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死亡與人類學——讀《潔凈與危險》有感
人類學作為一門自十九世紀後期才逐漸發展起來的新興學科,從誕生之日起,似乎就是以人類社會日漸強大的自我意識和從中產生的對於自身的反思為服務對象的。然而另一方面,它也是社會分化和從中產生的學科分化的產物。也可以說,是近代理性化和科學主義的結果。
作為社會科學的一份子,直到上個世紀為止,迪爾凱姆在《社會學方法的準則》一書中所提出的要把社會事實當作物來考察的認識方式,似乎還在人類學當中作為主導思想而被普遍接受。科學研究必有其對象,對象化本身,便是廣義的對於「物」的理解。然而,事實上,可以被作為物來把握的,只有能夠被當作物而看待的存在。然而是否人類生活中的一切現象都可以被當作「物」來看待?這點我表示懷疑。
正如瑪麗道格拉斯在《潔凈與危險》一書的序言中所言,「我們(西方人)只有先正視自己關於污穢的觀念,才能期望去理解其他民族的相關觀念。」同理,對於他人作為人的真正可靠的認識,也必須建立在對自己關於「人」的觀念的批判這一基礎上。然而,近代以來的西方社會那普遍以理性化和抽象化而設定的「人的存在」,加上千年以來習慣以片面性來取代人性的傳統,讓即便是說出了以上那句話的瑪麗道格拉斯,也依然沒有擺脫對於人性的割裂。
這實在是一個極具嘲諷意義的事實,以研究「人」作為己任的人類學,歸根到底還是習慣把自己定位為一門科學,然而,正如亨利柏格森所言:抽象的理智不足以把握經驗的豐富性,而科學定量分析的方法也測不出精神生活的內才深度。可以被理智所把握的概念,必然會喪失具體生活體驗的豐富性。即便是自己深入他者之中進行民族志考察的人類學家,由於其習慣的高度抽象化的思考方式和以理智、知性為主導的認識模式,在描述原始文化或原始思維的時候,也往往找不到真正的重點所在。要了解他人,我們需要的不是冷漠的分析,而是同情的了解。而只有當我們不把自己看作實證主義潮流下被割裂的人時,我們也才能在心中照映出他人作為一個完整的人的形象。而從這點也可以看出,許多人類學著作之所以將原始人描繪的和其本身相差甚遠,其原因便是和近代西方人相比,原始人更加接近完整的人的形象。
存在主義思潮,作為對於理性化思維方式與割裂人性這一習慣的反叛,無疑可以為人類學家提供一盞明燈,事實上《潔凈與危險》一書中,已經蘊含著對於存在主義思想的運用,然而其作者,似乎並不打算將其展開。而我想說的,恰恰是受其啟發從而想到的關於存在主義和人類學相關的一些看法,在下才疏學淺,矢漏之處還請多多見諒。
還是從《潔凈與危險》一書出發吧。
在書中,道格拉斯將污穢說成「位置不恰當」的東西。從而將污穢與凈潔的劃分與人類整個宇宙的分類聯繫在了一起。然而,比起聖經中凈潔與不凈潔食物的劃分,我們還有更加貼切生活的例子不是嗎?
很典型的一個例子,便是對於戀人或者非戀人行為尺度的劃分。這應該是每個談過戀愛的人都有過的體驗,即很多行為只有戀人可以做,而他人是絕對不行的。而當他人做了只有戀人可以做的事情時,這時我們的感受,應該說是所有可以被稱為污穢這一感受中,最強烈的一種。
為什麼會這樣?
