道,有聖勞倫斯河,河岸邊楓樹下的長椅供人小坐,馬車載著觀光客行駛在鵝卵石路上,發出達達的聲音。

普通的住宅區總是安寧,加拿大的房子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樓梯建在建築的外面,拗出好看的螺旋形來。一個街區像古老的歐式風格,一個街區又有美洲的現代簡潔。家家門口都有大樹,黑貓坐在台階上,初秋的黃葉落了一地。在遊客不來的地方隨意逛進小吃店和黑膠唱片店,總有種挖到寶的感覺。

誰此時沒有房子,就不必建造,

誰此時孤獨,就永遠孤獨。

——里爾克《秋日》

魚市的生蚝1.5加幣一隻,我求著小夥計手把手學開蚝,用專門的生蚝刀或者薄而軟的刀片,插到背殼靠後的縫隙里一厘米深,刀尖向下扎不著手,找到那個微妙的點,往上一撬,兩片殼就自動分開,再在殼間劃一圈完全分離,掀開背殼,劃斷瑤柱,最後擠上檸檬汁吸入口中。

一個街角就是一個蔬果市集,買一個加幣一盒的樹莓,造型奇異的南瓜堆成堆,七彩花椰菜和紅紅黃黃的土豆擺放得十分有藝術感,胡謅會的僅有幾句西班牙語,把拉美移民來的攤主逗得眉開眼笑。

在蒙特利爾的幾天過得很簡單,喝「提姆好頓先生」(Tim Hortons,加拿大的國民咖啡館),吃三明治、漢堡沙拉和肉汁薯條Poutine,夜間在住處附近的酒館喝一小杯生啤,和酒保小哥瞎侃。逛老城,逛小店,逛集市,為看裝置藝術去刷陌生的地鐵站,拍很多照片,每一幕都是嶄新的。清新又安逸,走在街上感覺特別舒服,但又好像說不出,到底舒服在什麼地方。

後來去到多倫多,和住在那兒的發小面基,聊起來說,加拿大人或者是其他很多地方的西方人,沒有經歷過真正的失去,沒有見過戰爭也沒有見過社會動蕩,所以特別放鬆,不努力工作也沒關係洗個盤子就能賺錢,實在沒錢了國家會養。他們享受當下,及時行樂。而漂在魔都的我和漂在楓葉國的他,還有許許多多的國人,就像在激流中泅水,過於不安,深怕被拋下,所以被困在焦慮里 。

當維持生活就要花很多力氣的時候,哪裡能享受生活呢。

這份骨子裡的輕鬆自在,才是我們最羨慕他們的地方吧。

遊客很容易覺得蒙特利爾無聊,因為沒有什麼著名景點可以參觀,但我依舊留戀這裡。看過的精妙景點我都遺忘。邂逅的美麗地鐵站、裝置藝術和塗鴉的細節,為街頭藝人駐足,在公園和陌生住宅區散步的那些瞬間,倒還記得。

在所有不被想起的快樂里,

我最喜歡你;

在所有人事已非的景色里,

我最喜歡你。

在與一百座城市的記憶里,

我最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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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游,獨行

圖片都是自己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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濾鏡C1 / 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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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於公眾號「一居生活志」,圖文謝絕站外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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