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覽系列】《自私的基因》——荒謬卻偏偏合理
首發於2016-12-07,(為了申明原創保護)重發於2017-1-23。
在上期《自由意志》的預告之中,我們曾經這麼簡介《自私的基因》這本書——
你以為你是獨立個體?
你以為你是高等動物?
你以為你比螞蟻高級?
你以為你活著?
噢不,你只不過是基因的宿主,是一艘長成人類模樣的載具罷了!
《自私的基因》這本書可以說是當代很多論著的代表形態:作者會首先提出一個新穎的論點(比如說在《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之中,這個核心論點就是: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位置327/6004),然後全書會分章節的一點點論證這個觀念。(之前的《物種起源》、《自由意志》都是這個類型)
對於這類書,如果我們只是想要簡簡單單給大家闡述作者的這一核心觀念——那難免太沒有意思了,而且作者在論證過程之中,通常會帶出各種有趣的中間結論和推論。
PS:這本書跟《物種起源》不同,如果有興趣,非生物學專業也可以去翻一翻,書裡面很多內容都很有趣。
一、長壽和同性戀問題而你在封面上所看到的簡介,那個延長人類壽命的「餿主意」,就是這些中間結論和推論之一(位置971/6004)。
坦白說,作者成功地說服了我,因為作者對於「致死基因」地解釋,讓我覺得這個論點是具有充分的理由。
在「基因庫」(整個世界上所有基因組成的一個匯總)之中,顯然是有一些基因可以決定長壽的(否則你怎麼解釋長壽的存在?),而且,現代醫學讓我們不難理解,人類的死亡往往又是基於各種各樣的病症:比如說癌細胞。
每個人的基因來自於自己的父親跟母親,各一半。可以說,一個人的基因在受精卵結合的那個時刻,就已經被決定。
那麼我們不妨假設,這個生命體的基因,裡面蘊含了致死基因(一切可以導致生命體死亡的基因這裡統稱為「致死基因」,比如說控制細胞癌變、白化等等),這個基因將在生命體達到四十歲的時候被激發。
按照現在的法律,22歲就允許結婚,也就是說,這個生命體有非常大的概率,將這個致死基因繼續傳給自己的下一代,而自己將在四十歲的時候因為觸發了致死基因生效的條件判定死亡。
而下一代繼續遵循這個法則——這無疑是可以解釋很多曾經流傳下來的某些家族的人活不過XX歲的現象(這是不是給玄幻小說找了一個科學解釋?)。
但是假若法律規定,五十歲才允許結婚生子。那麼顯然,生命體在自己被判定死亡之前根本就沒有辦法將這個致死基因傳給後代——也就是說,這個致死基因到這一代為止。
假如說真的出現這種法律,比如說規定三十歲才允許結婚(一步步來),那麼三十歲會讓人死亡的致死基因在幾個世紀的篩選之中會徹底的滅絕——這個時候將年齡再改為四十歲、五十歲……
是不是就實現了長壽的目的?
從這一點來看一個社會問題——同性戀。
我們很容易得出一個推論:讓同性戀滅亡的最簡單條件就是——禁止同性戀結異性婚姻、禁止人工受精。
我無法想像兩個同性戀可以通過怎麼樣的辦法利用兩個精子或者卵子產生一個後代。
自然,同性戀無法將自己同性戀的基因傳遞下去,幾代之後,決定人會同性戀的基因就會在基因庫之中滅絕。(現在有個說法是同性戀的基因並不是同性戀,而是基因決定了這個人會喜歡男人還是女人——比如說男性同性戀這個說法並不準確,而是基因決定了這個人會喜歡男人,而不管他是男是女。這種情況下,這對父母生下來的孩子裡面,女孩就是正常的,男孩就會是「同性戀」。而按照上文的假設,男孩被禁止異性性行為,那麼自然是傳遞不了自己的基因,但是女孩可以正常異性性行為生下後代,如果是男孩還是會產生同性戀——但是就算是按照這個說法,每一代之後,這種基因數量都會減少,直到最後一個帶有這種基因的女性只生下最後一代同性戀男孩。)
二、守舊的根因進化這個詞,隨著進化論在現在深入人心,彷彿人們都覺得進化是個好詞,而相對的,守舊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個被人「嫌棄」的詞。
然而——幾乎所有人從骨子裡面就是守舊的。
如果你覺得不是?噢,你現在跟你現在的戀人/情侶/伴侶分手吧,找到的下一個可能比這個更好。
這就是守舊最常見的一個狀態。也還有一個——晚上睡覺千條路,早上醒來走老路。
你還別笑,「進化論的另一個難以解釋的方面是,每個人都認為他理解進化論!」(位置580/6004)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基因從它自己的角度出發,就不希望發生任何變化——任何時候,穩定跟團結都是第一要素。
可以說,基因在複製的過程之中,任何時候(從古到今)都是不遺餘力地防止這種情況(變異)地發生。
因為變異會侵犯當代的利益。或許進化從長久的整體利益上來看,是利於整個種群/基因庫的進化,但是對於當代來說,這顯然是百害無一利的行為。
如題,「自私的」基因——之後的好壞與當代基因何干?
