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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病人、來訪者,還是消費者?n稱謂的政治正確與理念的變遷

英劇《神秘博士》中有一次主角Doctor時間旅行到文藝復興時期的英國,遇見了青年時的莎士比亞。面對這個尚未充分認識自己力量的語言大師,Doctor大吼著告訴他「Wordsnhave power!」 是的,語言是有力量的,比方說我們日常使用的稱呼就會用它的力量在第一時間潛移默化的影響著我們對一個人(群)的認知。我所從事的精神和心理治療行業對患者有很多稱呼:病人(patient)、來訪者(client)、消費者(consumer)、接受者(recipient)、使用者(user)。目前,行業內最『政治正確』的稱謂是消費者,而我本人比較習慣的稱呼是來訪者或者病人。你可能會奇怪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叫法?在這裡,我會分析一下這些稱呼之間的異同以及稱呼變化的意義。

稱謂的變遷

在醫學發展的初期,只有『病人』這一個稱呼,不論是尋求生理或者精神、心理方面治療的患者,都叫做病人。病人Patient一詞來源於拉丁語pati(忍受),指的是患有疾病、忍受痛苦、需要治療的意思 。這個稱謂暗示著臨床工作者和病人的關係不僅僅是商業上的供給與需求,除此以外,臨床工作者也有幫助病人消減痛苦的道德義務。

來訪者(Client這個概念是從上世紀中期開始沿用到精神心理衛生領域的,最初來源於美國心理學家卡爾?羅傑斯1951年提出的來訪者中心療法(client-centeredntherapy)。用『來訪者』取代『病人』這個概念,意味著精神心理治療由原先那種臨床人員掌握權威,病人只能被動接受治療的『大家長式模式』,逐漸發展為以來訪者為中心、雙方共同協作的平等關係。

上個世紀90年代起,精神病學與心理學行業開始使用精神衛生服務消費者(consumer全稱mental health consumer)這個詞,相應地,臨床工作人員(clinician)則被稱為健康服務提供者(provider全稱mental health servicenprovider)消費者本來是一個經濟學概念,借用這麼一個概念,體現了行業內部對醫患關係的理解的進一步轉變,更加強調來訪者的主體地位,以及醫者對其自主權力的尊重。

與消費者差不多同時出現的稱呼還包括精神衛生服務的『接受者』(recipient;全稱mentalnhealth service recipient)、『使用者』(user;全稱mentalnhealth service user);這些稱呼同樣強調患者為主導的醫療服務方式,但又淡化了『消費者』這個詞所代表的強烈商業交換色彩。也有人提出不同意見,認為『消費者』、『接受者』和『使用者』這類中性的名詞,完全可以套用在其它任何行業上,否定了精神、心理疾病患者身心上的痛苦和這個行業的特殊性。

讀到現在,你可能會覺得:病人、來訪者、消費者、接受者、使用者,不過就是一個名稱,有什麼可糾結的,值得這麼小題大做么?只是討人厭的政治正確吧!不得不說,這個變化確實不僅僅是政治正確,更多的是由於以人為本的服務精神(Person-centeredncare)的出現。

理念的變遷

我們知道, 稱呼不僅僅只是一個代號,它暗示著相互之間的關係、態度、權力、義務。舉例來說,漢語傳統中十分講究稱謂的長幼尊卑,同輩之間也只能稱呼字或者號,而不能直呼其名。可對比英文語言,且不說沒有這些講究,甚至連『您』這樣的敬辭的載體都沒法找到。這些差異固然是由於文化不同所致。但我們也可以說,也許正是因為語言、用詞的區別,才造成了兩者迥異的等級和尊卑觀念。對患者稱呼的演變,就很好的體現了醫患之間這種態度關係和權力中心的變化,而這個變化的背後,對應的則是人本主義思潮的興起。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西方國家的精神衛生髮展仍處於『蠻荒時代』,大量精神病人甚至窮苦老弱被關進瘋人院(InsanenAsylum)。收容精神病人的趨勢在1950-60年代達到了頂峰。據統計,1955年間,有55萬9千名美國人被收容在公立精神病院中,占當時美國總人口的3.39%,而這個數字尚沒有統計住在私立精神病院的病人。這些精神病人的基本人權得不到任何保障,病人完全無法決定自己的去留。精神病人被認為是進化論中的失敗者,被禁止生育、繁衍後代。很多精神病患者甚至被強迫去囚犯勞動院(workhouse)工作或者被囚禁在拘留所、監獄中。這段可怖的歷史也因此成了大批影視作品的寵兒。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精神衛生改革勢在必行。1960-70年代,歐美主要國家幾乎同時走上了去機構化(deinstitutionalization的道路。去機構化最直觀的表現是大量關閉、廢除傳統意義上的精神病院,鼓勵病人融入到普通的社區生活中去。但其更重要的意義是改革醫療系統、糾正社會偏見和構建配套的社會、福利機構。比如,政府鼓勵高效的詢證療法、增擴私立醫療機構、強調精神心理疾病的早期干預、通過公共衛生和宣傳化解社會對精神心理疾病的歧視和不理解,與此同時,政府改進公關房屋、福利救助和監獄系統的服務,以更好的滿足精神病人的需求。這場席捲發達國家的歷史性變革緊緊圍繞著以人為中心的治療理念而展開,重新構建了現代精神衛生管理的體系。

