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網星、網紅還在傻傻分不清楚?看看這三位業內人士怎麼說
整理/小飯桌新媒體實習記者 王艷
? 編者按:
4月15日下午, 在新京報尋找中國創客第二季的發布會現場,信中利創始人汪潮湧,粉絲網創始人劉超、小咖秀高級副總裁劉新征以「粉絲經濟時代來了」為主題深度探討了網紅經濟下的粉絲力量,以下為乾貨分享。
Q1:明星、造星的背後,粉絲的力量有多大,作用在哪裡?
劉超:首先要糾正一個觀點,明星跟紅人之間是有差別的。粉絲會將靠高品質的內容產生持久影響力的稱為網星,如果單純的依然是靠顏值或者三俗的手段來博得眾笑或者博得粉絲的嘩然,稱之為網紅。所以Papi醬他們更應該稱之為網星而不是網紅。
劉新征:我卻覺得網紅並不是一個壞的詞。移動互聯網把表達的成本極大地降低了,一個人可以不通過傳統的媒體就實現自己影響力、實現自己觀點的表達,擁有自己的粉絲,傳播的量級跟原來的量級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劉超:現在越來越多的明星開始接觸或者認可這些最新的傳播技術和傳播手段,他們需要藉助這些大眾手段去跟大家建立連接。粉絲也希望跟明星有互動,這就是技術的推動力,一方面是技術的成熟,另一方面也是一種社會潮流的發展。
我認為Papi醬也是一個非常好的網星而不是網紅,比如龍珠今年的計劃是絕不再天價簽一些千億的網紅主播,而是想做平台的力量,網星是整個產物沉澱過後的東西,通過這種類型產生一種粉絲的帶入,更多的虛擬化的內容會帶給粉絲們更持久的關注度和熱情,Papi醬是在秒拍上出現的非常好的的網紅代表。
Q2:明星要成為網紅比較容易,網紅要成為明星比較難,是不是這樣?劉新征:我覺得其實都挺難的,一個明星要成為網紅,要學會互聯網的傳播規律,和在片場演戲,不比哪個更容易。明星和網紅都是只有少數人能夠殺出來的。
汪潮湧:咱們來比較一下網星和網紅的變現的價值。我記得十多年以前最貴的一集電視劇也就是一二十萬,現在明星的價格扶搖直上。商業價值最大的看來還是明星或者我們叫網路化的明星,比如我們的電影票房賣得好,也是因為在網路推銷得很不錯,《美人魚》也好,《捉妖記》也好,這些大量的觀眾還是互聯網的擁護和粉絲。
劉超:首先,網星是越來越多的含義,越來越多的明星通過直播或者微視頻跟粉絲產生了更為親密的互動,這是所謂的明星網路化。第二,越來越多的大眾和素人開始藉助最先進的網路手段來打造一些高品質的作品,來吸引粉絲的持久關注,從而成為網星。
劉新征:很多人通過微博、微信、秒拍等手段,能夠實現上億的粉絲,這是我們應該去研究或者琢磨的事情。網紅這個詞是2016年重新火起來的,中國第一代網紅是後舍男生,還有後來的芙蓉姐姐,但以前的網紅後面是沒有經濟的,但今天的「網紅經濟」,它整個的商業體系建立起來了,並由此帶來價值。視頻也好,直播也好,都只是工具,最終奔的目的是經濟。
劉超:前兩天范冰冰的團隊跟我聊的時候說,范冰冰自己也在考慮,第一,她不屑於到任何網紅泛濫的平台上做直播。第二,他們也希望通過直播的手段把品牌來通過粉絲群體進行更廣的傳播,更多明星也在圍繞這些環節進行探索。
汪潮湧:無論是網紅也好,還是網星也好,其實背後都是粉絲。有了粉絲,經濟價值、市場價值、商業價值都會體現出來,無外乎是變現的模式不一樣。網紅可能是面對著千千萬萬比較屌絲型的用戶群、粉絲,可以通過免費和廣告的模式去變現。我們的明星、網星也可能是VIP、也可能是會員、也可能是影視製作。
劉新征:實際上粉絲現在的購買力很強,他們並不是買不起,只能靠免費。
汪潮湧:對,確實粉絲的支付能力很強。我覺得網星、明星、網紅都有背後的共性,就是它的IP的價值,它的眼球的價值,它的影響力的價值,無外乎就是變現的方式不一樣。
Q3:網紅的形成有沒有什麼基本的規律?後面有什麼可探討的內容?劉新征:達到Papi醬這樣級別的網紅,相對來說是偶然的現象,誕生下一個Papi醬的難度是非常大的。實際上很多公眾大號距離網紅只有一步之遙,無非是說自媒體更偏重於內容,而網紅更專註於人本身。人的可擴展性要更大一些,比如他喜歡的東西,他的穿衣打扮,他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影響到他自己的粉絲。
劉超:我一直在講,粉絲團就是一個宗教,所有的粉絲其實是宗教的信徒。這幫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會產生非常大的能量。粉絲會給明星、網星、網紅進行一種人格的疊加,所以無論是網紅也好,明星也好,都需要通過高質量的內容或者真實化的內容和作品,來真正成為粉絲心中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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