如果是壞的變異,毫無疑問這是沒有任何益處的事情,基因花費資源複製了一個廢品,這個容易理解;但是好的呢?如果是一個有益的變異,其實從短期上直接來看,就是侵犯了當代基因的利益(稍微試想互聯網對於實體行業的衝擊力,以及當代傳統企業家對於互聯網的意見),從長遠上來看,這些當代基因的正常複製體就會在生存競爭之中失去資源泯滅在基因庫里,亦或者被同化(如同現在傳統行業的互聯網化)。
三、進化論的矛盾點進化論核心觀念: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進化論者認為:個體總是想最大限度地增加其生存下來的基因的數目。(位置1005/6004)
然而有一個問題,我們在《物種起源》概覽裡面最後一部分提到過:性選擇。
坦白說,人類當今這種繁殖模式,毫無疑問是一種低效率的行為。(位置1003/6004)
在《物種起源》的性選擇之中我們當時也闡明過,性選擇就是一種零和博弈:你有我無。
這嚴格的從進化論的角度上來說顯然是不科學的。——現有的繁殖模式絕對不是最便於人類增加自己同類拷貝的方式。
因為無性生殖在這方面具有完美的競爭力:每個個體只管複製自己就可以生產一個跟自己絲毫不差的後代,這是最高效的生產模式。
但是在本書之中,作者利用自私的基因這一論點就可以解釋這個情況(位置1012/6004):
從整個個體的觀點來看,「有效性」就無關緊要了。有性生殖對無性生殖就被認為是在單基因控制下的一種特性,就同藍眼睛對棕色眼睛一樣。一個「負責」有性生殖的基因為了它自私的目的而操縱其他全部基因。負責交換的基因也是如此。甚至有一種叫做突變子的基因,它們操縱其他基因中的拷貝錯誤率。按照定義,拷貝錯誤對錯誤地拷貝出來的基因是不利的。但如果這種拷貝錯誤對誘致這種錯誤的自私的突變基因有利的話,那麼這種突變基因就會在基因庫里擴散開。同樣,如果交換對負責交換的基因有好處,這就是存在交換現象的充分理由;如果同無性生殖相對的有性生殖有利於負責有性生殖的基因,這也就是存在有性生殖現象的充分理由。有性生殖對個體的其餘基因是否有好處,比較而言也就無關緊要了。從自私基因的觀點來看,性活動也就不那麼難於解釋了。
而且從另一個角度上來看,根據直到現在的生物學進展,DNA裡面其實是有相當多的「多餘」部分,這部分基因啥也沒幹:不製造蛋白質,也不負責機體的任何行為。——因為這根本就是一群「自私的基因」,它只不過是在其他同伴創造出來的生存機器裡面「搭便車」罷了。(位置1024/6004)
四、為什麼會有意識
既然說人類只不過是自私的基因所創造出來的生存機器,那麼為什麼人類會有意識?(雖然我們通過《自由意志》大概相信自由意志只不過是一種幻覺)
道金斯的解釋很科幻——時滯。
現在舉個例子來說明,什麼是時滯。
假如說我現在需要充一百塊錢話費,我讓妹紙幫我去XX路XX號的營業廳給我充值。
然而妹紙空手回來了——答曰:「那個地方沒有營業廳。」
這個例子裡面,我下達的命令,跟妹紙在執行上,中間有個時滯——我是無法在當時就知道,那個地方並沒有營業廳。
基因在創造生存機器的時候,只能依據「曾經」的經驗,如同上例之中的「XX路XX號營業廳」,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基因並不能確定將來那裡還是如何。
所以這種情況下,我只能給妹紙做出這個指令:「你跟我去充100話費。」給妹紙足夠的自主決定權,酌情處理。(也就是常說的:便宜行事)
至於具體去哪裡充值?那就根本不會錄入指令集。
基因在創造人類的時候也採用的類似的模式——基因不會剝奪人類對於一切行為的思考和選擇,而是給出一個「指揮官命令」:
請採取任何你(大腦)認為是最適當的行動以保證我們(基因)的存在。(位置1283/6004)
你看,基因是主要的策略制定者,大腦只不過是一個執行者罷了。
並且,基因的「機智」之處正在這裡,這個指令你根本不可能違背——你若是違背這個指令,你的大腦首先就不服:因為你現在的意識同時也跟基因陪葬了。
PS:原文之中有這麼一句話——意識之產生也許是由於大腦對世界事物的模擬已經達到如此完美無缺的程度,以致把自己的模型也包括在內。(位置1270/6004)
五、物種競爭一旦提到競爭,相信有很多人會覺得:這是一種你死我活地行為。
送你三個單詞:too young,too simple。
這裡我直接引用書中的一頁來進行表述,書中這個例子涉及到了《博弈論》的核心知識:每個參與遊戲的競爭者,都只不過是謀求自己的最優解。(《博弈論》在之後也會進入概覽系列)
這一部分其實有很多內容可以挖,我們先說作者理論的部分——這博弈論跟「自私的基因」有什麼關係。
基因會計算博弈論?
