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你的已經還清,你欠我的也無需再還|對「垃圾關係」說再見

1

金庸小說里,男主角常常是萬人迷。公主愛他,俠女愛他,壞女人也愛他。相比之下,這樣的女人就不常見。

不過倒是有這樣一位女配角,金庸這麼寫:

十年來江湖上有不少漢子見她美貌,不免動情起意……

江湖上妖邪人物之中,對她著迷的人著實不少……

正邪通殺的女子,長得必定漂亮:

聲音是「輕柔婉轉「,容貌是「明眸皓齒,膚色白膩」,神態是「美目流盼,桃腮帶暈「,身條是「腰肢柔軟之極,就如一朵水仙在風中微微一顫」……

這已不僅是美,而是風情入骨。

結果她的一生是怎麼的呢?先所愛非人,然後所託非人,最後背負魔頭罵名,喪身火海。

一輩子就一個字:慘。

故事的開始總是美好。那時在大理,蒼山洱海,蝴蝶泉邊,她年紀正好,遇到翩翩少俠。

而後,意中人拿著她的帕子,回到中原。中原有江湖,有規矩,有家族,有溫柔如水的姑娘,他娶了別人。

她從此變成江湖中聞名喪膽的赤練仙子——李莫愁。

從歲月靜好,到孤獨半生、死於非命,其實只差了一點。

這一點,與所遇非人,沒多大關係。

2

電視劇總喜歡走極端,要麼把陸展元塑造成一個薄情負心的渣男,要麼把李莫愁拍成強勢極端的變態。可實際上,在書里沒人說得清:

他倆是兩廂情願之後的背叛,還是落花有情流水無意的單戀?

這似乎很關鍵。要是陸展元變了心,李莫愁就情有可原,要是單相思,那就是她活該。

相信我,這個真相對於最後的結果,並沒那麼重要。

我們常常相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一筆可以算清的賬單。

傷我的人,我加倍償還,自然能心平氣和;搶走我幸福的人,我毀掉他/她的人生,自己就會快樂。

但可惜,事實不是這樣。

陸展元與何沅君成婚,書里寫李莫愁去婚禮鬧事,反被高僧制止,並許下十年內不為難陸家夫婦的諾言。可從這一刻開始,她的人生漸漸走上了毀滅。

她殺陸家的人,殺提到「沅」的人,甚至「在沅江之上連毀六十三家貨棧船行,只因他們招牌上帶了沅。」

哪怕陸家夫婦死了,她也不能開心滿意,甚至把兩人屍體燒成灰,一個散在華山之巔,一個倒入了東海,「叫他二人永生永世不得聚首」。

相比之下,與小龍女爭鬥,真算不上什麼大錯了。

可如果那天,她去婚禮不是喊打喊殺,而是這樣的呢:

陸展元身穿錦袍,旁邊新娘鳳冠霞帔。忽聽得有人嬌聲喝道:「且慢!」一個白衣少女沖入大廳,卻是李莫愁。她上前一步,朗聲道:「陸少俠,今日你大喜之日,本不該打擾,但你欠我東西,不能不來討債。」

陸展元見李莫愁來已是大驚,在場賓客眾多,只好強做鎮定:「不知陸某拿了姑娘什麼東西,定當歸還。」

「一方錦帕。」李莫愁道。一語既出,眾人嘩然:這錦帕多是男女定情信物,可知兩人關係匪淺。

陸展元滿臉通紅,小聲懇求:「愁妹,你何必……」少女只伸手,卻不理他。陸展元無法,竟然真從懷中掏出一面紅花綠葉的錦帕。

「紅花綠葉,相偎相倚。」少女接過錦帕,低頭喃喃,眼中似有淚光。

陸展元不禁想起當日,兩人情意綿綿,少女笑語「紅花是我,綠陸音同,綠葉就是陸郎」,一時心如刀絞。抬眼再看,李莫愁已將錦帕揚到空中,抽劍斬得粉碎,冷道:「相識一場,自問沒有負你之處,而今前事已了,告辭!」

一陣風起,少女已不見蹤影,眾人只聽得空中歌聲漸遠:

「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生死不復見,嫁娶何須啼。」

如果這樣,是不是就不必虛耗青春,不必殺人如麻,不必用一生為一次錯愛買單?

哪怕更晚,在她等著復仇的十年里,即便有一時一刻放下這段死去的感情,是不是就能有新的天地?

單戀陸展元不可怕,陸展元背信棄義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拿一生為一次錯誤買單。

3

人生中的有些悲劇,叫做命中注定、有此一劫。

比如喬峰,出身就決定了他註定情義兩難,忠孝掙扎。

這就像是人生旅程中埋下的定時炸彈。無論此刻是大權在握,還是嬌妻在懷,早晚要撞上註定的劫數,天翻地覆。

這種「命運悲劇」,就像俄狄浦斯王弒父娶母,人力難以避免。

但李莫愁的悲劇不是這樣的。不過是做錯了一次選擇,她本該有千百次的機會去修正,但她沒有。

她像一個輸急眼的賭徒,不停地放下更多的籌碼,以為這樣就能翻盤。哪怕對手都已經離場,她還在桌上,與自己賭,與自己耗。

感情里,我們都可能犯錯。好女孩會愛上人渣,老實人會愛上綠茶,即便你們都是大好人,對方也可能就是不愛你。

但是明智的人,知道什麼時候抽身,什麼時候止損。

再壞的愛人都不會徹底毀掉你,你自己會。

一段感情,難免有時讓人輾轉反側,傷心難過。但最糟的關係是兩個人互相折磨,一舉一動只是為了懲罰對方,而不是解決問題,甚至不是讓自己快樂。

這種「垃圾關係」,留的越久,損失越大。

不必惋惜你曾經付出幾何,不必憤恨對方欠你良多,也不必強逼自己聖母般原諒。

早日分手是最大的補償,活得精彩是更好的報復。

「我欠你的已經還清,你欠我的也無需再還。」

一別兩寬,餘生不見。這就是最好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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