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香港兩年
周嘉寧在《一個人住第三年》里寫她獨居在北京東南角,有次將朋友做的一大罐香菇醬凍在冰箱里,每次下麵條時舀一點,可以吃很久,以至於再見到朋友時對方說,你胖了,是麵條吃多了的緣故吧。
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我在香港上學,一個人住,第一年。其實說一個人住有些牽強。港大很小,宿舍被安置在太平群山的大小山腰,我在其中的一處,下山穿過街市一直向北走,是海。我住single room,12平左右的長方形,爸媽第一次來的時候,三個人使得房間變得局促,他們笑稱這是個小監獄。房間面山,正對著何東家族的墓園,何東者何人?賭王何鴻燊之祖父也。有男生嚇唬我,小心半夜何家好兄弟過來找你談心哦……但我沒有絲毫芥蒂,反而迅速喜歡上這個小房間,儘管雨季開著窗,會有奇奇怪怪的蛾子誤打誤撞進來,有次還進了螳螂,對怕蟲子的我來說堪比噩夢。
港人信邪,光是西環一帶就有大大小小十幾家風水算卦公司,塞進瘦長的居民樓里,要仰起頭才會看到廣告牌。也是因此,港大自產很多鬼故事,什麼李嘉誠之妻庄月明死得不明不白,所以庄月明樓只有升梯沒有降梯啦,半夜在荷花池有人叫你千萬不要回頭(誰會半夜去荷花池)啦,Knowles Building有人殉情後血染大樓怎麼刷也刷不幹凈啦,和那些都市傳說一起,被天不怕地不怕的港大學生連同叉燒米粉凍檸茶咽了下去。我從沒怕這些,哪怕每次從街市返屋企的途中,要經過傳說中的觀龍樓,還有隻有焚香和夜燈卻從不見人的廢棄樣板間。事實上香港非常安全,安全到女生背著包,拉鏈從來不拉,手機插在屁股口袋裡。香港電影宣稱香港是「全亞洲最安全城市」,這是底氣。有時和朋友玩得晚,有時在office待到夜深再回家,一路上死寂,都沒什麼事。1.來香港的第77天,我已適應這樣的生活。早起在pantry給自己做早飯,用百佳的麵粉做pancake,心血來潮還會加香蕉牛奶,加多了會不小心爛掉,糊在鍋子里。這些瑣碎的事情卻將我磨得脾氣很好,對於搞砸了的事我並不懊惱,只是一笑了事。剛開始勁頭很足,會嘗試煎牛排、三文魚,用香菇包上肉一起蒸,宿舍一律禁止明火,電磁爐做不出太複雜的花樣。
後來懶得花費太多心思,但還是會烤吐司,做個簡易的三明治就著牛奶吃,對面是青蔥的山景。一個人做飯可以很容易,有時候擔心菜買多了會不新鮮,就索性把它們都炒了,用百佳買的醬料,怎麼樣都好吃。有一陣子朋友從西安帶給我一大袋辣子面,於是買了很多台灣產的刀削麵,每次煮一把,然後將熱油和蔥花澆上去,撒一把辣子,當作油潑面聊以慰籍。在香港學會的第一件事是安安靜靜地吃飯,不玩手機,不看電視。吃的時候可以什麼心事都沒有,只是看著眼前的食物,一點點吃下去,感知它的氣味,口感,咀嚼和吞咽的聲音。一直到現在我還是這樣,似乎已成了習慣。
到了掛風球的時候,我們會提前囤很多吃的,那時候公用fridge會塞得滿滿的,經常有人哀嚎:誰把我的酸奶拿走了?!有時候乾脆叫同一個樓的人一起吃火鍋,粵語叫「打邊爐」。超市只有小肥羊,還是清湯,但足夠解饞。如果有人從國內帶了重慶火鍋料,能吃到是福分。等到酒足飯飽的時候,每個人都一臉無所畏懼,這時候要麼打一會桌游要麼直接散夥,路過的人聞到氣味就心照不宣地笑笑:你們剛聚完餐啊。2.如果要我推薦一部能代表香港的電影,我會選《志明與春嬌》。張志明和余春嬌第一次見面的場景是一個隱蔽的吸煙場所。因為公共場所禁煙的緣故,白領只好聚集在有限的吸煙點。張志明的同事、在Sephora上班的余春嬌、酒店門迎Joseph,還有送快餐的印度人聚在一起,談話間拿張志明女友傍上法國白人一事作為笑談。張志明姍姍來遲,幾個人佯作什麼都沒發生,打著哈哈散去。
寫字樓,消費品,鬼佬,阿三,以及和吸煙時間一樣轉瞬即逝的八卦,這就是香港啊。香港很小,小到未見其人已聽過對方的故事;有時候又大得可怕,住在同一片區,可能從未擦身而過。
但看著今天中環的鋼筋水泥森林,叮叮車、巴士和小轎車穿梭自如而不出任何意外,大概鮮有人想到一個半世紀之前,無論是清廷還是英國人,都認為香港不過是蕞爾小島,小到不起眼。甚至在1842年清政府簽署《南京條約》,將香港割讓給英國時,英國人也是看不上香港的,他們更想要珠海。據施叔青《她名叫蝴蝶》中說,明末有沉香木由東莞碼頭運至香港,因木料香味浸染港口,故稱之為「香港」。至於Hong Kong這名字是英國人給的,因為他們發不好粵音。英國人喜歡說,香港的歷史是從1894年開始的。1997年香港回歸,行政區區徽是洋紫荊花,一種雜交物種。基於這樣的歷史背景,香港人篤信的是「靠自己」。三歲的孩子自己撐著傘,遠看像是一把傘走在路上。坐小巴在臨時站下車或是碰到了身邊人,要說「唔該」,這一點倒是像極了日本。但不同的是,香港人的禮貌更點到為止,大概就是大家常說的事不關己的冷漠感吧。3.
