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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也是最長久的備胎

前天在睡夢中被一個電話吵醒。是一個國內的朋友打來的。迷迷糊糊中得知她失戀了。說是失戀也不準確,畢竟他們兩人還沒談過戀愛。原因很簡單,他們是隔壁鄰居,在一次交物業費的時候認識,從此互幫互助,相依為命。平時的時候,她會做好飯等他下班一起吃。偶爾的,去男生家裡做客,順便幫他打掃房間。淘寶上買的零食,也會美其名曰朋友送的,因為要減肥不能吃,所以就借花獻佛。

朋友反覆強調著一句話:一整年了,我陪了他那麼久,為什麼他一點感動都沒有...

聽到這句話,我一下子驚醒。腦袋裡充斥著罵人的話,準備用來招呼朋友。其實人非草木,我相信男生是感動的。但那又怎樣呢?你選擇陪伴的那天起,就註定了這是一段沒有結果的長跑。你以為你到達了終點,裁判告訴你,並沒有什麼終點,要麼你就繼續跑下去,要麼就out。

我問:那你睡過他沒有?朋友答:沒有,我覺得天天和他在一起,陪著他,他就能感覺到的。

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這句話我覺得說的沒錯。可是告白不等於戀愛,告白還有可能是備胎。

我曾經和我的一個學生聊過一整夜,就暫時叫他石頭好了。石頭從小就是個奇葩。屬於學校裡面的異類。高一那年他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感情萌芽,他愛上了一個女生。石頭長得並不好看,朋友也不多。他唯一的興趣愛好就是打架子鼓。其實石頭的父親早就為他做好了享用一生的職業規劃——接替自己做一個為人民服務的公務員。

可是石頭認準了音樂是他的終極使命。就這樣石頭每次都會找離這個女生家最近的琴房去排練。石頭會盡量找靠近馬路的位置,因為這樣就能夠遇見放學回家的她。每次她路過,石頭就會打招呼,偶爾的,也聊上那麼幾句。三年過去了,石頭去了北京上大學,女生則去了南京。

其實在這三年裡面,石頭有過一次間接地表白。有一次他問女生,你知道為什麼我總是在你家附近的那家琴行練鼓嗎?女生顯得有些不好意思,便敷衍地說道,我知道,是因為這裡離學校遠。你打鼓打得那麼爛,這樣就不會被同學看見了。從此之後,石頭再沒有表白過。

巧的是,在大學畢業之後,他們同時回到了原來的城市工作。在一次同學聚會上,他們又勾搭上了。石頭並不是什麼屌絲,在大學裡,他也談過兩段戀愛。可是面對心心念念的人,總歸還是有那麼點慫。

石頭並沒有繼承老爸的衣缽,成為一名為人名服務的公務員。他和朋友一起做一點小的投資。平時的時候也不會特別忙。俗話說,酒足思淫慾,吃飽沒事幹。於是他決定把屬於自己的東西拿回來。

女生在一個私企上班,標準的OL。拿著一份上不上,下不下的工資。所以石頭覺得自己還是有希望的。

兩個人的進展還算是順利,雖然沒有重大突破,但女生並不排斥和石頭的接觸。周末的時候,石頭會幫著女生處理一些工作上的難題。偶爾的,會陪女生去郊區看看新開的樓盤。石頭也會假裝路過女生家裡,給她帶點蛋糕,點心之類的。

好景不長,這種安寧和諧的日子就在一天清晨結束了。那天石頭去晨跑,完了之後買了一塊蛋糕和一杯奶茶去找女生,準備給她一個驚喜。但那天早上,石頭卻看到女孩從另一個男人的車裡面走下來,準備上樓。

我問:那你怎麼處理的?

石頭說:我整個就懵了,因為她也看到了我,並且那個男的也看到了我。我只能硬著頭皮走上去,說了一句,喲,你回來了?我還以為你在南京工作呢。

然後女生回他:啊,是你啊石頭,我說怎麼看著這麼像你,你最近過的怎麼樣?

