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生死如螻蟻,每座橋都是無家者的家

文/@夜影如歌

感謝@周祚@飛鳥冰河以及知影諸多小夥伴的指點。

昆明,西站立交橋。

對流浪者而言,這裡是這座城市中不多的「宜居之地」——立交橋四通八達,南、北、西三側成群的居民區每天產生大量生活棄物,是拾荒者的金礦;東面的大學城、翠湖有大量公共設施,提供遊盪的去所;2.5公里外就是城市的心臟南屏街,而600米外,酒醉金迷的文林街人來人往。

立交橋下是一個隱秘的綠化帶,想要進去,需要橫穿馬路,趟過立交橋分流而下的滾滾車流。撥開橋下垂下來密密層層的藤蔓植物。站在橋下的空間里,風從四面八方灌入,兩側車輛駛過,回聲震耳,令人手足無措。

這裡,就是那些無家者們的家。

雖然嘈雜並且荒涼,但能遮風擋雨,已是城市對於流浪者最大的慈悲。這裡曾居住過十幾個流浪者,而今只剩兩個,劉淑芬,楊保紅。

劉淑芬

劉淑芬60歲。瘦小,佝僂,緩慢。

立交橋下曾有別的老人,後來要麼回老家,要麼被親戚接走。劉淑芬不能擁有這樣的幸運。

五十年前,和哥哥從貴州到昆明,在工廠掃地。後來嫁人,因為不能生育,兩年後離婚,跟著哥哥過日子。六年前哥哥去世,被侄女趕出門。搬回工廠住了幾年,廠址拆遷,她又被趕出來,再沒有去處。

三年前,劉淑芬回過老家。離家半生,故舊凋零,她無處投奔,只能再回昆明。昆明還有個堂兄,前些年也去世。劉淑芬去堂兄女兒家住過一夜,然後離開。她沒有說遭遇了什麼,只喃喃地:「沒有錢,親戚一個不理一個。」

半年前,劉淑芬住進立交橋下。

這裡並不安全,住進來的第一晚,凌晨2點,睡夢裡被掐住脖子,刀就頂在肋骨,現金和值錢的東西被洗劫一空。幾天之後,兩個年輕男人搶劫後,要「順帶」強姦。劉淑芬哀告「我都70歲的老人了」,才得以倖免。

有人搶,有人偷。「家」里的東西常不翼而飛。有時是撿來洗凈的衣服,穿在「鄰居」身上。有時是做飯的鍋,到了另一群流浪者石頭壘起的灶台。

文明的旮旯里,法律、正義並不存在,弱肉強食就是秩序。面對欺侮,劉淑芬從不反抗,這令為惡者更加囂張。到後來,別的流浪者會當著她的面拿走東西,偷竊變成搶劫。而原本偶發的搶劫成為每隔幾天的例行公事。

拾荒賣廢品是劉淑芬唯一的謀生手段。立交橋一帶,有近20個拾荒為生的人,彼此之間並不友善。年紀最大的劉淑芬,為了躲開推搡、毆打、搶劫,要花更多時間,走更多路,才能「撿」夠生活費。她見過這個城市一天所有時段的模樣。

我見過她從地面撿東西的樣子,右邊身體拖著微跛的左腿挪過去,原本佝僂的身體再極緩慢地彎下去,腿不敢彎——就像一屈腿就要坐倒。行動之緩慢,彷彿每個動作前都要緩一會兒,積蓄力氣。

飢餓與窘迫相伴。從前偶爾買一點麵條,就算改善伙食。僅有的鍋被偷去後,劉淑芬每餐只吃一個5毛錢的包子。她說:「人老了,撿不著瓶子,賣不著錢,吃不起飯。」

包子也快吃不起了——兩年前,塑料瓶五塊錢一公斤,如今三塊五;廢紙板從一塊跌到七角。劉淑芬花四天時間,只撿到86個瓶子。經過廢品收購站剋扣斤兩,一共賣了七塊錢,相當於十四個包子,夠吃四又三分之二天。

前些日子,實在熬不住了,膽小的老人鼓起勇氣,去文林街乞討,「想討點好吃的」。

這條昆明著名的酒吧街上,那麼多人,為了片刻歡愉,揮霍無度。他們衣冠楚楚,身上灑著香水,點許多燒烤,當眾送昂貴的鮮花和禮物,卻用滿臉嫌惡驅趕行乞的老人。樂意施捨的卻是外國人——5個看上去不那麼有錢,一人面前只有一瓶啤酒的外國人,每人給了她10元。

講述這些的時候,劉淑芬沒有表情,沒有動作,甚至連語調也聽不見波動。立交橋下光線昏暗,她木然地坐在長滿霉斑的破舊被褥上,彷彿更佝僂了。

前幾天,天熱的時候,環衛用洒水車巨大的水槍澆花。茂密的藤蔓植物擋住環衛的視線,卻擋不住水槍。劉淑芬的被褥衣物被淋濕,發霉。她又老又慢,來不及在洒水車的音樂里將被褥挪開。

車輛在立交橋的匝道川流,刺耳的噪音回蕩,讓人辨不清來途和去路。垂下的藤蔓植物將橋下的世界與外面隔開,站在路旁打望,根本無從看清裡面的身影,瘦小,佝僂,緩慢。

楊保紅

楊保紅刻意與「鄰居」們保持距離。他不認為自己是個拾荒者。

他在橋下搭了個帳篷,門缺了一半。帳篷外支著把傘,傘衣也破了一半。傘的上方搭著條繩子,晾著破了幾個洞的毛巾。衣服雖然髒了點,但看得出比較新。他臉上也還乾淨,只是頭髮覆蓋著一層幾天沒洗的油膩。