我在這樣的環境中沒有任何不適,反而自處得愉快。周圍人都獨立的好處是,隨心所欲做自己的事而不必跟任何人解釋。之前和朋友看完電影,從銅鑼灣走回西環,到了宿舍已是深夜。後來對方很忙,我們也有很長時間沒見,我就總是獨自去銅鑼灣一家日式拉麵館吃面,喝熱檸水,然後去看電影,慢慢變成了一種習慣。看Big Hero6的時候看哭了,用手捂著嘴憋得很痛苦,怕哭出來嚇到旁邊的小朋友。
在香港的時候我看了很多電影,有一半都是自己看的。我媽很擔心我的狀況,苦口婆心勸我多social,多和別人交往,但我發現其實我很喜歡一個人做事,比如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跑步,一個人做飯,一個人吃飯,可以不被打擾,也不用擔心會打擾誰。後來才發現在香港獨自做事的人太多了,這是這個城市最吸引我的地方,你做什麼事都不會被當成freak.那時港大買了MBTI測試的版權,我有機會去做測試,公布答案之前instructor建議大家根據描述選擇自己的性格,我選了INFJ,雖然測出來是ENTJ.比起extrovert,我確實樂於當一個introvert,這沒什麼不好。港島沒通地鐵的時候,一度很喜歡坐叮叮車,從西環到銅鑼灣,再坐回來。有時會排很久的隊,和其他食客拼桌吃煲仔飯。店員問:豉汁排骨煲仔飯系邊位?刷刷刷,同一桌舉起好幾隻手。
在這樣的狀態下,我似乎恢復了童年時的天真,特別能自娛自樂,有時晚上躺在床上唱歌,有時追劇追到很晚,聽到外面的狗狂吠。據我爸說,我三歲的時候抱著洋娃娃給他們講故事,可以和自己玩很久。二十啷噹歲明白了一件事,孤獨才是生活的常態,和戀愛不戀愛無關。也是從那時起,我好像達到了內觀的狀態,有一個「我」跳脫出來看著飲食起居中的我,好像這就是生活本來的樣子。我變得無比坦誠,欣然接受生活賜給我的一切,哪怕是曾經羞於承認的不完美。如周嘉寧說的,漸漸地變成了一個自己的旁觀者在生活著。4.春嬌邀請志明加入朋友的生日趴,他們合唱的歌里寫道:
問這快樂為何來去如飛 /象那天上白雲乍離乍聚任何一個在香港住久了的人,都會產生這樣的感覺吧。有時會去碼頭跑步,對岸就是中環,跨年的時候能看到煙花和中銀大廈的倒數。看著對岸的燈火點點,我會想這個城市裡究竟有多少傳奇,海水助它包容萬象,無聲無息地吞掉了所有故事,從不吐出來。 一個人住第二年,恢復單身,沒有合適的offer,一下子沒了著落,像浮舟一樣六神無主。那個時候覺得自己的獨立像個騙局,其實一直沒學會堅強。有段時間持續焦慮,晚上會哭,跟父母無從說起,又不願意讓朋友擔心。有天晚上躺在房間,黑著燈沒拉窗帘,聽摩星嶺的汽車轟鳴。好一會兒才爬起來去pantry倒水,看到兩個女生在吃火鍋。她們問我要不要一起吃,我下意識說好,恬不知恥拿起一個嶄新的碗。我向來不擅長small talk,在香港的時候更是學會了剋制,那次竟出人意料地聊得開心,儘管我們平時只是打個招呼的關係。好像溺水的人突然找到了一根浮木,能夠喘一口氣。有時候人躺在泥潭裡不願意爬起來,得要人推一把,推一把就好了。交付論文定稿的時候我導師不在香港,我在已畢業學姐的遠程指導下,東跑西顛完成裝訂,抱著厚厚的四本論文給學院送過去,感覺卻很奇異,原來看似再可怕再難的事情結束時,不過是稀鬆平常。後來和朋友聊起這段,我們笑稱這是獨自待產。回想起這段時特給自己鼓鼓掌,想著原來我也挺勇敢,做了很多別人沒做過的事。
在香港的第一個跨年夜,我寫了句:哪有什麼輸贏?挺住就是一切。一個人生活久了會產生錯覺,好像不需要別人也能活下來,我想這興許是一種韌性,依賴慣了陪伴的人不會懂。比起當小公主,這種韌性更吸引我,因為任何人終究要面對孤軍奮戰的局面,對此你無處可逃,你必須接受。
生活的真相是需要你把傷口放進鹽水裡泡泡,熱水裡浸浸,挺住了也許能嘗到好果子,也許只是等來一片狼藉,但試試看,總還有轉機。
這是我一個人在香港的兩年,學會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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