沒錯,基因可能真的不會博弈論,好吧,但是請你告訴我——那些打籃球的傢伙們都是物理學家跟數學家?
他們投籃或者接球的時候,可曾需要計算當時的風阻、引力、推力或者其他各種數據,然後再列出預測球軌道的微分方程來求解?
然而他對於數學跟物理一竅不通也絲毫不影響他們打籃球的能力。
基因是否懂得博弈論,跟基因操控生存工具進行預期演算,這不是一個必然關係,就像蜜蜂不懂高等數學卻也能做出讓數學家都驚嘆的蜂巢一般——如果你實在是要糾結這個,你去問上帝為什麼吧,科學目前還回答不了這個問題。
不過這裡的重點不在於這裡,在於這個案例對於我們生活中現象的啟示——謊言與欺詐。
我們將上文的鷹和鴿子,分別替換成:說謊者跟真誠者。
毫無疑問,說謊者在面對真誠者的時候可以獲得壓倒性的優勢。這個時候,整個社會上會充滿了說謊者,因為真誠者的基因會被剔除壓制。
但是說謊者相對起說謊者,這個時候進入遍地謊言的惡劣環境之後,說謊者的競爭成本增加;而少數的真誠者卻可以通過如同上文之中鴿子的策略一樣,進入鴿子的優勢期,真誠者基因的比率會回升,同樣,最後整個社會群體裡面說謊者跟真誠者會維持在一個大概的比率。
我寫到這裡,我自己都覺得——很荒謬,因為這個結論我彷彿就是在說,說謊合理。(然而理性上,我認同道金斯的這種邏輯,即博弈論的這種邏輯。)
六、上篇結語我一直覺得很多問題神奇的不合理——一架飛機,那麼重的一個玩意兒,怎麼在天上那麼飛的?
當然,學過物理的我自然是明白這是空氣流體力學的問題,然而我就算是明白了這個原理,卻依舊會覺得這個事情很神奇。
這是因為我們的直覺跟我們的理性永遠存在無法理解的距離。(直覺告訴我,重物一定會下墜;理性卻告訴我,速度達到一個閾值之後,空氣可以托起這個重物。)
坦白說,不要用自己的直覺去理解問題,真相就如同這一期內容一般,處處透露出荒謬,然而卻又偏偏合理。
下一期,我也不知道應該是中期,還是下期,周五晚上將給大家放出來。《自私的基因》是我第二次閱讀,然而很多東西在我再一次看到的時候還會給我比較大的衝擊。
這一次,就不作下篇預告了吧!(畢竟都無法確定是中期還是下期呢)
首發於2016-12-07,(為了申明原創保護)重發於2017-1-23。
你的閱讀時間就是最好的讚美。
倘若你意猶未盡,還請點擊上方藍色公眾號名字:「你的文具盒」——
關注我們,概覽群書,長見識;修身明理,知是非。
推薦閱讀:
※男方的母親與女方的外婆是親姐妹,從法律角度上是否符合結婚條件?如果打算要孩子,可以做哪些基因檢查?
※癌症會遺傳嗎?
※如今世界醫學對艾滋病的治療進展如何? 雞尾酒療法和遺傳修飾 T 細胞對治癒艾滋病情況樂觀嗎?
※論雄性脫髮的遺傳性
※為什麼亞洲人和歐美人混血生的小孩子在相貌上更偏向歐美人呢?難道是歐美人的基因在控制性狀上作用比較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