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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證明中國人確實不適合創新

自2015年屠呦呦獲得諾獎之後,我在科學網博客呼籲應該繼續研究青蒿素的其他藥用價值,特別是抗癌和抗衰老blog.sciencenet.cn/blog,作為老葯新用應該有可能有巨大寶藏。

屠呦呦老先生果然是創新能力極強的人,她個人申請的用青蒿素治療紅斑狼瘡的專利,目前正在申報新葯。而除此之外,幾乎沒有那個人或機構繼續研究青蒿素,還以為繼續研究沒有價值還是本身就是沒有創新動機?我看是後者。

最近Cell上發表了兩篇關於用Artemether治療糖尿病的文章cell.com/cell/fulltext/,之所以能發到cell上,說明治療效果還不錯。但是一看作者,除了第一作者,其他都是清一色外國人。早之前大家抱怨諾華搶注了中國的青蒿素專利,還以為中國人是惋惜自己沒有即使跟進新技術呢,原來是自我安慰和自卑的說辭。

吃瓜群眾可能蠢笨傻,但是我們總聲稱國家對研究支持不夠的科研工作者為什麼不反省一下,這麼好的方向和時機為什麼做不成同樣的創新。

紅斑狼瘡是自身免疫性疾病,而糖尿病也有人說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果青蒿素能治療前者,那麼有很大概率治療後者,對於我來說,只要看到紅斑狼瘡,我就一下子會想到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但是我是個民科,國家一分錢也沒有支持,我不做進一步創新是有理由的,但是廣大製藥專家不做就說不過去。

我在屠呦呦剛獲獎時馬上提出應該跟進青蒿素的研究,那個時候外國企業其實已經再做這個事了,一家叫LondonPharma的公司那個時候已經開展用青蒿素治療實體瘤的臨床試驗clinicaltrials.gov/show,反觀國內什麼也沒有。

青蒿素原始創新在中國,而且第一次也是最主要的改進研究也在中國(周義清等人1990提交專利CN90106722.9),該專利被賣給了諾華(在美國的專利為US5677331)。至此中國人就遠離了青蒿素的前沿創新。

以上種種,說明中國人確實不適合創新,並不全是制度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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