他用警惕的眼神看我,不願說話。卻在5分鐘後放鬆下來,話匣子開始關不住——看得出對溝通的渴望。他讓我叫他小楊。

小楊22歲,父母健在。18歲外出打工,換過許多城市和許多工作,最長2年,最短連一個月都做不滿。

打工生涯攢下5萬塊。一年前,女友和錢一起消失。小楊心灰意冷,懶得找人,也懶得工作,索性辭職。賦閑後,覺得每月交一筆房租不划算,乾脆住到立交橋下。行李寄存在朋友處,隨身帶兩套換洗衣物,走到哪裡,哪裡就是「家」。

相較劉淑芬,年輕的小楊花在拾荒上的時間短很多。下午兩三點出門,不到四小時,就可以「撿」夠30元。年輕人走得快,拿得多,懂得辨別物品的價值,也能和廢品店老闆討價還價。「運氣好的時候,一次能撿兩百多塊的東西。」

他不做飯,餓了就買,十幾塊一個的盒飯不吝嗇,只喝純凈水。每周去潘家灣澡堂洗一次,7塊錢。刨除開銷,每個月還略有結餘,所以小楊偶爾接濟劉淑芬一點錢,或者給點東西。但兩人的關係也僅限於此。劉淑芬被偷被搶,小楊都不管。「一個人在外面,少惹事好一點」。

這座城市對於小楊,並不像對劉淑芬那樣吝嗇。「工作」之餘,他可以「享受生活」,步行去近一點的翠湖,或者搭公交,去遠一點的海埂、滇池,在所有免費進入的場合遊盪。有時候在小西門站著看一會書,更多時候在網吧通宵——他已習慣晝伏夜出。因為立交橋下蚊子多,晚上睡不著。也怕白天出去遇見朋友,被發現過得不好。

離家四年,他只回去三次。住在立交橋下後,小楊沒再與家人聯繫過。他說,「出來闖,總得有點樣子才回去」「不想讓他們知道近況」。他也拒絕救助站的幫助:「覺得自己有手有腳,能做得來,還是想自食其力。」很難推斷出這些行為,究竟出於逃避還是自尊。

好在年輕人還有力量從生活的谷底掙扎。下午四點,小楊撥開藤蔓植物,從立交橋下的綠化帶走出。「時間差不多了,我該去工作了。建設路、南屏街、昆都,我哪裡都會去,以後還有遇到的機會。」

是與我重逢的機會,還是碰見來自生活的轉機?他揮揮手,留給一個背影。

立交橋是城市的縮影。人們擦身而過的時候彷彿發生聯繫,卻也彷彿全然無關。橋下那麼多路口,不同人奔向不同終點,必然地匯入某條關於生活的滾滾洪流。

住在橋下的流浪者們,似乎永遠在人們的視線之外,你看見他們,也全然沒有看見。他們的生死與螻蟻無異。或許每個人的生死都與螻蟻無異。

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2012年,我剛成為實習記者。月薪800,沒有稿費。完成採訪後,我給了劉淑芬50塊錢,自己揣著剩下的20塊餓了兩天。時任領導不待見我,這篇稿子沒人指點,最終沒有見諸報端。

後來不久,領導被調離,我終於得到機會出頭,成為報社裡拿稿費最多的那一群。曾經遭受的冷遇,至今不能忘。等到自己帶實習生時,每每心下自我叮囑,不可冷漠,別毀了熱愛的初心。

再後來我離開昆明回到長沙,也離開媒體,抑鬱大半年。睡不著的時候,看巴西世界盃,或者驅車,像個邊緣人那樣在城市遊盪。

夜裡總有不睡的人。凌晨三點,江邊依然有戀人騎雙人自行車,廣場上有人捉對玩著柔力球,有人用水在地面寫字。我隔著很遠觀察,臆想他們臉上的滿足或者落寞。

劉淑芬告訴我,曾在深夜的文化巷看見人交媾。衣冠楚楚的男女,當街地,像兩隻動物那樣聳動,呻吟傳到巷尾,再悠悠傳回來。這一段我沒有寫進稿子,卻久久不能忘。

後來成為流浪者的我,亦見到過許多:酒吧門口,醉酒的妙齡女子被人從地上撿走;搖晃的車輛里光著身子的男女;流浪者成群結隊睡在不遠的街角。某個夜晚,他們中的兩個男人彼此上下其手,旁若無人。

我去過長沙許多立交橋下,卻從未發現流浪者。這城市在立交橋下豎起無數水泥錐,不給邊緣者立錐之地。

四年之後,我從硬碟里拿出這文章,重寫一遍。我已不做記者,也不再記得前任領導的面孔。我早已比她賺得多,可這實在沒什麼好誇耀的。我只遺憾,在短暫的職業生涯里,沒有寫出什麼像樣的章句。

孤獨的時候,我想講個故事給你聽。故事很爛,我只是想說說話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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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神的劇本人在演

主編|周祚

責編|周祚&喵臣

夜影|夜裡的花,地下的泉,衣服襯裡的圖案,沉默的愛情。沒人看見的努力,寫了又撕掉的詩。我只想在孤獨的時候說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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