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自己擅長的?還是做自己喜歡的?
02-03
我會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向。選擇擅長,不選擇喜歡,首先,要問自己原因是什麼?無非是錢。為錢,不是壞事。我曾經幫一個人分析過,當她發現自己把錢放在父母之前,就炸了,也再也沒有和我聯繫過。其實,這沒必要。為錢就為錢唄。關鍵是自己能不能滿意。我自己是不滿意的。只是不滿意,沒有好壞之分。
社會教育最大的問題是有太多好壞的教育。讓人放棄偏好,跟著大眾主流走。比如,一般的職業建議:律師、醫生、金融。那本身偏好不在律師、醫生、金融上的人,在大眾主流面前就會活得很辛苦。當然,現在在中國最大眾最主流的價值觀是錢。沒錢,老婆都娶不到,孩子都養不好。這又使得很多人沒辦法選擇不怎麼賺錢的路,甚至,即使只是開始的時候不怎麼賺錢,後面會賺大發的,也不行。
一般來說啊,物以稀為貴。因為廣泛競爭的原因,膚淺的東西,因為太多人參與競爭,一般都賺不來什麼大錢。而能賺大錢的事情,自然一般都足夠難。不但提升難,甚至開始都難。因為開始就難,所以不是一時半會能看到賺錢效應的。而大眾主流又要求我們來錢,儘可能快速來錢。就變得,這些艱難的開始階段,難上加難。一個正確的社會,應該要鼓勵和幫助人們挑戰更高難度。即使開始的時候並不來錢。要有暫時不那麼來錢的容忍準備。這是純粹從錢的角度出來的。一般來說,還是從自己的偏好下手會更划算一點。一般來說,自己偏好的東西,就比較容易無障礙24小時就算夢中也在思考這個事情。如果天賦相近資源相同,一個人想通過每天8小時來戰勝每天24小時的人,效率至少是後者的3倍以上才行。更何況很多人連8小時都達不到呢。那要求的效率就要更高了。
所以,不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往後發展,是會有很大障礙的。做事,不是只看自己能到什麼層次,不是只要自己有進步有提升就行了。而是要看,在整個社會裡,自己處於什麼層次,自己相較於大多數人多提升了多少。簡單總結一下:如果不是自己喜歡的事情,很難投入足夠多的時間精力。一個是因為不會有足夠的滿意,另一個是會被自己喜歡的事情分散時間精力。在時間精力投入不足的情況下,要想提升足夠高的層次,難度就增大了。所以,從理性分析的角度看,從概率上講,不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不划算。時間,是一個必然降低難度的資源。人脈,是另一個必然降低難度的資源。
你要學點什麼新東西,一堆人給你提建議,幫你優化,幫你監督,送你資源,自然是會比孤家寡人容易很多。
孤獨的大牛也有。但是,對能力的要求就要高很多,難非常多。時間比別人多,人脈比別人廣,再來比做事方式的效率,難度就會小非常多。做事方式,也會有一些絕對更有優勢的選擇。把同樣的時間人脈攻越小的點,就會比攻越多越大的點容易。
把主流程走通,再來有針對性地優化細節,就會比一開始就揪著無關痛癢的細節死命優化,要更容易。把更多時間精力用來做優化的人,就會比把更多時間精力用來泛泛而談淺嘗則止,要更容易獲得更多社會資源。以自身的深入優化優勢,與更多層面的人進行合作,就會比孤軍一條龍全搞全面競爭,要容易得多。只要你能把事情的層次做得足夠高,與更多人廣泛合作,自然就會有很大的貢獻。
做好自己才是最大的出路。
通過時間、人脈、拆分、流程、優化、合作,把做好自己的難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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