難道我是因為自己潛在的宇宙分類或者什麼集體表象所以才感覺自己的女朋友被他人摸了屁股時感到不快的嗎?我不這麼認為。我想被西方人稱為原始人的哥們兒們也不會這麼認為,甚至西方人自己也不會這麼認為。就好像信上帝信天堂就不會怕死一樣,如果說有這種例子,我想這種以觀念代替體驗的例外也應該不會太多才對。
事實上《潔凈與危險》一書,通篇都可以按這個思路來理解。關於反常事物的力量與危險,其實就跟老婆發現老公行為舉止和平常不同沒什麼區別。其本質無非是危險或者說壞結果實現的可能性罷了。
大部分情況下,一個人可以設想的壞事總是比好事更多。就像大部分妻子發現平時準時回家的丈夫,突然開始經常整夜不歸;總是開機的妻子,突然開始變得有時聯絡不上。你的第一想法不會是他(她)為了給你準備生日禮物或是驚喜而通宵打工或是籌備禮物。首要的懷疑,是他有外遇或者她出軌了。比起驚喜,噩夢更加令人在意。
當然,瑪麗道格拉斯本書中所進行的列舉與分析都有其意義。只是我認為,比起社會整體或是宇宙秩序的失范或混亂,對於特定情景的厭惡感本身,更有資格作為禁忌的原因。當然,人類學家想要解決的也許正是這厭惡感和禁忌行為更深一層的意義。然而,我認為,事實上並不需要在這種情境之外,另外設定一些什麼東西。而脫離了具體的生活情景,真的還有別的什麼「意義」存在嗎?這是值得懷疑的問題。
我們總是在設想,人有一種永恆不變的本質。即便原始人與我們不同,我們依然可以賦予他們一個叫做「原始人」的標籤,所有可以被貼上這個標籤的人,都擁有一種可以被明確劃分的特性。然而事實上,是什麼支撐這這一設定?認為群體的劃分,可以泯滅具體的經驗?
當人類學家在探討原始人對於宇宙的劃分時,自己對於原始人的劃分,不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嗎?
如果我們不能解釋,為什麼我不能接受自己的妻子有外遇?你又怎麼可以確定,他人不吃特定的事物是由於對於神聖與世俗的明確劃分呢?
當然,你可以用一些列的社會學心理學的理論來分析人對於自己伴侶純潔性要求的原由。但是我還是認為,你分析的在有道理,也不會讓當事人心理好受多少。這就好比對於剛剛喪失了親人的人說死者會在另一個世界生活的更好一樣,所謂的科學的分析,大部分也不過就是這種自欺欺人的安慰罷了。
那麼這樣一來,難道人類學社會學的理論分析都是沒有用的廢話嗎?當然不是,在其特定的理論框架內,他們構造著我們的分類和對於事物的解釋。
也就是說,科學本身,和原是分類,在作用上沒什麼差別。就像你不能說原始分類沒有用一樣,我也不會說科學沒有用。
筆者在這裡想要強調的是,禁忌與祈禱,或者說積極的儀式和消極的儀式,作為象徵,指向的都不是觀念,而是感受。就像迪爾凱姆解釋不了人類集體表象的來源一樣,把危險歸因於觀念上的劃分這一事實,也找不到最初起因。
如果一切社會事實或象徵行為的來源是社會和分類體系,那麼社會本身從何而來?宇宙體系的建立又為何會存在?我們為什麼要劃分出神聖與世俗?又為什麼將自己和他人歸類為這一或那一群體?
除非將這些問題歸類於自然進化論,也就是人類生理上的原因,否則社會本身,集體本身,乃至人類這些概念,作為剩餘性範疇,終將不置了了。
但是,假如社會科學將社會本身看作是進化論和生物學的結果,那麼,一切社會現象,便都可以用生物學的理論來解釋了。假如人類會有集體表象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為人類生理上和動物不同,那麼每個人每個群體的不同的行為,便都可以用生理上的不同來解釋。迪爾凱姆曾把自己成為觀念論者,舉出的理由就是他不認人的一切行為可以被還原為物質的或被生理所決定的。然而,問題是如果除了生產力或是生理基礎,人類還有一種被稱為社會性的存在從而使他的行為具有與其他物種不同的意義所在,那麼是什麼賦予社會這種功能呢?人類的「社會」和動物的種群之間,區別何在?我看不到他的回答。
這裡我要說的是什麼?即是脫離了具體的情境和感受,理論分析所能擁有的便只是虛無。
把性危險的觀念解釋為社會不同部分關係的象徵和層級制度或對稱體系的反映,當然沒有錯。但是,為什麼?為什麼人類要劃分出不同的社會關係和對稱體系呢?
