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九州一家監禁殺人事件(四)

大家好。我發現我忘記了一個細節:我這裡比國內晚一天... 所以因為種種原因,今天的更新不會太長,因為沒多少時間寫了。不過周六的早晨,看太多讓人揪心的事兒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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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永太對於服部清志的控制,是通過「耗盡精力」的方式開始的。

先前說過,松永太用各種借口,每天晚上都叫清志去喝酒,折騰到凌晨才結束。清志只能短短地睡幾個小時,然後就去上班;而松永太卻可以白天養精蓄銳,等待每天夜晚的來臨。這樣下來幾周時間,清志已經逐漸無法應對工作和松永兩面的壓力了。

然而相比起來,每次和松永在一起吃飯喝酒的時候,松永幾乎都是在一直稱讚清志「有魄力!聰明!絕對是成為大人物的料子!」而在工作那邊,清志卻不斷被上司批評工作不認真,同事們對他每天魂不守舍的樣子頗有微詞。於是對清志來說,在公司里受到的壓力和排擠,更需要跟他所信任,同時也對他稱讚有加的松永所傾訴。在心理上,清志已經對松永建立了依賴的關係。

因為每天都疲於應付工作,以及和松永的應酬,清志已經對家庭生活漸漸力不從心。松永此時提出,由松永和緒方純子來代為照顧清志的女兒恭子。恰逢純子剛剛生下了她和松永太的第一個兒子,於是松永提出也可以讓恭子幫忙照看自己的兒子,同時純子可以為兩名孩子安排起居,於是清志沒多想也就同意了。

然而第二天,松永向清志出示了一張扶養協議書,上面寫明「清志需向松永支付每個月20萬日元的撫養費,直至恭子18歲為止。」清志面露難色,因為他因為工作態度消極,最近工資剛剛被從30萬降低到20萬,如果簽署了這個協議,那麼他每個月的收入將完全消失。看到清志猶豫不決的樣子,松永對他說:

「清志社長,這些錢儘管現在看起來有些多,但是你想想,只要公司開始運作,賭馬的獎金就會源源不斷地成為你的收入。每個月都能夠1000萬左右的收入,到那時,這些錢只不過是些零花錢而已,對吧?」

清志就這樣,糊裡糊塗地帶著對未來不切實際的憧憬,在這份協議上籤了字。從這天起,恭子便從父親所住的公司宿舍里搬走,來到了松永和緒方的家裡。

幾周之後,通過松永這樣的「知己」關係來不斷麻醉自己的清志,終於被公司解僱了。他也不得不搬出了公司的宿舍。他把解僱的前因後果跟松永說了之後,松永立刻爽快地提出,讓清志搬進自己的公寓來住,正好可以和恭子團聚。清志沒有想到的是,從他和松永相遇的那一天起,他所有不順利的遭遇,其實都是松永一手安排好的。自此,他踏上了一條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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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松永家之後的清志,地位突然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原本和松永每天出去喝酒作樂、稱兄道弟的清志,最初幾天仍然和松永在一起醉生夢死。但是一天晚上,在酒席上,松永突然問清志:「清志,之前森跟我說過,你原先乾的房地產中介,其實有很多灰色收入,是真的嗎?」

借著酒勁,清志完全沒有戒心地對松永承認了自己之前偷偷將客戶的消毒費、除靈費據為己有的事情。而且他還頗為自豪地說:「干這些事情誰也沒有我熟練,因為我表現得對客戶真心實意,所以大家都不會懷疑我。」

松永於是拿出了紙和筆,說:「那你敢把這些事情寫下來嗎?」

被酒精攪亂了理智的清志,二話不說就拿筆把這些事情都寫了下來,而且細節寫的清清楚楚,還在最後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寫完這些之後,他便倒頭呼呼睡去。而松永,拿著這張清志的「自白書」,露出了奸詐的笑容。

第二天中午,松永將還在昏睡中的清志叫醒,讓他在地板上跪好,然後向他出示了清志昨晚酒醉後寫下的「自白書」。

「社長,你還記得這個嗎?」

清志看到自己的筆跡,剛想要說什麼,就被松永搶了話頭:「你做出這樣的事情,已經是嚴重的犯罪了。你為自己的女兒想過嗎?你為我們這個公司想過嗎?」當著女兒恭子的面,清志啞口無言,只好承認自己做了錯事。松永接著說:

「為了公司以後的發展考慮,必須要讓你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有多嚴重。我自己的家中不能留著一個罪犯,要麼你接受懲罰,要麼你自己搬出去。你選擇吧。」