三兩句之後,石頭就快步消失了。半年之後,石頭就聽同學說,她準備結婚了。終於,石頭再也憋不住,把自己的心裡話寄托在這幾百字的簡訊里,發了過去。

女生的回復很簡單:對不起,我知道你一直都喜歡我,我也很感動你陪了我這麼久。但是原諒我,請讓我在30歲之前,找個俗人嫁了吧。

一個備胎最致命的弱點就是覺得自己為車子做了很多,沒有感動別人,先感動了自己。還帶著一種「陪君醉笑三千場,不訴離殤」的悲壯,指望著要是你不瞎,說與不說,總有一天你都能知道我的心思。最終有一天,他知道了你的心思。而因為你的跳戲,這部狗血劇也就到此為止。

並且沒有彩蛋。

作為一個已經實現情感自由的人,這些道理我都瞭然於心,但我這輩子心甘情願的陪伴過一個女孩,做過一次備胎。然而這一做,就是3年。

我和她認識是在一個撞球城。她是裡面的「助教」。一個月之後的一天晚上她來找我,哭了整整一晚,因為被其他「助教」欺負。酒過三巡之後,我們理所當然的睡了。

我們很默契的,沒有去約定什麼。之後照常,我還是經常去打球,在其餘時間,我們也會有一些簡單的約會,幫她處理一些生活上的問題,也接送她去機場。就像是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一樣。

他的新男朋友也是撞球城裡的常客。我是見過的。說心裡話,對於她交什麼樣的男朋友,我並不在意。我相信,她那麼鮮活的女生,一定會找到很好的男人。

從此,我和她的聯繫漸漸稀疏。我們依然保持著那份默契。

幾個月後,她第一次哭著和我打電話。具體是什麼原因她不肯在電話里說,直到見面了,我才知道,她這個新男友吸毒,並且會經常打她。

她把袖子捲起來,我看到了一個煙頭大小的疤痕。

我第一句話就是:你準備什麼時候分手?但我沒料到的是,她並沒有打算分手。因為她告訴我她已經懷孕了。

我說:打掉何妨?難道你還要和他結婚不成?

她說她不能打掉,因為她信佛。這是一大罪孽。那是第一次,我和她喪失了那種默契。也是第一次,我想要成為她的男人,保護這個女孩。

在之後的日子裡,她總是找我,每一次都是哭著說,源靖,你能不能陪我一下?

毫無疑問,我會第一時間趕到她面前。事情倒沒什麼新意,無非是因為什麼事情,男的又對她動手,又受了多少委屈云云。

我勸她放手,然而每一次的,她還是選擇了回到那個男人身邊。我當然是失落的,然後我覺得,我有義務在她最困難的時候,幫她一把。

有一次她打電話給我的時候,我正和另外一個女孩吃宵夜。放下電話後,我對面前的女孩說明了情況。我說:我一定要過去一趟。接著女孩嘲諷了一句:原來你也會做備胎啊。

我冷笑,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你懂?當然,這句話是在我心裡說的。

最後一次安慰她,是她的女兒出生6個月之後。那天她坐在我車裡,哭的像個傻子。邊哭邊質問她信仰的神靈,為什麼它能聽到她的詛咒,卻聽不到她的請求。最後她說,如果當初能夠和你在一起就好了。

接著我也哭了。

後來她離了婚,帶著女兒徹底離開了武漢,再也沒回來。理所當然的,我們也再沒有見過。

後來我自問,我又沒有後悔過?然而我從來沒有後悔過在她有任何需要的時候陪在她身邊。我心裡清楚,我選擇了一種最溫柔,同樣也是可能性最低的方式。後來的一切不過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大部分人花了很久的時間,很多的精力,陪伴在一個人身邊,都是希望能夠早點柳暗花明,擺脫備胎的命運。殊不知,往往是我們自己把自己置於這種兩難境地。在這段長跑中,你必須先找到自我。喜歡一個人也好,愛一個人也好,先弄清楚你的位置,假如以犧牲自己為代價,那麼就不要去怪你的付出顯得廉價。

掛一個陰陽怪氣噴子:

今天沒有公眾號二維碼,有些東西,只有當你失去了,你才會知道珍惜。

好在,你永遠不會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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