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日評】20170116 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雜談(一)

今日的市場有了比較明顯的變化,午盤後資金面開始趨緊,另受同業理財未全額兌付傳聞影響,國債期貨明顯下行,10年期利率債上行超過5個bp。如昨天所說,春節前資金的挑戰正式開始,後續仍需關注。考慮到16年末資金面緊張的陰影仍未退卻,不排除市場局部或特點時間點的資金極度緊張。

鑒於上一份工作,一直想要整理關於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一些東西,但總是耽擱,直到換了工作也未能完成。今天就在這裡先簡單談一下,目的在於給出一個可研究的框架,一些直觀性的結論,具體的數據和詳細分析之後再做梳理。

關於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以下簡稱CIBM)的討論,我想還是從問題入手。假設你是首次接觸這個課題,可能會存在如下問題:

Q1:誰可以投,即對境外機構的定義?

Q2:為什麼投,即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動機?

Q3:怎麼投,即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途徑?

Q4:投什麼,即境外機構投資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具體品種?

Q5:現在有什麼問題,是什麼原因,未來的展望如何?

下面就圍繞上述五個問題,做一個簡單的回答。

A1:誰可以投?從2010年以來,央行不斷地對外開放CIBM(具體背景可參考一片舊文知乎專欄),可參與CIBM的境外機構種類不斷地豐富。目前主要分為以下兩類:一是境外央行類機構,含國際性金融組織和主權財富基金;二是境外商業類機構,包括商業銀行、投資管理公司、保險公司、養老金公司等。另外,值得注意,因歷史遺留問題還有QFII和RQFII,為什麼有這個問題稍後再談。從機構性質和地區分布看,進入CIBM路徑主要如下:境內機構境外分支機構(含RQFII)——境外機構港澳台機構(含QFII)——歐美髮達市場機構——非拉等發展中市場機構。

A2:為什麼投?簡單來說,資本都是逐利的,境外機構投CIBM也是想要獲得利益。2010年市場開放後,很多機構進來看重的就是利益,具體包括人民幣升值(趨勢一直延續到14年初)和境內外利差(中美10年國債利率最高有200bp左右)。還記得有一年去上海開一個央行組織的人民幣對外開放的培訓會,當時的境外機構最關心的就是如何加快准入審批,是否能增加QFII和RQFII額度等問題。當然,部分機構因SDR配置(央行類機構為主)、跨境人民幣結算資金配置等對人民幣資金有固定的配置需求。

A3:怎麼投?先列舉一下境外機構參與CIBM所涉及的幾個重要參與主體:境外機構、結算代理人、人民銀行(含人行上海總部)、外管局、證監會、國債公司、上清所、交易中心。其中結算代理人承擔了關鍵角色,除央行類機構外的所有機構必需通過結算代理人投資CIBM(央行類機構可以選擇通過結算代理人或者直接進入),目前結算代理人有40多家,具體名單見交易中心官網。2013年債市風暴結束後,結算代理人境內丙類戶業務暫停,大部分又不具備代理境外機構的資質和能力。因此,實際代理境外機構做業務主要時四大行和幾家外資行。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境外機構通過結算代理人在人民銀行備案獲得進入資格和額度。

根據2016年的最新辦法,改審批製為備案制,相關許可權也由人行市場司轉到了人行上海總部,額度也只是原則上控制總量。然而,由於監管設置問題,人民銀行是CIBM的業務監管部門,證監會管QFII和RQFII的資格審批,外管局管QFII和RQFII總的額度審批。這也就是上文提到的歷史遺留問題,如果境外機構以QFII和RQFII渠道進入,仍需獲得證監會的資格批複和外管局的額度批複,然後向人行上海總部備案,在QFII和RQFII額度限額下申請額度。

第二步:境外機構通過結算代理人在國債公司、上清所、交易中心以自己的名義開立賬戶。

需要注意的是,境外機構開立的是自己名字的丙類戶orC類戶,在交易前台也有獨立的機構名稱。因此,從交易意義上,他們和其他市場會員機構無本質區別。

從具體投資上,可以分為一下三類:

一是境內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和QFII。因對市場不熟悉或沒有配備專門的投資人員,一般非常依賴於境內母公司機構或結算代理人提供投資策略建議和支持。

二是境外央行類機構。因其交易量通常較大,且多數存在與債券承銷、外匯等多業務交叉,也很依賴於結算代理人提供投資策略建議和交易支持。

三是香港的部分成熟商業銀行和RQFII。因這兩類機構對CIBM比較熟悉,或者團隊都base在境內,在投資策略方面主要和結算代理人交流為主,比較依賴於結算代理人提供的交易支持。

太困了,後面兩個問題的回答明天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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