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人的雨傘
四月份入職一家房地產行業公司擔任公司法務至今,算是重回法學學科對口行業了。偌大的辦公室中,除了我和主管二人的辦公桌,便是柜子——存放的十多年的法務工作材料,涉訴的也好,合同檔案也好,圍繞著訴訟準備的各種資料檔案也好。偶爾來往的同事,似乎早已習慣我們辦公室的布置——除了,有一次被同事問起——為什麼你們辦公室的都用那麼大的雨傘?
我頓時腦洞打開:是不是所有法學人都會買那麼大把的雨傘?如是,是不是構成了一種特定的隱喻?就像之前旁觀的一次刑事庭審,合議庭、公訴人和書記員都是年輕妹子,犯罪嫌疑人(後來他的身份就轉為了犯罪人)是個中年大叔,鮮明的對比似乎在說明:法治的力量不但是「強力」,雨傘是不是同樣是個值得玩味的隱喻?
雨傘意味著保護,那麼大的雨傘意味著更全面的保護,似乎能夠說明法學人的謹慎。在入職不久,行政在網上所搜集整理的崗位說明,對謹慎的工作態度頗費筆墨。
看過太多時事熱點新聞,實在是對法學人的謹慎有所不知了,或者反而用以暗諷。謹慎,意味著成本,包括時間的成本與人力的成本。如果無視這樣的謹慎態度,那將不能理解法律為什麼能夠默許那麼多的低效率。
理性,似乎與高效率存在一定的矛盾。在多次的Red tape和層報之中,多人的智慧得以凝聚,組織的理性得以展現;反而有些由地方督辦的大案要案,因其高效而得到一時的稱讚,或許在多年之後轉而成為冤案錯案,足以讓當時的經辦人蒙羞,甚至被追究錯案責任。(當然,對於終身追究錯案責任,筆者另有異議,此處按下不提)
最近,由我們的一家子公司提供物業服務小區的「業委會」(該組織的合法性另案審理中)主任帶頭堵塞由該公司租賃經營的地下停車場,無法經營。同事紛紛詢問我們身為法務如何處理。除了遊走於合法與非法邊緣的自立救濟手段以外,似乎確實沒有合法的手段能夠高效解決,只能補充到一個剛剛立案的訴訟案件裡面。洶湧的民意(此處還可以斟酌,加與不加表示喻指的雙引號都可以),可以很快的造成一些事實狀態,但是面對法院這個「慢郎中」,是非對錯還需要時日來判斷。
法學人對民意有著天然的敏感,大抵是出於民意變化無常和易受引導的特性吧。法學人自然不能超脫社會生活而存在,但是在精英與「群氓」的觀點市場和政治調和之中,法律人可靠的保護就是其謹慎:若有偏頗,左有法律共同體,右有社會生活共同體,後有逐步發展至今的社會歷史,前有……不可預測的迷霧下的未來,四方之內必有罵聲,乃至刀光劍影。
既然用到這樣的比喻,筆者不禁再往前走一步:用什麼來謹慎?如果按著上面的比喻,唯一可靠的就是——逐步發展至今的社會歷史了,這裡提到的社會歷史既包括法律規則體系,還包括由規則體系反映和規制的社會生活事實。於是,法學人因為謹慎而成為了守舊者。當然,法學人在職業中有著不同的職業立場,有激進推動社會變革的,有維護一方權益的,有居中判斷的,這樣的職業立場無礙於法學人的守舊。「舊」固然是要守,但是歷史的「舊」並不意味著觀念上的「舊」,如何在守舊的過程中實現自己的職業立場,這個也是一個如何解釋社會歷史的問題。
然而提到社會歷史,法學人有著複雜的心理,雖是天天為伴,但是其紛繁複雜不時讓自己寸步難行。單以法律規則體系為例,從中央到地方,從民意機構到行政機構到司法機構,各自在構建自己的規則體系時必然增加了規則體系適用過程中的成本,進而需要各種解釋技巧和適用手段來適用法律規則。這一點,想必很多接觸過法律查明工作的人(不管是文秘還是只是想得到法律指引的人)都深有體會。
同事問完為什麼用那麼大的雨傘之後,接著又問,不覺得重嗎?我不禁一笑——想起在學校的時候,妹子們書包帶著基本厚厚的教材以外,就是輕便的鉛筆傘呀!不過,此處還應該補充一句,下雨之後,我等當然是主動跟妹子說:一起走,用我的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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