如果說社會的建立和觀念體系的劃分是出於生存或更好的生存,那麼為什麼其他物種沒有發展出社會呢?
歸根到底,還是生理上的差別嗎?我想不出其他的解釋方法。
社會學或集體性的解釋方法,比起前期的泛心理主義當然更加自成體系,也更加符合經驗觀察。但是,假如還想再向前一步,也許我們又得返回到那些曾經被我們拋棄的內在的體驗中來。
「對污穢的思考包含著對有序與無序、存在和不存在、有形和無形以及生與死這些問題的思考。」事實上,思考本身也是衍生性的。歸根到底,不論是現代人還是原始人,都不得不面對的東西只有一個——即自身的存在或者說生存本身。而究竟什麼是存在?我們又因何可以被稱之為「人」?所謂的人到底是什麼?不會打這些問題,一切關於人類或社會的理論都不過是空中樓閣罷了。
這些問題也許聽起來很玄,但其實這些它們就在我們身邊。
這裡我還是要拿戀愛中的人舉例。
設想這是普通的一張普通的街邊座椅,我和我的愛人一起坐在長椅上看著車水馬龍,人潮湧動。這景色雖然很平常,然而我的內心卻感到十分的幸福。我轉過頭,看著她,情不自禁的吻了上去。她嚇了一跳,嬌嗔的說「你幹什麼啊?」我看著她略顯慌亂的神色,微笑著說:「你知道嗎?我真的好愛你,真想永遠和你在一起。」
好吧,這情景寫的我自己雞皮疙瘩都起來了。然而,我要說的是,每個戀愛中的人,都不確定自己和愛人會廝守終身。然而,為什麼,我們卻總會在戀愛中看到對於永恆的承諾?我們明知道說出了「我愛你」並不會產生什麼具體的效用,然而卻為什麼,會情不自禁的,將心中的感情表達出去?
在這裡,一切解釋都是次要的。當戀愛中的幸福感充斥心中的時候,這個場景本身,便是一切意義的來源與終結之處。一切行為和觀念,在當下的感受面前,只能作為這一感受的背景而存在。在這裡沒有什麼「人類的命運」或是「人在宇宙中的地位」,有的只是一種當下的滿足,和對未來的期待。
你是為了物種的繁衍和性慾的滿足而對他人說出愛你的嗎?是,但不僅僅是。
你是為了博得對方的好感從而讓對方更加重視你而做出愛她一生一世的承諾的嗎?是,但不僅僅是。
你會因為明明知道兩個人也許不會有結果,就放棄對至愛的人追求,放棄做出與他相守終生的承諾嗎?也許會,但更可能不會。
我們當然不能否定自然規律和客觀條件的決定性,也不能避免未來擁有的無數不符合我們期待乃至我們懼怕的因素。然而,因為的愛情是建立在性本能和無意識的基礎上,我便沒有選擇的權利了嗎?因為我與愛人的相遇相知,是受我們所處的社會環境制約的,所以我的愛情便只是一個可被量化考察的社會事實嗎?如果你說是,我就要給你一拳。或者說,我們觀察到所謂的孝順、養老這樣的事實,只具有社會學上的相對性,所以,為了更輕鬆的生活,你便應該把父母送到養老院去嗎?你對父母的感情,無非只是出於生理事實和社會整合的需要嗎?不,絕對不是。
不論是社會學還是生物學包括人類學,一切科學所能說說明的都是事物為什麼會這樣,而不能說明事物為什麼不是那樣。
即便一切條件都是決定性的,人之為人的基礎,也是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我盟都可以選擇說不,選擇為我所是。
我的愛情是以我作為男性的生理和心理為基礎的,但是,為什麼我愛的是她而不是其他人呢?為什麼我會在這個時間愛上這個人呢?為什麼是我而不是其他人愛上了她呢?如果我的愛人得了重病,我處於種族繁衍的需要不是應該拋棄她嗎?失戀了之後,明明痛苦也沒有用,所以我就會馬上用積極的心態尋找下一伴侶嗎?你會嗎?反正我不會。而我也不想會。