清志此時頭腦也昏昏沉沉,尚未完全從酒醉中醒來,他唯唯諾諾地說:「我願意接受懲罰。」

松永做了一個手勢,緒方純子便將早已準備好的電擊設備拿了過來,將導線纏繞在清志的手腕上。於是,清志經歷了人生中第一次電擊。

在一旁觀看的恭子,被這一幕嚇得目瞪口呆。

從這一天起,松永便以「懲罰罪犯」的名義,每天對清志進行電擊。同時他也強迫恭子在一旁進行觀看,不許閉眼也不許轉頭。

當然,從這一天起,松永家的房門也都開始裝上了一道道鎖:從大門進來後,廚房、廁所的門都只能從外部打開;穿過廚房後,進入起居室的門在外面加裝了兩道鎖;從起居室通往卧室的門也分別掛上了防盜鎖鏈;所有通往外部的窗戶,都用黑色垃圾袋和膠帶封死。在這樣的一間房間里,你無法分清白天黑夜,而且打開每道門都會發出聲響。無論日夜,松永和純子總會有一個人把守著起居室和廚房,通往外部的一切通路都被封鎖著,甚至連對外聯繫的渠道都一概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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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讀者在留言里說,日本人真是變態。

是不是變態這件事,我在這裡先不談。但是關於松永對清志以及其他被控制者的電擊,他的目的遠遠不止是「電擊取樂」的變態行為而已。他的目的永遠都很單純直接:完全控制一個人。如果簡單總結一下的話,松永的控制手段其實還是很清晰的:

1. 首先從建立「依賴性」的心理關係開始,讓受害者與自己產生聯繫,並且讓對方認為自己可以給他們帶來好處。

2. 用各種方式,讓對方產生愧疚感甚至是罪惡感。在必要的時候,松永會慫恿受害者進行一些輕微的犯罪活動,自己也會參與其中。事後他會將自己也參與犯罪的原因歸咎於受害者身上,加深他們的負罪感。

3. 切斷受害者與外界的一切聯繫,強迫他們與其他朋友鬧僵,與家人決裂。這樣松永自己就成為了這些受害者獲得外界信息的唯一渠道。

4. 轉而扮演「懲罰者」的角色,用私刑對受害者進行懲罰;給受害者制定難以完成的行為規定,強迫受害者接受。一旦受害者違反規定,便要接受更多的懲罰。

5. 對受害者進行全天候的跟蹤、監控,對一言一行都制定嚴格要求,否則便進行懲罰;限制睡眠、上廁所、吃飯等時間;久而久之,受害者將放棄一切需求,只想少受懲罰,苟且活命。

有的朋友也許會問,如果松永讓這些受害者與家裡切斷聯繫,那麼他還怎麼去侵佔這些受害者的家產呢?

其實這是松永對家庭關係看得最明白的一點:家人也許會真的橫下一條心來跟這些受害者斷絕關係,正如純子與父親的關係;然而當他們真的看到自己的親人受苦,甚至是面臨死亡威脅的時候,很少有人可以堅決地拒絕松永的要求。

比如那位帶著三個孩子跳海的母親。她在喪失利用價值之前,其實已經被松永逼迫著跟自己的家人要了無數次資金支援,最後連自己的價值都被徹底榨乾。有些朋友說,為什麼她不選擇自己跟松永拚命呢?

如果你置身處地地想一想,答案很簡單:如果你跟松永拚命失敗了,你不幸喪命,但你留下的那幾個孩子,恐怕會遭到松永更恐怖的虐待 —— 被賣給人體器官販賣者也有可能。作為母親,你真的敢去拚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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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說說松永的前妻。

松永的前妻,其實是這起連續事件中,最幸運的人。

她與松永結婚後不久,便開始遭到了松永的家暴。松永往往因為一些小事,便對她大打出手。所幸的是,前妻的性格相當強勢,所以不僅沒有聽任松永的打罵,更是常常予以還擊,而且多次威脅他要搬回娘家住。松永前妻的娘家雖然不是什麼有錢的家庭,也沒有顯赫的出身,但是身為前消防隊長的岳父,一直是松永所懼怕的對象。

松永太的前妻雖然與松永、緒方純子同歲,但是她在學年上比他們高一級。在初中畢業後就沒有繼續讀高中,而是在小倉市找了一份事務員的工作。松永讀高中的時候,每天早上都會在公交站遇到她,於是久而久之就對她產生了愛慕之情。直到有一天,松永帶著悲傷的神情,對在公交站等車的她說:

