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道六師、耆那教與佛教

佛陀在世時,向 Ajātasattu(未生怨王)講解過一段開示,後來結集後成為《巴利三藏·長部·沙門果經第二》(Sama??aphala Sutta)。 在該經中,佛陀提到了當時的「外道六師」,他們分別是:

  1. Purana Kassapa,主張「無作論」或「道德虛空論」,他認為,無論造的是善業或惡業,純粹只是造作而已,並不會帶來任何結果;
  2. Makkhali Gosāla,主張「命定論」或「宿命論」, 認為一切都是註定的;
  3. Ajita Kesakambala,主張「無因論」或「斷滅論」,既否定因,也否定果,認為「無因無緣眾生污染, 無因無緣眾生清凈」。Ajita 是古印度自由思想學派「順世論」的先驅之一。順世論(lokāyata,lokāyatika)意即隨順世俗的思想。此學派主張包括人類在內的一切世間都是由地、水、火、風四大物質元素組成,人死後一切歸無,沒有靈魂,沒有來世。此論否定輪迴,否定業果,道德、苦行、布施、祭祀等皆毫無意義,人生的目的在於享受快樂和滿足肉慾;
  4. Pakudha Kaccāyana,主張「靈魂不滅論」、「七元素論」或「原子論,認為靈魂不會因為身體被殺而遭到傷害或者毀滅,所以沒有殺生者,也沒有被殺生者;
  5. Niga??ha Nataputta,也被尊稱為「大雄」(Vardhamāna Mahāvīra),耆那教的教主。上述外道諸師,或持「靈魂不滅論」,或持「斷滅論」,或持「命定論」,而大雄認為,他們的觀點各持一端,因而主張「非一端論」,認為凡事總有兩端,兩端在各自特定的條件下都有可能反映部分的真理,不能把一事的兩端截然割斷,絕對對立。稍後詳述其觀點內容;
  6. Sa?jaya Bela??hiputta,主張「不可知論」、「懷疑論」或「捕鰻論」(鰻魚的身體很滑,很難抓住它。這個人的理論如同鰻魚一般,對任何事物都持懷疑態度。你問他什麼問題,他都不直接回答,只給你模稜兩可,甚至連模稜兩可都不是的答案。)。上首弟子舍利子尊者和摩訶目犍連尊者,在成為佛陀的弟子之前,曾跟隨其學習。

我以《沙門果經》中的順序列出了上述六位外道師。然後重點來講第五位外道師,Niga??ha Nataputta(尼干達 · 那答子),也就是耆那教教主大雄。

耆那教,屬於苦行外道。同時代的外道六師中,耆那教的尼干達提出的教義,和佛教最相似。相似點有:

  • 都講「業」與「業果報」;
  • 都強調通過積累善業、持戒、修行實踐來達到解脫;
  • 解脫的最高境界,都稱為「涅槃」。

然而在這些共同點之外,還有不同點

  • 耆那教相信有靈魂的存在,認為靈魂會受到污染,如追求物慾、欲樂,導致靈魂墮落,因為墮落所以就要輪迴。而佛陀的教導中,否定靈魂(jīva)的存在
  • 耆那教認為,必需通過修行,才可以凈化靈魂,而其修行方式,稱為「消業」(kammāna? byantībhāvā),即通過實行苦行,以各種方式折磨自己,而讓過去還沒有成熟的惡業先成熟,同時持戒不造新的惡業,於是當這些惡業被消盡了,就可以解脫一切苦。然而,佛陀的教導是,「過去的業是不可能消除的」,當因緣成熟就要受報,這符合緣起法的客觀規律。

耆那教以苦行為修行方法的邏輯其實很簡單,那就是在「業果報」上功夫:既然過去世造了惡業,這些惡終有一日會呈現惡果報而帶來痛苦,那我們現在就主動行苦行,提前把這些惡果報全部受了,受完了就解脫。

為了達到解脫,一方面他們通過行苦行而進行「消業」,另一方面,他們要持戒,防止製造新的惡業。其戒律稱為「五誓言」:不殺生、不妄語、不偷盜、不邪淫和不執著。

而在定義「不殺生」時,由於其教義存在「靈魂論」,認為「人畜」和「植物」都存在靈魂,於是其「殺生」的涵蓋面就變成了「殺靈魂」,而不僅僅是「殺害人畜」了。所以,耆那教徒會避免去吃根莖埋於地下的植物,如馬鈴薯、胡蘿蔔之類。失去生機(不會再生長)的植物可以吃,成熟後自然掉落的果子沒問題。

而佛教定義的生命,則是六道範疇的。最重要的是具備名法(心理現象),即具備意識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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