正如薩特所言,我們不能夠把人解釋成一個堅實的實體性事物,存在於構成世界的萬物之中;他在自然之外,因為他以他的否定能力超越了它。人的自由,也就是說「不」,而這意味著他是那虛無賴以產生的存在。
現在,讓我們把目光投向一萬年以前。設想在密林和草原上,費盡千辛萬苦獵到獵物的祖先們,發出無比欣喜的吼叫。他會因為不知道明天是否可以收穫獵物或是自己也許會在下場狩獵中身亡,而放棄表達自己的喜悅嗎?不,不會。
設想五千年前,剛剛學會耕種的人們,在豐收時的歡樂。他們會因為不知下一年是否風調雨順,而放棄當下的慶祝嗎?不,不會。
明知道期待沒有用,所以就應該放棄期待嗎?不,不會。
明知道承諾沒有用,所以就不需要再承諾嗎?不,不會。
禁忌作為最原始宗教現象,體現的不是什麼社會分類與整合,而是跟為根本的人的自由。
所有自在存在的東西,最多只能做這個或是做那個。而只有人,才有資格,選擇不做什麼。「根本沒有什麼『永恆不變的本質或價值結構』是被給予的,是先於人自己的存在的。那種存在只有意義的,最根本的是由於有說『不』的自由,並且由於說『不』而創造一個世界。
禁忌作為一種普遍的規則,是不能先於人類社會而存在的。但社會本身是建立在人之為人的前提上的。袋鼠氏族不吃袋鼠而非不吃別的什麼,決然找不出一個必然如此的理由。唯一可以想像的,只能是某種情境下一個或幾個人,對吃袋鼠這一行為選擇了說「不」。而當,不吃成為一種規則而成為必須要做的事情時,人的自由往往又一次對這種規則選擇了說「不」。所以不論是禁忌還是打破禁忌,體現的都只不過是人類說「不」的自由。
並非是秩序造就了不潔,而是對於不潔的厭惡中,產生了秩序。我不覺的神聖和世俗的劃分有什麼先天的必然性,只不過由於人類的自由必然包含著對於某些觀念和行為的排斥,這種排斥造就的劃分就被貼上了什麼「神聖和世俗」的標籤。
和將「神聖與世俗」的標籤貼在所有宗教禁忌中一樣,強調什麼污穢只存在於一種系統之內,事實上毫無意義。我對於放在餐桌上的鞋子和你對掛在頭上的褲子的反感沒有什麼不同,但是我的感覺絕對不是你的感覺。對於神聖和世俗的劃分就好像將我的厭惡同你厭惡畫上等號一樣。但我是絕對不可能體驗到你的厭惡的,不管你是和我一個社會系統還是不是一個,我討厭吃青椒你不討厭,但是這種不同絕對不能用生理上的不同來解釋。而說污穢的觀念產生於不同的社會系統,就好像用生物學和心理學來分析為什麼我討厭吃青椒而有的人不討厭一樣。污穢的來源只有一個,就是厭惡感。你可以試圖分析我為什麼會有厭惡感,但是你絕對不能說是因為你的分析而產生了我的厭惡感。《利末記》當中的可憎之物被排除,對於創世之物的純潔性的規定可能是造成這一結果的眾多的因素之一。我很難想像早期的閃米特人在看到豬時想到的是他玷污上帝創世之物的獨特性,或是考察一下自己對於事物固有的分類從而認為他威脅到了自己的象徵體系。你可以說這些都是他們產生對豬的厭惡感的因素,但是我認為,比起這些,更為根本的決定其不吃豬肉的原因,是因為他覺得噁心。而這和我不想吃老鼠的感覺應該沒什麼區別。難道我不喜歡老鼠是因為老鼠威脅了我對宇宙事物的劃分?說實話,我真的不這麼認為。