卡爾?羅傑斯的來訪者中心療法就誕生在這樣的變革中。用『來訪者』替代『病人』這個稱呼,反映了其人本主義精神中對自由意志和人的自主權的重視。在人本主義的理念下,醫療人員不再掌握大家長式的絕對權威,而是把一部分治療的權威和決定權轉移到來訪者本人手中,同時也把治療的責任相應地歸還給來訪者。在通常情況下,臨床工作者不再具有對治療的決策權,來訪者才是治療的中心 ,與臨床工作者一起共同為自己的健康承擔責任。隨後的半個多世紀,人本思想滲透到社會的各方各面,羅傑斯的來訪者為中心的思想已經成為現代心理學的基本價值觀,融合進各類心理療法之中,它不再是一項單獨的技術,更加不是一種獨立的療法或流派

1990年以後,以來訪者為治療主體的理念得到進一步強化,來訪者與臨床工作者的權力比對進一步傾向於來訪者。 精神衛生服務的消費者、使用者這類稱呼逐漸取代來訪者,成為政治最正確的稱呼,出現在各類政府報告和研究文獻當中。消費者一詞暗含的意思是患者有絕對的權力決定是否消費,在哪裡消費,什麼時候開始消費,什麼時候終止消費。消費者作為其健康管理的主體,為自己的健康決策負責,主動去消費現有的醫療資源,擁有絕對的選擇權,而醫療行業從業者的職責則僅是為這些消費者、使用者們提供專業的幫助和醫療服務。

儘管消費者這個詞是目前最政治正確的稱呼,反對的意見也並非沒有。有人認為,消費者這個詞不能體現患病者的痛苦和醫務人員的責任感,且帶有一種很強的商業運作的意味,似乎顯得醫務行業和其它行業沒有任何區別,僅僅是買賣交換。此外,把患者稱為『來訪者』和『消費者』,雖然強調了患者的自主選擇、決定權以及為自己的健康負責的義務,然而事實上,精神心理疾病可能會影響患者的認知和自我意識。極端情況下,患者甚至完全不能意識到自己的病情。因此,消費者這個詞,並不能體現治療師—來訪者關係的複雜性。

一項研究表明,醫、患以外的第三方更喜歡把患者叫做消費者、來訪者、接受者等,而患者本身更喜歡被叫做病人。另一個研究調查了100名醫生和100名心理學家,發現醫生和心理學家更喜歡直接叫患者的名字,而不論醫生或是心理學家都不喜歡被稱為精神衛生服務的提供者(provider)。

你覺得哪個稱呼更為合適呢?

1. n病人

2. n來訪者

3. n消費者

參考文獻

Lamb, H.R. & Bachrach, L.L. (2001). Some perspectives on deinstitutionalization. Psychiatric Services, 52(8), 1039-1045. DOI: 10.1176/appi.ps.52.8.1039.

Naseem, A., Balon, R., &Khan. S. (2001). Customer, client, consumer, recipient, or patient. Annals of Clinical Psychiatry, 13(4), 239-40.

Rollin, H.R. (2003). Psychiatry in Britain one hundred years ago. The British Journal of Psychiatry, 183(4) 292-298. DOI:10.1192/bjp.183.4.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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