「我加入了黑社會。今天晚上就要去替老大殺人,可能再也見不到你了。」說完就哭了起來。

女孩其實之前也對長相英俊的松永有好感,聽他這麼一說,馬上聖母心大爆發,就跟他開始了交往。

然而,當她家裡知道女兒在與松永太交往的時候,女孩的父親就曾經極力反對過。然而女兒一意孤行,甚至以死相逼,於是家裡只好默許了他們的交往。但是即便如此,女孩的父親並沒有徹底切斷與女兒的來往,而且時時提醒她要小心松永太這個人。

1981年,儘管為松永太生下了一個兒子,她遭到的家暴也沒有任何的減弱 —— 松永此時的暴力已經升級,除了毆打自己的妻子之外,也開始用煙頭燙自己不滿周歲的兒子。與之前敢於還擊家暴的情況不同,松永此時已經學會了用自己的孩子當作「人質」,來要挾妻子的服從。於是在孩子還不滿周歲的時候,松永的妻子便毅然帶著兒子搬回了娘家,並且提出了離婚申請。儘管松永曾經多次上門要岳父交出妻子,但每次都無功而返。

儘管松永太拒絕在離婚協議上簽字,1983年,在離婚申請提出並且實際分居兩年之後,法庭判決松永太與妻子離婚成立。他的前妻終於逃離了虎口。

作為松永太身邊最接近的人,他的前妻的經歷其實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當我們遇到松永太這樣的人的時候,自救方法只有一個。

永遠不要讓他捏住自己的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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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著講清志。

有了名正言順地對清志進行電擊的借口之後,松永需要更多的籌碼,來加強對清志的控制:儘管目前清志已經初步進入了被控制的階段,但是他的身體狀況還相對較好,很可能具備著逃脫控制的體力。所以松永不僅需要加強對清志的電擊,還得找到辦法,分裂清志和恭子父女二人,讓恭子成為自己控制清志的人質的同時,破壞掉清志和恭子彼此之間的信任。

下面這段記述,是我在收集本案資料的過程中,感覺到最讓人心碎的部分,

松永首先命令恭子在紙上寫下,她父親清志曾經干過的壞事。當然,作為一個規規矩矩的上班族,清志並沒有干過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所以恭子並寫不出來什麼。而松永採取的辦法是,他進行口述,然後再讓恭子寫下來。比如「XX年X月X日,父親曾經偷看我洗澡」「X月X日,父親在外面徹夜未歸」「X月X日,清志從宮崎叔叔的錢包里偷錢」等等。

等恭子寫完後,他便叫來清志,把兩台電擊設備分別接到清志和恭子身上,命令他們兩人跪好。松永逐條念出恭子所寫下的內容,並問清志:

「你偷看女兒洗澡,這一條是不是真的?」

清志自然矢口否認。於是松永便接通電源,對只有十幾歲的恭子進行電擊。

「恭子啊,小小年紀不可以說謊哦,會變成像爸爸一樣的壞人的。」

看到幼小的女兒被電擊後,倒在地上不斷的抽搐,清志心如刀絞。然而,松永又讀出了下一條:

「清志你在X月X日從我的錢包里偷錢,這事兒是真的嗎?」

害怕女兒再次遭到電擊的清志,只好勉強承認了。於是松永一按開關,強烈的電流穿過了他的身體。

「做了錯事就要受到懲罰,清志,你怎麼這麼屢教不改呢?」

.......

從這天起,每隔兩天,松永便要求恭子「揭發父親清志的罪行」,每次至少要寫出10條,否則便會對恭子實行電擊。在「對質環節」里,如果清志否認恭子的揭發,便會電擊恭子;如果清志承認,那麼清志自己就會遭到電擊。

於是在這樣殘忍的機制下,清志與恭子這一對相依為命的父女,開始變得反目成仇:清志怨恨恭子為什麼不少寫一些「罪狀」,而恭子則怨恨父親為什麼不能把電擊全都承受,而讓自己遭到電擊。

但他們兩個卻完全沒有能力,與造成這一切痛苦的根源去搏鬥。儘管他們可能明白,這種彼此揭發、二選一電擊的機制才是造成他們父女反目的原因,但在巨大的邪惡面前,他們能夠做的,只有彼此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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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永太長這個樣子,這是他被捕後出庭受審的照片。

周一晚上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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