感覺所包含的信息和整體的心理感受,要比抽象的概念所包含的信息多得多。所以只可能用前者涵蓋後者,而後者是絕對不可能完整的代替前者的。你連自己為什麼討厭吃青椒都解釋不清楚,你憑什麼認為自己可以解釋別人為什麼不喜歡用左手拿食物?很多問題都是一樣,只要你試圖去解釋,就已經遠離了問題本身。
所以,我們如果想要更加了解別人,只是搜集他的信息分析他的行為是沒用的。我們要做的是以自己的感受為基礎,設身處地的去想像對方的感受。了解所有異文化或原始文化都一樣。人歸根結底,能夠認識的只有自身。而能夠了解的他者,也只是自身當中可以被設想的他者。你用社會學心理學人類學的理論能夠了解自己多少,你通過這些理論對於他者的了解也就不會更多。
可以試想自己站在億萬年前的草原上,頭頂上是無盡的星空,周圍堆積著不可名狀的危險。在篝火與野獸的屍骨邊,躺著剛剛死去的親人的遺體。社會如果是萬能的,集體意志如果是有用的,為什麼白天還和自己說笑的傢伙,現在卻一動也不動了呢?你當然知道他是死於疾病或是野獸的襲擊,但是為什麼疾病和野獸會讓人死亡呢?歸根到底,死亡為什麼會存在?死亡到底是什麼?而就算一切有了答案,就能讓失去的悲傷有所減緩嗎?
你拚命的吶喊,只想喚回熟悉的微笑。過往的一切突然歷歷在目,你發現躺在眼前的軀體並不是逝者的全部。死亡在這裡,絕對不是一個概念,而是一種體驗。一方面是失去的痛苦,另一方面又感到這個充滿不確定的世界的恐怖。
為什麼在被無神論和唯物主義主導的今天,在一切其他的宗教儀式幾乎都看不到的現代,婚禮和葬禮還是幾乎家家必會舉辦的儀式?
如果家庭無非只是為了社會穩定和在生產的方便,婚禮就不是必須的,甚至從經濟的角度來講是多餘的。
如果葬禮的意義,是通過集體的聚集,從而彌補失去社會成員的損失。那麼作為已經沒有勞動力的老人,他的死亡只是減少了社會的負擔,從總體來講,社會的生產力,在老人們的死亡之後,是增強了才對,哪裡有什麼損失?
和自然中的自在存在比起來,人類是自由的。然而這自由的代價,便是你要承擔自己的渺小和世界的無情。面對的無盡的危險,面對著不可預知的災難,祖先們體驗到的虛無和弱小,使我們所無法設想的。
然而,正是在對虛無的對抗中,在這最初的此在在世的敞開中,人類承擔起了世界全部的意義與價值。最初的自由,便是認識到自己的不自由。對著世界的虛無說不,便是認識到自己和世界之間的區隔最初的來源。
就像戀愛中的人,明明知道沒有用,也會許下承諾。儀式慶典上,狂舞和歡呼,也代表著人類面對虛無的決不屈服。
一個人死了。朝不保夕的原始時代,誰也沒有功夫去衡量這到底意味著什麼。但是,明明可以讓他暴屍荒野,甚至將死者的屍體作為事物才更有利於生存。然而,對於這種自然的狀態,人類依然選擇了說不。
人類社會歷經近萬年的發展和演化,現代人生活中的一切,幾乎都可以說和祖先們大不相同。為了適合原始時代,在原始社會的環境中創造出的規則和禁忌,早就被現代人拋之腦後。但是我想,在面對摯愛的人從而期望長相廝守時,或是在面對至親的人的死亡時,不論是現代人還是古代人,應該都沒有什麼不同。
在此,我們終於可以脫離一切枯燥的設定和荒誕的妄想而真切的領悟到創造出人類一切有意義的行為的最為根本的原由了:
那是存在於世界中一切意義的敞開。
那是自為存在對於自身超越的表現
那是對於過去的緬懷,
那是對於未來的嚮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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